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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考政策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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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考政策安徽

  安徽的中考政策有哪些,关于中考的政策有哪些值得关注的新消息。安徽中考政策有哪些新的变化。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17年中考政策安徽,希望你们喜欢!

  安徽亳州中考政策三大变化

  日前,市教育局公布2017年中考方案,今年中考我市依旧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和采取照顾性加分政策。另外,今年我市中考政策还呈现出三大新变化,对体育分值、定向分配和招生范围作出了新规定。

  体育总分由去年的50分提高至55分

  2017年中考依然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6月14日至16日。科目仍然为思品、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化学。具体分值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其中听力测试30分),思品与历史合卷共150分,物理与化学合卷共150分。语文、英语、数学、物理与化学实行闭卷考试。思品与历史实行开卷考试。语文考试允许使用正版学生字典。各学科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国学经典将继续纳入2017年中考,试卷满分100分,按考生考试得分的10%计入中考总分。

  随迁子女可在流入地就读学校报名参加中考,也可回户籍所在地中考。在外省、市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我市户籍学生,可自愿回我市报名参加中考。听力残障学生中考免试英语听力。

  对于中考生来说,体育的“含金量”正在逐年提高。今年我市中考方案一大变化就是体育总分值提高至55分,比去年增加5分。这也是继2013年以来,我市连续第五年提高体育分值。按照要求,体育设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其中,必考1项,选考2项,满分55分。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满分15分。

  市示范高中部分招生指标不再定向分解

  今年中招我市继续实行照顾性加分政策: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报考高中至大学本科阶段的各类学校,其考试总分增加10分;前款规定以外的侨眷,报考高中至大学本科阶段的省属各类学校的,其考试总分增加5分;台湾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烈士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省、市示范高中部分招生指标实行定向分解,是去年我市中招政策中最大的一个变化。今年,我市将继续实行将省示范高中部分招生指标定向分解到各初级中学(含民办初级中学)的政策,2017年分解指标占省示范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80%。不同的是,市示范高中部分招生指标不再定向分解,一律采取统招。

  据了解,我市省示范高中共有9所,分别为:亳州一中、亳州一中南校、亳州二中、涡阳一中、涡阳二中、涡阳四中、蒙城一中、利辛一中、利辛高级中学。也就是说,今年只有这9所省示范高中继续实行部分招生指标定向分解政策。

  允许民办普通高中跨省辖市招生

  今年我市将严格落实普通高中招生政策,规范招生行为。要求各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均不得超计划、超班额招生,不得招收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不得录取未填报志愿的学生。各普通高中均无权录取计划和政策规定以外的学生。同城范围内(含县域内)的普通高中学生严禁借读。

  和往年不同的是,今年我市民办普通高中允许跨省辖市招生,可根据招生计划招收安徽省内亳州以外地市的学生,同样,安徽省辖内其他地市的民办普通高中也可以招收我市学生。

  此外,今年全省对公办普通高中的招生规定也比往年要严格。按照要求,我市各县区属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县区招生,不得跨地市招生,市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也不得在我市招生。

  市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大对招生过程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招生政策的行为,将被严肃追责。

  芜湖市中考加分政策确定

  根据芜湖市教育局消息,2017年市中考照顾加分政策已经确定。

  中考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所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其中: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港澳同胞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前款规定以外的侨眷及港澳同胞、外籍华人的眷属,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台湾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烈士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在其中考成绩上增加10分投档。援疆和援藏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须为省、市、县委组织部及县级以上政府或政府部门选派;须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西藏自治区执行援疆援藏任务;援疆援藏时间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符合条件的往年及现在的援疆援藏人员,其子女均可享受此加分政策。

  《芜湖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教基[2013]75号)所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其中:

  在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工作的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作战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在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以及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工作的军人的子女以及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被大军区以上单位表彰的军人的子女和在执行抗洪抢险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受到省委、省政府、省军区以上表彰的军人的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军人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3分投档。

  以上“军人”均指现役军人。军人子女享受优惠加分投档待遇,只能享受一次优待,不累计计算。符合享受中考优惠加分投档条件的军人子女,由军人所在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学生父母工作单位、岗位职务、岗位性质及立功等级证明等材料,报芜湖军分区政治机关汇总核定后于规定时间转报市、县教育局,由市、县教育局提请中考中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我市考生录取时,对于符合以上照顾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经审查确认,给予加分照顾。符合多项照顾条件的,不予叠加,以其最高项的照顾分,计入升学总成绩。凡符合规定照顾加分的,学校应将考生姓名、加分依据及加分分数按规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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