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婚假国家规定2017
陕西婚假国家规定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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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陕西婚假国家规定
陕西: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男二十五周岁以上、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二十四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二十天;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接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职工达到晚婚年龄而未婚的,在参加集资建房和分配住房时,与已婚者享受同等待遇。
农民和城镇其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由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和奖励。
拓展阅读——婚假工资支付
根据199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十一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根据2003年4月1日实施的《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沪劳保综发[2003]2号)第九条规定:劳动者在依法享受婚假、丧假、探亲假等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国家规定支付假期工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
a. 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b.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c.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该规定,我们认为用人单位可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婚假工资计算基数为员工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如婚假工资基数低于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则以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计。
综上,婚假工资=婚假工资计算基数/(当月制度工作日+法定休假日)×婚假天数,实践中也有另一种计算方式,即婚假工资=婚假工资计算基数/21.75×婚假天数,我们倾向于第一种计算方式。
最后,建议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明确以下内容:
1、用人单位提供额外福利婚假的,应明确员工先休法定婚假及晚婚假,再休福利婚假,因故未休福利婚假的,用人单位不折算工资;
2、员工需在本单位工作期间依法登记结婚的,方可享受婚假;
3、员工婚假及晚婚假应连续使用,休息日不予扣除;
4、婚假应自结婚证上所署日期起一定期间内(如1年)申请使用,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婚假。
2017年陕西省产假最新规定
产假修订前
晚育:国家规定产假98天晚育初产妇延长产假30天=128天
国家规定产假98天晚育初产妇延长产假30天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延长产假30天=158天
非晚育:国家规定产假98天在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延长产假30天=128天
产假修订后:
统一为国家规定产假98天延长产假60天孕前检查10天=168天
婚假
修订前:国家规定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修订后:国家规定婚假3天婚前医学检查10天=13天
《2016年陕西省产假最新规定,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除了产假,在男方陪产、护理假方面,《修改二稿》规定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
产假工资怎么计算发放?
实际工作中,产假期间的工资如何发放,可以有如下两种操作办法:
(1)女职工产假期间先行发放产假期间工资(就是固定工资部分,不含奖金和与工作有关的补贴);待生育津贴申领到帐后,进行对比:如果已发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么将差额部分一次性补发;如果已发工资高于生育津贴,那么不再补扣差额部分。
(2)先计算能够申领的生育津贴,从财务借款发放;等到申领完毕后社保支付生育津贴冲抵借款。同时,应该将产假期间工资与生育津贴进行对比,补差发放。
注:以上两种方式,都是采取了先发放的方式,因为如果等到生育津贴申领下来才发放,女职工将有几个月领不到工资。这样做不合适,而且也会引起员工不满。
如果你所在单位没有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那么你的产假工资应由用人单位支付。当然各单位企业给女职工发放的产假工资会依据各地区规定和本单位或企业制度而不同,但是按照国家规定产假工资应不低于职工基本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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