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假国家规定2017江苏
婚假国家规定2017江苏
2017年婚假新政策江苏婚假死多少天?婚假顾名思义是劳动者结婚时的假期。婚假的规定除了有国家规定,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也有规定,以下是学习啦小编分享给大家的关于婚假国家规定2017江苏,一起来看看吧!
婚假国家规定2017江苏
“前年我们结婚,婚假3天时间少,都不敢计划出远门。你看现在婚假都是13天,时间宽裕多了。”“自从《计生法》修改后,产假时间也延长了,既然人性化又合理。”记者了解到,江苏省出台的《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从3月31日起已经正式施行。
据了解,《条例》中明确,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128天,男方护理假15天,而婚假统一为13天。此外,还明确了四种情形可以生育“三孩”,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婚假、产假和护理假。
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人士介绍,《条例》修改前,婚假是3天加上晚婚假10天,其中晚婚是指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初婚。而原来的产假为98天加上30天晚育假,其中晚育是指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
对于关注度较高的“错过的假期能否可以补”,上述人士表示,今年已经休过婚假的补不了。对于产假,尤其是今年1月1日起生二孩的,目前女方还在产假当中的,可以接着再休30天;同样,配偶的护理假也可以补休,已经休过10天的,可以再补5天;生二孩的,男方也有护理假,可以补休15天。
此外,修改后的《条例》明确了四种情况可以生育“三孩”,即:一方婚前未生育,一方婚前已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双方婚前合计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已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病残儿,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依法收养的子女,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符合上述三种情况再生育一个子女后,其中一个子女死亡,夫妻仍符合上述三种情况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2017江苏晚婚婚假多少天
省十二届人大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该条例今起开始施行。
《条例》中明确:
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128天,男方护理假15天。婚假统一为13天。
相比之前的草案,《条例》又特别增加了对于婚假和产假规定的两句补充条款: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与其他优惠待遇。
也就是说,无论是婚假还是产假或护理假,休假期间如果与国家法定休假日发生重合,可以继续休假,把失去的国家法定休假日补回来。
法定假日 不计入婚假产假护理假
国家法定休假日包括: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的假期,不包括双休日。这也就是说,婚假、产假和护理假当中如果有清明、端午这样的法定假日,在休完产假后可以补休,不过当中的双休日不补休。
新条例将婚假、产假和护理假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怎样休婚假、产假最划算?
既然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婚假、产假,什么时候休婚假、产假最划算的问题就出现了。
以2016年为例:
聪明的网友们发现:如果女方把补休婚假(理论上婚假在领证后1年内有效)和产假连在一起休的话,从中秋节开始休假连续休息的时间最长。
中秋节是9月15日,婚假加产假的时间一共141天,休假期间可以横跨中秋、国庆和明年元旦、春节4个假期,这4个假期一共有8天补休,全部加起来可以连休149天。
当然,这只是一种理想的状态,生孩子的事儿,哪有算得这么准的!大家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安排产假哦~
这四种情形可生育“三孩”
一方婚前未生育,一方婚前已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双方婚前合计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已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病残儿,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依法收养的子女,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
符合上述三种情况再生育一个子女后,其中一个子女死亡,夫妻仍符合上述三种情况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热点问题抢先看
问:产假、婚假、男方护理假遇到五一、国庆等法定假日是否顺延?
答:可以顺延,但是当中的双休日不补。
问:错过的假期能不能补?
答:对于晚婚的人群来说,福利没变,还是13天。但江苏“非晚婚”人群,婚假将由原先的3天增加10天,也就是享受13天的假期。不过,今年已经休过婚假的就不补了。对于产假,尤其是今年1月1日起生二孩的,目前女方还在产假当中的,可以接着再休30天;同样,配偶的护理假也可以补休,已经休过10天的,可以再补5天;生二孩的,男方也有护理假,可以补休15天。
问:剖腹产增加的假期还有吗?
答:原来规定中的相关政策未作调整。也就是说,女职工生育时,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问: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继续享受奖励扶助吗?
答: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按照有关规定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年老后按照规定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问:独生子女家庭再生育的,要退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吗?
答:独生子女家庭再生育的,应当交还持有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未交还的,证件失效,予以注销。自再生育子女出生之日起,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此前已享受的不用退还。
问: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前的违法生育行为如何处理?
答:2015年12月31日之前的违法生育,已经依法处理的,不再改变;尚未处理或处理还不到位的,依法妥善处理。
随着各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陆续出台,据统计,除了新疆和西藏还未对本地区的计生条例进行修改外,其余29个省份均已对该条例进行了调整。
粤湘等11省婚假仅为3天
据了解,各地对原有的婚假、产假以及陪产假均做出了相关的修改,从目前出台的规定来看,大多数省份的婚假都是在取消晚婚晚育、规定延长生育假的大原则之下,绝大多数省份的婚假天数是与国家法律规定保持一致的。目前29个省取消了原有的晚婚假,其中有11个省份删除了相关晚婚假的条例,并没有对婚假再做另外的相关规定,那么这些省份婚假将与国家法律规定保持一致,仅有三天法定婚假。这些省份包括广东、湖北、四川、浙江、江西、宁夏、广西、安徽、湖南、天津、山东。
山西、甘肃保留30天豪华婚假
据记者了解,在还未修改该条例以前,山西就是全国婚假最长的省份,拥有一个月的超长婚假,如今最新的计生条例只是删除了“晚婚、晚育、少生”的相关条款,却在修正后的《条例》中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日。除了山西以外,甘肃地区也保留了30天的婚假,与山西并列第一。
多省原有婚假天数增加
除了仅保留3天法定婚假的11个省份外,其它省份均在3天法定婚假以外增加了婚假天数,增加后婚假天数在10到18天不等。其中北京、上海、辽宁的婚假天数相对较少,为10天。江苏的婚假天数为1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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