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合肥公积金新政策有哪些
2017合肥公积金新政策有哪些
公积金,一般指公司公积金,是公司在资本之外所保留的资金金额。根据公积金提留是否为法律上的强制规定,可以将公积金分为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合肥公积金新政策,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2017合肥买房政策
1.明确购房目标
在买房之前,我们要首先考虑到自己的买房用途,因为自住和投资所要侧重的因素差别很大。如果用来自住,更多要关注的是楼盘周边配套、环境、交通等要素;如果用来投资,则要更多关注房屋未来的升值潜力。
2.判断购房资格
据合肥市10月2号开始执行的限购政策:在合肥市区,本地户口限购2套新房(二手房不限);外地人购房则需要交1年个税社保或纳税,且只限购买一套房源。
3.签订购房合同
认筹排号▷▷交定金▷▷签订认购书▷▷签订购房合同
4.贷款
(1)商业贷款
递交申请及材料▷▷银行受理调查▷▷银行核实审批▷▷双方办理相关手续▷▷银行发放贷款
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买卖合同、首付款发票或者收据;近半年的工资流水或其他资产证明。
(除了以上五项资料外,由于各大银行对商业贷款要求有一定的差异,还要详细询问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2)公积金贷款
从最新的限购政策可以看到禁止公积金贷款买三套房,停止“商转公”贷款业务办理。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这也就意味着,日后公积金在合肥楼市的使用频率会越来越少,外地人也无法在合肥使用公积金贷款。
贷款预批▷▷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签订贷款合同▷▷等贷款发放
所需材料:个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离婚证),购房首付款证明资料,购房合同,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
(备注:若首套房贷款已还清,购买二套房视同购买首套房。以家庭为单位公积金贷款总共可以使用2次;首次公积金贷款还清后,方可申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
(3)组合贷款
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银行审核➱到贷款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银行贷款
所需材料:1.贷款申请表。2.身份证及复印件。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4.房屋买卖合同正本及整本的正本复印件。5.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书(开发商提供)。6.预交房款收据复印件。7.个人工资收入证明(开发商提供表纸,自己单位确认盖章)。8.组合贷款联络单及联络单复印件。9.商业贷款合同。
5.税费政策
6.房产证办理
注:以房子交付为准,交付完就可缴契税,拿着契税单子即可去办房产证;如果手头没钱也可以先缓一缓,但是,拖延缴纳契税存在2大风险:
1、如果再买房,名下两套房都会按照二套房的标准来征收契税
2、未来卖房时,增值税及个税2年期限以契税完税时间开始计算
房产证办理:
房源交付后到各区房产局办理房产证
所需材料: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屋共有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房屋交接书
土地证办理:房源交付后到合肥市国土局办理土地证
合肥市怀宁路1800号国土规划大厦
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屋共有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房屋交接书
7.落户
开具确认表:
地点:合肥市房管局
所需材料:持房屋所有权证、合肥市购房入户报名登记表等,审核后开具
原籍下户:
地点:户口原籍公安局/派出所
所需材料:持准迁证、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在原籍办理下户手续,拿到《户口迁移证》
现购房所在地上户:
地点:房屋所在地公安机关
所需材料:持《外地人在合肥购买住宅确认表》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准备材料:
1、户口薄或(户口薄要求首页有省公安局厅章+派出所户籍专用章+承办人签章)或户籍证明(如果户口薄无法提供,则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合同原件原件及复印件(未办房产证者提供)和商品房备案证明(附在购房合同内)
5、房屋信息摘要(市房管局开具)
6、不动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次性付款提供)
7、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按揭买房者提供)还款证明(在贷款银行开具连续六个月还款记录证明)
8、《门牌号证明》(建议先在小区物管处开具《入住证明》,再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9、填写《入户申请表》
落户方式:购房落户、投靠落户、人才落户
2017合肥公积金调整
1、合肥市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20%;已还清首次购房贷款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为30%;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
2、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满6个月后即可申请贷款,单方交缴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提高到45万元,双方交缴公积金的提高到55万元,还款年龄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3、支持合肥经济圈、长江中游四省会城市在合肥市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
4、2015年6月底前新增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率达到60%以上,10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年内基本建成1.5万套。
5、根据合肥市统计局已公布2014年度合肥市市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3270元。本年度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来确定,但最高不超过上一年度市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因此,2015年合肥市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5817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仍按现行的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1260元执行。去年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4426元,上涨1000多元。
6、按照调整后的新标准计算,2015年度合肥公积金月缴存额最高为6327元(单位和个人均依照月缴存基数上限×20%最高比例计算),最低缴存额为126元(按缴存基数下限×5%最低比例计算)。各缴存单位需要在7、8两个月期间做好调整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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