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惠农新政策
进入新世纪, “三农”问题备受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为了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党和政府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如资金补贴、土地流转、加强农田水利和生态建设、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新农合和新农保等。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惠农新政策,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2017国家最新发布八大类惠农政策
3月23日,农业部、财政部发布了《2017年重点强农惠农政策》,八大类31项涵盖了农业生产的方方面面,并表示,中央财政将继续加大支农投入!可以说,从项目到资金都太给力了!
连续两年,农业部都在3月份公布当年的强农惠农政策。去年3月,农业部也发布了《2016年国家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 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政策措施》。那么,今年的重点是什么?与去年有什么不同?你能拿到哪些补贴和优惠?赶紧跟小编一起来划重点!
第一类
农民直接补贴
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资金通过“一卡(折)通”方式直接兑现到户。具体补贴依据、补贴条件、补贴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按照《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具体确定。鼓励各地创新方式方法,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提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使用有机肥等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
划重点:去年的强农惠农政策中,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包含在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里说的。今年把这个补贴单独成一项来说,可见国家的重视。在表述上,与去年的“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相比,今年的重点更突出,着重强调了“绿色生态”。也就是说,不仅要保护地力,还要提升地力。
虽然今年各省份的补贴标准还没有全部出炉,大家可以先点击参考一下去年的:2016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开始发放,哪些耕地可以领?看你能拿多少钱?
2.农机购置补贴。补贴对象为按规定程序购买农业机械、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补贴方式。各省对粮食烘干仓储、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机具和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支持绿色发展的机具要实行敞开补贴。
划重点:2016年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式是“自主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今年的调整为“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此外,今年特别提出要对支持绿色发展的机具实行敞开补贴,说明购买这些农机的补贴可能会更多,大家看好上面提到的类别。
3.玉米生产者补贴。在辽宁、吉林、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补贴资金采取“一折(卡)通”等形式兑付给玉米生产者。具体补贴范围、补贴依据、补贴标准由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按照中央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具体确定。鼓励各省(自治区)将补贴资金向优势产区集中。
划重点:今年的强农惠农政策特别提出了“玉米生产者补贴”。中国乡村之声的后台也时常收到朋友们关于玉米补贴的问题,想告诉大家的是,玉米生产者补贴是由各省份结合实际确定的,四个省区都不一样,还是要关注当地的政策。
第二类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4.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能力建设。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带动力强的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和示范家庭农场为扶持对象,支持发展绿色农业、生态农业,提高农产品加工、标准化生产、市场营销等能力。
划重点:在去年的文件中,对于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扶持主要提到了培训、登记制度等内容。而今年,政策特别提到了支持方向——发展绿色农业、生态农业,提高农产品加工、标准化生产、市场营销等能力。这是农民朋友们要关注的。
5.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将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返乡涉农创业者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开展针对性培训,提升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
6. 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推进省级信贷担保机构向市县延伸,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尽快建立担保机构,实现实质性运营。重点服务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业小微企业,聚焦粮食生产、畜牧水产养殖、优势特色产业、农村新业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以及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机装备设施、绿色生产和农业标准化等关键环节,提供方便快捷、费用低廉的信贷担保服务。
划重点:去年,财政支持建立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政策,力争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这个体系主要包括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和市、县农业信贷担保机构。今年的政策明确了担保体系建设的重点,并推进了担保体系进一步向市、县延伸。
第三类
支持农业结构调整
7. 粮改饲试点。在“镰刀弯”地区和黄淮海玉米主产区实施。选择玉米种植面积大、牛羊饲养基础好、种植结构调整意愿强的县整体推进,采取以养带种方式推动种植结构调整。补助对象为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户)或专业青贮饲料收贮企业(合作社)。
划重点:“粮改饲”又一次提上日程。2015年是在10省区实施试点,今年则提出要在“镰刀弯”地区和黄淮海玉米主产区实施。
8. 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在辽宁、吉林、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开展粮改豆(粮豆轮作)试点,支持以玉米改种大豆为主,兼顾改种杂粮杂豆、马铃薯、油料、饲草等作物。在河北黑龙港地下水漏斗区、湖南长株潭重金属污染区、西南石漠化区及西北生态严重退化区开展休耕试点。中央财政对开展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的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给予适当补助。
9.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基地建设。在苜蓿优势产区和奶牛主产区实施,支持饲草生产合作社、饲草生产加工企业、奶牛养殖企业(场)和奶农合作社集中连片种植高产优质苜蓿。
划重点: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和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基地建设也是今年的新重点。其中,明确提出中央财政对开展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的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给予适当补助,这意味着农户将得到更多的支持。
第四类
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10.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按照发布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标准,在省级推荐基础上,创建一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给予适当支持。
11.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延伸农业产业链、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切入点,选择部分重点县支持带动与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产品流通和直供直销、农村电子商务、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保护、产业扶贫等工作。
12.信息进村入户整省推进示范。选择若干试点省份,依托现有的农村信息服务、金融保险、农商等平台,通过整合资源,完善功能,达到技术、市场、商务、政务等信息一站式服务。信息进村入户采取市场化建设运营,中央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
划重点:在去年的重点政策中,与此相关的内容主要提到了农业电子商务支持政策。今年的提法是“产业融合”,这在去年和今年与“三农”有关的政策文件、会议中多次提到。分析其下三大主要方面:第一,“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国家要给以奖代补的支持;第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同时列出了支持的方向,大家看仔细;“信息进村入户整省推进示范”,信息进村已经不止是电子商务,更要让农民多方面的感受到信息的有益之处。
第五类
支持绿色高效技术推广服务
13. 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继续按计划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启动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划重点:土地确权再一次列入“重点”,着重提到的是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
14.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突出水稻、小麦、玉米三大谷物,兼顾薯类大豆、杂粮杂豆、棉油糖、菜果茶等品种,选择一批生产基础好、优势突出、特色鲜明、产业带动强的县开展整建制创建,示范推广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模式,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
15.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支持农业县进一步健全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网络,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建设试验示范基地,培育农技示范主体,提升农技人员业务能力,加快推进农技推广信息化建设。
16.农机深松整地。支持适宜地区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作业深度一般要求达到或超过25厘米,打破犁底层。鼓励依托专业化服务组织开展社会化服务。
划重点: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农机深松整地都是今年的新重点。农业部和财政部也写得很明确,各方面都有各自的支持方向,值得朋友们注意。
第六类
支持农业资源生态保护和面源污染防治
17.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选择部分生猪、奶牛、肉牛养殖重点县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试点。按照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以就地就近用于农村能源和农用有机肥为主要利用方式,通过整县推进,改造完善粪污收集、处理、利用等整套粪污处理设施,实现规模养殖场全部实现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努力形成农牧结合种养循环发展的产业格局。
18.推广地膜清洁生产技术。支持西北、华北等旱作区推广地膜科学使用、合理养护、适时揭膜、机械捡膜等集成技术模式,并通过“以旧换新”等方式推进残膜回收利用。
划重点:去年的时候,畜禽粪污和农膜都是归在“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支持政策”里说的。今年把这两项单独列出来,意味着国家的重视,也意味着更多的支持。
19.渔业增殖放流和减船转产。在流域性大江大湖、界江界河、资源退化严重海域等重点水域开展渔业增殖放流。支持地方开展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同时支持渔船更新改造、渔船拆解、人工鱼礁、深水网箱、渔港及通讯导航等设施建设。鼓励地方政府统筹中央有关转移支付以及地方有关资金,支持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渔民转产转业、全面禁捕等工作。
划重点:去年关于渔业的重点政策是“渔业油价补贴综合性支持政策”“渔业资源保护补助”“海洋渔船更新改造补助政策”,今年的重点为“渔业增殖放流和减船转产”。值得注意的是,今年特别提到了“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渔民转产转业、全面禁捕”,说明长江流域更是重点。
20.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在内蒙古、四川、云南、西藏、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等8个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施禁牧补助、草畜平衡奖励和绩效评价奖励;在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等5个省和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实施“一揽子”政策和绩效评价奖励。
21.发展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以农牧业合作社和相关涉牧企业为主体,建设一批草地规模较大、养殖基础较好、发展优势较明显、示范带动能力强的牛羊肉生产基地,促进南方草地生态保护,发展草地畜牧业。
22.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选择重点县分区域、分作物组装推广一批耕地质量建设和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模式,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土壤培肥改良和科学施肥服务。在东北重点地区开展控制黑土流失、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保水保肥、黑土养育等技术措施和工程措施。
23.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选择部分粮食主产区和农作物秸秆焚烧问题较为突出的省份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实行整县推进,坚持多元利用、农用优先。
24.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选择果菜茶种植优势突出、有机肥资源有保障、有机肥施用技术模式成熟、产业发展有一定基础、地方有积极性的重点县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承担主体,探索一批“果沼畜”“菜沼畜”“茶沼畜”等生产运营模式,推进资源循环利用。
25.河北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以黑龙港流域为重点,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推广农艺节水措施,探索建立耕地休耕制度,推动农业结构调整。
26.湖南重金属污染耕地综合治理。以长株潭地区为重点,开展重金属污染耕地综合治理,调整种植结构,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和污染修复治理。
划重点:发展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河北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湖南重金属污染耕地综合治理都是今年的新重点,涵盖的内容非常多,但落脚点都是为了农业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各省份的朋友可以对照一下,看自己是不是处在相应的区域,提前做好准备。
第七类
支持农业防灾救灾
27.动物疫病防控。中央财政对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强制扑杀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工作给予适当补助。
28.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纳入中央财政保险保费补贴范围的品种为玉米、水稻、小麦、棉花、马铃薯、油料作物、糖料作物、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森林、青稞、牦牛、藏系羊和天然橡胶,按照农业保险“自主自愿”等原则,农民缴纳保费比例由各省自主确定,一般不超过20%,其余部分由各级财政按比例承担。
划重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是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特别提到的内容,这次政策明确了保费补贴包括的15个品种,并且明确了农民需要缴纳的金额比例。去年的时候,各级财政对保费累计补贴是达到75%以上。今年,无论各省的政策怎么变,农民缴纳保费金额不超过20%,也就是补的更多了。
29.农业生产救灾。立足地方先救灾、中央后补助,中央财政对各地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及生物灾害的预防控制、应急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给予适当补助。
第八类
大县奖励政策
30.产粮(油)大县奖励。包括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超级产粮大县奖励、商品粮大省奖励、制种大县奖励、产油大县奖励。大县标准和资金使用要求按照《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866号)执行。
划重点: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371亿元。2016年中央财政也继续实施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其中分配最多的是黑龙江,为615085万元;其次是河南,为525573万元。
31.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包括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牛羊调出大县奖励和省级统筹奖励资金。大县标准和资金使用要求按照《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5〕778号)执行。
2017年重点强农惠农政策
一、农民直接补贴
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资金通过“一卡(折)通”方式直接兑现到户。具体补贴依据、补贴条件、补贴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按照《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具体确定。鼓励各地创新方式方法,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提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使用有机肥等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
2.农机购置补贴。补贴对象为按规定程序购买农业机械、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补贴方式。各省对粮食烘干仓储、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机具和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支持绿色发展的机具要实行敞开补贴。
3.玉米生产者补贴。在辽宁、吉林、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补贴资金采取“一折(卡)通”等形式兑付给玉米生产者。具体补贴范围、补贴依据、补贴标准由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按照中央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具体确定。鼓励各省(自治区)将补贴资金向优势产区集中。
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4.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将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返乡涉农创业者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开展针对性培训,提升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
5.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能力建设。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带动力强的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和示范家庭农场为扶持对象,支持发展绿色农业、生态农业,提高农产品加工、标准化生产、市场营销等能力。
6.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推进省级信贷担保机构向市县延伸,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尽快建立担保机构,实现实质性运营。重点服务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业小微企业,聚焦粮食生产、畜牧水产养殖、优势特色产业、农村新业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以及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机装备设施、绿色生产和农业标准化等关键环节,提供方便快捷、费用低廉的信贷担保服务。
三、支持农业结构调整
7.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在辽宁、吉林、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开展粮改豆(粮豆轮作)试点,支持以玉米改种大豆为主,兼顾改种杂粮杂豆、马铃薯、油料、饲草等作物。在河北黑龙港地下水漏斗区、湖南长株潭重金属污染区、西南石漠化区及西北生态严重退化区开展休耕试点。中央财政对开展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的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给予适当补助。
8.粮改饲试点。在“镰刀弯”地区和黄淮海玉米主产区实施。选择玉米种植面积大、牛羊饲养基础好、种植结构调整意愿强的县整体推进,采取以养带种方式推动种植结构调整。补助对象为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户)或专业青贮饲料收贮企业(合作社)。
9.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基地建设。在苜蓿优势产区和奶牛主产区实施,支持饲草生产合作社、饲草生产加工企业、奶牛养殖企业(场)和奶农合作社集中连片种植高产优质苜蓿。
四、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10.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按照发布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认定标准,在省级推荐基础上,创建一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给予适当支持。
11.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延伸农业产业链、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切入点,选择部分重点县支持带动与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产品流通和直供直销、农村电子商务、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业文化遗产发掘保护、产业扶贫等工作。
12.信息进村入户整省推进示范。选择若干试点省份,依托现有的农村信息服务、金融保险、农商等平台,通过整合资源,完善功能,达到技术、市场、商务、政务等信息一站式服务。信息进村入户采取市场化建设运营,中央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
五、支持绿色高效技术推广服务
13.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突出水稻、小麦、玉米三大谷物,兼顾薯类大豆、杂粮杂豆、棉油糖、菜果茶等品种,选择一批生产基础好、优势突出、特色鲜明、产业带动强的县开展整建制创建,示范推广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模式,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
14.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支持农业县进一步健全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网络,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建设试验示范基地,培育农技示范主体,提升农技人员业务能力,加快推进农技推广信息化建设。
15.农机深松整地。支持适宜地区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作业深度一般要求达到或超过25厘米,打破犁底层。鼓励依托专业化服务组织开展社会化服务。
16.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继续按计划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启动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六、支持农业资源生态保护和面源污染防治
17.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在内蒙古、四川、云南、西藏、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等8个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施禁牧补助、草畜平衡奖励和绩效评价奖励;在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等5个省和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实施“一揽子”政策和绩效评价奖励。
18.发展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以农牧业合作社和相关涉牧企业为主体,建设一批草地规模较大、养殖基础较好、发展优势较明显、示范带动能力强的牛羊肉生产基地,促进南方草地生态保护,发展草地畜牧业。
19.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选择重点县分区域、分作物组装推广一批耕地质量建设和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模式,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土壤培肥改良和科学施肥服务。在东北重点地区开展控制黑土流失、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保水保肥、黑土养育等技术措施和工程措施。
2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选择部分粮食主产区和农作物秸秆焚烧问题较为突出的省份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实行整县推进,坚持多元利用、农用优先。
21.渔业增殖放流和减船转产。在流域性大江大湖、界江界河、资源退化严重海域等重点水域开展渔业增殖放流。支持地方开展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同时支持渔船更新改造、渔船拆解、人工鱼礁、深水网箱、渔港及通讯导航等设施建设。鼓励地方政府统筹中央有关转移支付以及地方有关资金,支持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渔民转产转业、全面禁捕等工作。
22.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选择部分生猪、奶牛、肉牛养殖重点县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试点。按照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以就地就近用于农村能源和农用有机肥为主要利用方式,通过整县推进,改造完善粪污收集、处理、利用等整套粪污处理设施,实现规模养殖场全部实现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努力形成农牧结合种养循环发展的产业格局。
23.推广地膜清洁生产技术。支持西北、华北等旱作区推广地膜科学使用、合理养护、适时揭膜、机械捡膜等集成技术模式,并通过“以旧换新”等方式推进残膜回收利用。
24.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选择果菜茶种植优势突出、有机肥资源有保障、有机肥施用技术模式成熟、产业发展有一定基础、地方有积极性的重点县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承担主体,探索一批“果沼畜”“菜沼畜”“茶沼畜”等生产运营模式,推进资源循环利用。
25.河北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以黑龙港流域为重点,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推广农艺节水措施,探索建立耕地休耕制度,推动农业结构调整。
26.湖南重金属污染耕地综合治理。以长株潭地区为重点,开展重金属污染耕地综合治理,调整种植结构,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和污染修复治理。
七、支持农业防灾救灾
27.农业生产救灾。立足地方先救灾、中央后补助,中央财政对各地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及生物灾害的预防控制、应急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给予适当补助。
28.动物疫病防控。中央财政对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强制扑杀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工作给予适当补助。
29.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纳入中央财政保险保费补贴范围的品种为玉米、水稻、小麦、棉花、马铃薯、油料作物、糖料作物、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森林、青稞、牦牛、藏系羊和天然橡胶,按照农业保险“自主自愿”等原则,农民缴纳保费比例由各省自主确定,一般不超过20%,其余部分由各级财政按比例承担。
八、大县奖励政策
30.产粮(油)大县奖励。包括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超级产粮大县奖励、商品粮大省奖励、制种大县奖励、产油大县奖励。大县标准和资金使用要求按照《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866号)执行。
31.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包括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牛羊调出大县奖励和省级统筹奖励资金。大县标准和资金使用要求按照《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5〕778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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