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退休养老金调涨方案最新消息
2017年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近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推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快出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从相关部门获悉,2017年我国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仍有望上涨。下面小编整理的退休金上调方案,一起来看看吧。
2017年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
近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推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快出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今年全国31省份已完成养老金上涨,1亿多退休人员养老金提高;养老金投资入市已进入倒计时。
从相关部门获悉,2017年我国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仍有望上涨,但目前涨幅尚未确定,需要根据财政支付能力、物价水平等影响因素综合计算。
养老基金涨幅放缓
相比往年,今年的养老金上调,较前些年10%的增长,涨幅已明显下降。目前全国各地公布的养老金调整方案,各地调整的幅度基本上实现了国家要求的6.5%的水平。
养老金涨幅放缓也是因为养老基金在承受压力,一方面老龄化社会步伐加快,需要领养老金的人越来越多;另一方面则是在经济下行趋势下,我国在今年提出的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费率,使得上交的养老金有所减少。
2013年养老金出现了当期缴费收不抵支,而且按照去年1.9万亿的支出来测算,若不注入新的资金入池,以目前3.5万亿养老金存量,十几年后就会用光。
逐步提高居民养老金标准
据悉,我国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长期以来维持在每月55元的水平。2015年全国基础养老金首次提高待遇标准,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70元。不过,人社部也介绍,全国已有27个省份、2500多个县级政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高。
另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还处于一个打基础的阶段,覆盖1.5亿人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的投入还不到1000亿元。据了解,人社部经与财政部积极协商,未来将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
养老金或分批进入股市
日前,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发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证券投资管理机构评审结果公告》,公布21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证券投资管理机构。养老金入市进入最后的倒计时。
截至2015年,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累计结余3.53万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结余4592亿元,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累计结余总量近4万亿元。由于养老金投资需要地方归集,可运用的资金大概在2万亿元左右,按照30%的上限,最多可进入A股的资金总量在6000亿。养老金投资入市或将分批进入股市。
四川省关于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就做好2016年我省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通知如下,请按照执行。
一、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对象和时间
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象为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完退休(退职)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符合上述条件,但在2015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或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退休(退职)人员除外。增加基本养老金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本次增加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退休人员年龄周岁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二、调整基本养老金的标准和办法
(一)定额调整办法。
每人月基本养老金增加40元。
(二)挂钩调整办法。
1.企业退休人员:
一是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3.5%
二是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对超过的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
2.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1日及以后退休的人员:
按照企业退休人员挂钩调整办法调整。
3.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员:
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5.0 %。
(三)适度倾斜办法。
属下列情形的退休人员,先执行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办法,再按以下标准和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同时符合本款下列两类及以上情形的,可重复累加享受:
1.高龄退休人员。
(1)满70岁且不满80岁,增加40元;
(2)满80岁且不满90岁,增加80元;
(3)满90岁及以上,增加120元。
2.2015年年度内艰苦边远地区新增企业退休人员。
(4)一、二类的增加40元,三、四类的增加50元,五、六类的增加60元。在此前调待中已经享受此项倾斜政策的人员不再重复享受。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
(5)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中办发〔2003〕29号文件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三、调整基本养老金的资金渠道
(一)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除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补助外,分别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并列入2016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各地要按照省级统筹要求,通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力度等措施,确保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及时足额兑现。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基本养老保险的扩面、征缴、清欠工作。
(二)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
(三)由省社会保险管理局直接管理的重点森工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由省社会保险管理局统一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核拨。
四、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其他有关规定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应按退休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等项目各占基本养老金的比例,分别从个人账户储存额余额和社会统筹基金中列支。如无个人账户或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足的,统一由社会统筹基金列支。
(二)退休人员截至2016年1月1日仍在服刑、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暂予监外执行、假释期间的,不增加基本养老金。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的,暂不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有关企业退休军队转业干部的范围,按《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200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劳社办〔2002〕87号)的规定认定。
(四)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社保经办机构按国家和省规定核定确认数据为准。退休人员的年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社保经办机构按政策规定已确认记载的为准,并按实际周岁确定。
(五)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中,基本养老金已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待遇调整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落实并由基金支付;基本养老金仍由原单位代发的,可先组织原单位代调,所需资金暂按原渠道列支,待完成参保登记后再进行结算。
五、切实做好调整基本养老金工作
(一)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我省广大退休人员的关怀。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采取措施,确保9月底前将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二)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审批,由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具体办理。
(三)本通知下发后,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要及时按工作调度要求,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社保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要在10月18日前将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的完成情况(含相关附表)专题报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四)各地在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调待政策,不得将不属于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其他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将对此进行监督检查。
六、本通知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解释。
退休金的组成部分
在岗人员将来退休金如何计算根据相关文件规定,退休金是由(一)基础养老金、(三)过渡性养老金(含调剂金)、(四)统筹项目内生活物价补贴及统一调整增加的部分等四部分组成。
其中:
(一)、基础养老金=本省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社平工资)×[20%+0.6%×(全部缴费年限-15)]
(二)、个人帐户养老金=个人帐户储存额÷120(参考问答四)
(三)、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2%+调剂金25元+93年底前晋升高工加发25元+获省级劳模加发25元
其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本省上年社评工资/12×n×(2000年工资/2000年省社评工资 +1999年工资/1999年省社评工资+···+1994年工资/1994年省社评工资)(n=实际缴费年限)
统筹项目内生活物价补贴及统一调整增加的部分=目前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确定我中建行业是81.8元+以后某一年调整增加部分。
因此我们在岗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月领取退休金。个人缴费不满15年,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个人。
建立个人帐前参加工作的人员退休后,可按月领取(一)+(二)+(三)+(四)四部分。建立个人帐户后参加工作的人员退休后,可按月领取(一)+(二)+(四)三部分。
(一)(三)(四)三部分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二)由个人帐户基金支付,个人帐户基金用完后,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
由上面退休金的四个组成部分可以看出,(一)、(二)、(四)这三项与职工收入基本没关系,第(三)项与职工收入有一定关系,但随着时间推移,将逐年减少,因此与职工收入关系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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