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年生育政策解读
2017-2018年生育政策解读
生育二胎有什么新政策?还要隔多少年才能生二胎吗?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2017-2018年生育政策解读,希望对您有帮助。
2017-2018年生育政策解读
1.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包括哪些项目?
答:查环、查孕、放(取)环、放(取)皮埋、人流、药流等。
2.查环、查孕一年查几次?
答:一年两次
3.你是否接受过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在哪里接受免费服务?
答:接受过,在计划生育指导站。
4.计划生育指导站下乡对你们进行技术服务一年几次?
答:一年两次。
5.放环的不良反应?
答:子宫异常出血;腰腹痛和白带增多;IUD异位;子宫穿孔
6.放环的时间?
答:月经干净3-5天;晚产褥期、产后三个月以上、剖宫产后六个月以上、人工流产即时、产后即时、未防护的房事后5天内
7.放环的优缺点?
答:优点:长效、安全、可逆、价廉、方便。
缺点: 不防性病、带铜或孕激素IUD会增加经血量或不规则出血、对铜过敏。
8、多长时间发一次避孕药具?(每月发一次)
谁给用药群众发药具?(村妇女主任)
村妇女主任的姓名?( )。
村妇女主任给发的避孕药具收费了吗?(不收费)
9、常用避孕方法有哪些?
答、宫内节育器、皮埋;避孕套、避孕栓、避孕膜、纳米银隐形避孕套、短效18甲。(至少记住5种)
10、45岁以上妇女应停止用口服避孕药(如短效18甲),改用外用避孕药(如避孕套、避孕栓、避孕膜、纳米银隐形避孕套、)
11、你知道国家免费供应的避孕药具到哪领取吗?
答、村委会、县计划生育服务站。
12、什么人可以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答:符合生育政策准备怀孕的夫妇。
13、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有什么好处?
答:可以避免生下有缺陷(毛病)的孩子。
14、你知道“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在哪里做吗?
答:县计生指导站
15、全面两孩政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的?
2016年1月1日,由家庭安排自主生育,村委会登记。
16、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需具备的条件及标准
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2、本人及配偶曾经生育且在1973以后没有违反国家和自治区的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当年满60周岁。发放标准:每人每年发放960元,直到亡故。
17、国家少生快富需具备的条件及标准
1、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符合普遍允许生育三个孩子政策的夫妻,即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少数民族夫妻。2、现存两个子女,自愿放弃生育第三个孩子并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结扎、上环、皮埋)。3、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含49岁)。离婚、丧偶现无配偶的,不纳入工程实施范围。发放标准:对自愿申请参加“少生快富”工程、符合条件的对象,每对夫妻一次性奖励不少于3000元。
2、
18、国家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基本条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农村、城镇家庭女方年满49周岁。
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发放标准: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每人每月270元(自治州财政在此基础上再增加100元)、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每人每月340元(自治州财政在此基础上再增加100元),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农牧民特别扶助对象年满60周岁后,不再重复纳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范围。
4、
19、自治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基本条件
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农村家庭女方年满45周岁-48岁,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发放标准: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每人每月270元(自治州财政在此基础上再增加100元)、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每人每月340元(自治州财政在此基础上再增加100元),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农牧民特别扶助对象年满60周岁后,不再重复纳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范围。
20、边境县、贫困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殊奖励制度基本条件
1、本人及配偶均为26个边境县、贫困县行政区域的农业户口;2、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执行三孩生育政策的农村少数民族夫妻;3、按生育政策自愿少生育一个孩子,并领取《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或自愿少生育两个孩子,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4、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5、自愿采取一项长效节育措施;6、离婚、丧偶的,现有两个子女或现有一个子女,并领取《光荣证》,且年龄在40-49周岁的农村少数民族女性也可纳入特殊奖励范围;国家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项目户在确认当年给予一次性3000元奖励金后。从第二年起,按每人每年1200元的标准终身发放扶助金。
21、自治区“少生快富”工程项目户奖励金确认条件
1、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汉族农牧民夫妻;2、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但女方年龄超过49周岁的少数民族农牧民夫妻;3、汉族农牧民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现丧偶年龄在40周岁以上的女性或55周岁以上的男性。
4、少数民族农牧民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现丧偶年龄在50周岁以上的女性或55周岁以上的男性。
发放标准:对自愿申请参加“少生快富”工程、符合条件的对象,每对夫妻一次性奖励不少于3000元。
22、自治区城镇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条件:
新疆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户籍人口中(兵团职工除外)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以下简称《光荣证》),且女性年满55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的无固定单位人员(包括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无业人员、失业人员、关停破产以及改制企业的下岗人员等)。奖励标准:每人一次性奖励3000元。
23、农村领取〈光荣证〉家庭子女报考区内高校和内地新疆高中班及区内初中班考生加分政策
凡申请报考区内高校、内地新疆高中班、区内初中班加分的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本人及父母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的;2.所在家庭按规定已领取《光荣证》的;3.报考区内高校的考生,2007年度1月1日以后,由“非农业户口”转为“农业户口”的,不享受加分政策。4.内地新疆高中班、区内初中班的报名学生户口性质按照自治区内地新疆高中班、区内初中班招生工作规定中“户籍条件”予以界定。加分分值:报考内地新疆高中班、区内初中班的农村领取《光荣证》家庭的子女,在考试总分上加5分。
报考区内高校的农村领取《光荣证》家庭的子女,在考试总分上加10分。
24、昌吉州农村领取《光荣证》家庭子女报考州内高中实施加分政策
1、本人及父母均为农业户口的;2、所在家庭按规定已领取《光荣证》的;3、.考试当年1月1日以后,由“非农业户口”转为“农业户口 ”的家庭,其子女不享受加分政策。
加分分值:报考州内高中的农村领取《光荣证》家庭的子女,在升学总等级值中加0.5个等级值。
25、双方农业户口汉族夫妻可生育2个子女。
26、双方农业户口少数民族夫妻可生育3个子女。
27、一方非农、一方农业户口的汉族夫妻可生育2个子女。
28、双方非农业户口汉族夫妻可生育个子女。
29、双方非农业户口的少数民族夫妻可生育2个子女。
30、一方非农、一方农业户口的少数民族夫妻可生育2个子女。
31、24字方针:睡前洗、晒内衣、建良习、保经期、定期查、重防治、保健康、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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