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报销新政策
生育保险报销新政策
2017生育保险如何报销?需要什么材料和流程?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2017生育保险报销新政策,希望对您有帮助。
生育保险报销新政策
生育津贴: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
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生育津贴,是指职业妇女因生育或流产而离开工作岗位中断收入时,按照生育保险的法律、法规给予定期支付现金的一项生育保险待遇,又称现金津贴。
生育津贴已经成为一种对职业妇女表达关怀的重要国际性措施,其宗旨在于向生育女职工提供基本经济保障,使她和她所生产的婴儿能够在产假期间按照一定的生活标准维持健康的生活。享有生育津贴是生育的职业妇女的一项基本权利。
《关于改进女职工生育津贴申领发放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简称《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届时,晚育女职工申请增加生育津贴的,无需再提供《独生子女光荣奖励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对该证书实施审核。
申请
用人单位应于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次月起12个月内,为女职工及时在网上申请办理生育津贴。
查询
用人单位和女职工可在网上查询生育津贴申报流程、津贴标准和发放进度等相关信息。
审核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申报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生育津贴审核。
划拨
审核通过后次月5日前按规定划拨生育津贴。
晚育女职工申请增加生育津贴的,无需再提供《独生子女光荣奖励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对该证书实施审核。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确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产假期间的工资高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生育津贴标准的,应将差额部分按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期,足额发放给女职工本人。
适用范围和条件
《通知》中明确,属于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的女职工,其依法享有的生育津贴,由原一次性划拨至用人单位账户,改为按月发放至本人社会保障卡账户。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划拨至用人单位账户,并由用人单位及时发放给本人。
用人单位为生育或终止妊娠的女职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6个月以上(含补缴)的,具备生育津贴申领条件;连续缴费不足6个月的,可在缴费满6个月后申领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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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主要有三方面的作用:
一、产前检查及住院生产费用的报销
产前检查的费用都由报销金额限制,比如北京地区产检费用最多只能报销1400元,超出的部分由个人承担。实际上目前产检费用报销比例还是挺低的,在北京公立医院产检起码要5000-6000元,而且前提条件是比较顺利没有意外情况发生。
在北京,住院生产费用是采取“限额付费”的模式,自然生产及剖腹产报销金额不同,不同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也不同,具体报销金额如下:
比如你在北京市一个三甲医院生产,并且是顺产,在住院生产的时候最多报销3000元,如果生产费用在3000元以内,自己基本不用花什么钱了,只需要付一些护工或是其它报销范围外的费用就可以,如果生产费用超过3000元,则只需要支付超过3000元的部分。
二、产假
2016年初二胎政策放开以来,很多地区相继调整了产假的时间,取消晚育假,但同时给予一定的奖励假,从已公布的地区来看,产假天数最少有128天,其中上海、天津、浙江、广东、湖北等地均为128天,山西、安徽、江西、山东、四川、宁夏等地均为158天,北京地区最少128天最多7个月,福建地区在128-158天之间。
此外,在难产、剖腹产、多胞胎等情况下会额外增加产假天数,一般情况下难产、剖腹产是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一胎增加15天。
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说只有生了孩子的才能休产假,流产也可以享受享受产假待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三、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女性在休产假期间可以享受生育津贴的待遇,相当于正常领取工资。那究竟能领取多少呢?公式如下:
生育津贴的领取金额=分娩当月单位平均缴纳工资基数&pide;30×产假天数
这里的缴纳工资基数,即五险一金的扣除基础,指的是上一个社保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部分。也就是说,按照你的工资和单位平均工资之间的高者发放生育津贴。
举例说明:你所在地区的产假天数为128天,刚顺产一个宝宝,单位员工的上一社保年度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你上一社保年度月工资是1万元,则你能领取的生育津贴金额为:8000&pide;30×128=34133元,这部分由社保基金支付。由于你的工资高于单位员工的平均工资,因此超出的部分2000&pide;30×128=8533元由单位支付,总共领取的生育津贴金额为42666元。
需要注意的是,生育津贴是不扣个人所得税的。
生产完之后员工需要提供完整的资料进行报销,比如北京地区生育津贴报销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2.《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和复印件);
3.《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4.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5.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7.《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8.《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变更表》(一式两份);
9.因特殊原因,需要携带的其它相关材料。
以上资料并非每一项都需要,比如你是北京户口,就无需外来人员服务联系单。
每年单位申报社保基数时间是7.25号之前,但是社保生效时间是8月20号左右。所以生产的时间决定了选取社保基数的年度。
比如:我是2016年11月份生,那我申领生育津贴的时在2017年任一月份,都是按2016年申报的基数计算的,因为11月份发生在社保调整基数之后;如果是2017年7月份之前生的,那申领月无论是在哪个月,都是按2016年的申报的单位平均的缴纳工资基数进行计算的。
扩展阅读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办理申领手续时需在柜台填写《办理生育保险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均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本人身份证
(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3)生育妇女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院出具”生育医学证明”,即出院小结,上面注明顺产还是难产
(5)医院出具宝宝“出生证明”,全国统一的
(6)活期储蓄卡(女方实名制卡):浦发银行、工商银行、上海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汇。
(7)经批准再生育的,另需提供市或者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批准书。
(8)失业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经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
(9)参加本市农村社会保险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本人农保帐户所在地的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管理中心出具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农保)》
(10)非本市户籍的生育妇女,另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允许生育的证明。
(11)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生产或流产后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申领手续,被委托人另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委托人的委托书。
申领手续中的具体操作问题说明:
1、申领者提供了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可以不需要提供《独生子女证》。
2、提供了《独生子女证》,前两证就不需要再提供。
3、如果一方或双方为单位集体户口,不需要提供户口簿,但需提供由户籍所在地警署出具的户籍明。
4、男方为现役军人,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来替代其户口簿。
5、外籍人员、外省市户籍人员,不需要提供户口簿。但须在申请表的相关栏目中填写清楚。
6、计划内生育第二胎的申领者,提供的“生育批准证明”,各中心核对后进行复印,原件应退还给申领者本人。
7、对于再婚、流产人员,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进行仔细的审核,如提供的材料齐全,各中心应予以操作,如在审核中遇到疑难问题,可与区计生委取得联系。最后还会有区计生委进行把关,如查出有重复享受的人员,按原规定进行处理。
生育保险金领取过程
直接就进到各区县社保中心(周一至周五9:00-11:30;1:30-4:30)领取,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办理申领手续时需在柜台填写《办理生育保险申请表》并提供以上材料,均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填好后领一个号码,等叫到号码后去相应的窗口办理。工作人员会审核你的资料,之后算出生育保险金的金额,大约两个星期后钱就会汇入帐户。
生育保险金计算办法:
生育保险金=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
生育生活津贴=缴费基数×产假时间,生育医疗费补贴是统一的3000元。缴费基数每个人都不一样的,按照缴纳的医疗保险基数算的,有上限的,上限是7300多一个月吧!就是最多也就是大概7300*4.53000(医疗补贴)。产假时间,正常是3个月,晚育(25岁以后)加1个月,剖腹产再加半个月。
例如我的缴费基数是2520,因为是剖腹产,所以产假4个半月。所以她领到的总金额就是2520×4.5(剖)3000=14340元;如果是顺产的JM,就是郑州婴儿游泳馆补贴总额=缴费基数*4(顺)+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