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农业部养牛补贴相关政策
2017广东省农业部养牛补贴相关政策有哪些?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您整理2017广东农业部养牛补贴相关政策,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农业部养牛补贴相关政策:
农业部于3月20日发布了38项强农惠农政策。其中,涉及到养殖业的主要包括:畜牧良种补贴政策、畜牧标准化规模养殖支持政策、动物防疫补助政策以及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等几项。
1、2014年国家将继续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牛联网的编辑了解到,从2005年开始,国家就实施了畜牧良种补贴政策,2012年畜牧良种补贴资金已达到12亿元,主要用于对项目省养殖场(户)购买优质种猪(牛)精液或者种公羊、牦牛种公牛给予价格补贴。其中,奶牛良种补贴标准为荷斯坦牛、娟姗牛、奶水牛每头能繁母牛30元,其他品种每头能繁母牛20元;肉牛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牛10元;牦牛种公牛补贴标准为每头种公牛2000元。2014年国家将继续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2、2014年国家将继续支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
从2007年开始,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5亿元在全国范围内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2亿元资金支持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2009年开始中央资金增加到5亿元;2012年中央财政新增1亿元支持内蒙古、四川、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开展改扩建。支持资金主要用于养殖场(小区)水电路改造、粪污处理、防疫、挤奶、质量检测等配套设施建设等。2014年国家将继续支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
二、《2014年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畜牧品种改良,农业部办公厅联合财政部办公厅印发了《2014年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意见》对畜牧补贴范围数量、补贴对象、补贴程序、补贴品种以及项目县选择标准等做了详细的说明。
三、各地养牛补贴政策
1、重庆奶牛养殖补贴比例由70%提高到80%
为进一步做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充分发挥农业保险的金融支农作用,在中央财政的大力支持下,2014年重庆市进一步加大了奶牛保险财政保费补贴力度,降低奶牛养殖业主负担。奶牛保险保费财政补贴比例由70%提高到80%,养殖户承担比例由30%下降为20%.财政对两项保费补贴比例的提高,将使重庆市奶牛、投保者每年直接减少负担近千万元。
2、黑龙江嫩江县出台2014年奶牛养殖扶持政策
黑龙江省嫩江县今日出台2014年奶牛扶持政策。详情如下: 1、奶牛养殖规模在10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2014年新建标准化圈舍、防疫室或机械化榨奶站2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平方米补贴200元,养殖场(户)须提前提出申请,经验收合格后予以兑现。2、奶牛养殖场(户)使用政府统一采购的性控冻精和弗莱维赫乳肉兼用型冻精的,每剂分别给予补贴50元和20元。3、针对奶牛防疫,凡是国家强制免疫项目和黑龙江省计划免疫项目,一律免费。
3、哈尔滨市出台畜牧产业扶持政策 肉牛存栏500头可获贴息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出台了《畜牧产业发展财政金融扶持政策》,该政策实施后,哈尔滨市将按县域经济产业布局和畜牧产业发展规划对该市的畜牧产业发展给予政策扶持。
补助标准将按比例逐年提高该扶持政策明确,哈尔滨市支持畜牧标准化、规模化养殖畜禽舍建设,对符合全市县域经济产业布局和畜牧产业发展规划、巴木通方区域 合作发展规划要求的规模养殖小区(场)新建畜禽舍,按年存(出)栏标准及相应新建面积,经验收合格,采取先建后补方式给予补助。
在达到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单位面积养殖数量的前提下,对奶牛存栏500头以上的新建畜舍每千平方米补贴4万元,对肉牛年出栏500头以上的新建畜舍每千平 方米补贴2.5万元,对羊年出栏2000只以上的新建畜舍每千平方米补贴1.5万元,补贴资金由市和区(县、市)各承担50%.以后,补助标准还将根据哈 尔滨市畜牧养殖发展情况和财力增长情况,按比例逐年提高。
养殖场达到一定规模可获贴息哈尔滨市将扩大畜牧产业贷款贴息范围,充分利用黑龙江省奶牛存栏1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户)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按银行贷款 基准利率给予1年贷款贴息扶持(不足1年的按实际期限计算),所需资金由省和区(县、市)按7∶3的比例分别承担。
对未纳入省补助范围的肉牛年出栏500头、羊年出栏2000只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达到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单位面积养殖数量,按银行贷款基 准利率给予1年贷款贴息扶持(不足1年的按实际期限计算),所需资金由市和区(县、市)按7∶3的比例分别承担。
引进国外畜禽良种补贴20%哈尔滨市将积极推进奶牛等畜牧养殖政策性保险,努力扩展养殖保险范围,逐步建立完善养殖风险保障机制。各级财政对于畜牧养殖保 险给予保费补助,其中奶牛保险保费补贴按照中央、省、区(县、市)、参保农户(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3∶3∶1∶3的比例承担。
对纳入全市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规划,引进国外优良畜禽品种,并在限定数量内的,按引种费20%的比例给予引种补贴,补贴资金由市和区(县、市)各承担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