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养老保险有什么政策
现如今的安徽,关于养老保险的最新政策大家清楚是什么吗?小编为你带来了“安徽养老保险新政策”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安徽养老保险新政策
(来源:学优网)
缴费档次细化 增设最高档次3000元
在养老保险的缴费分档上,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设定100元至1000元10档。新农保则设定100元至500元5档。今后,两者合并设定为13个档次,增设了1500元、2000元和3000元3个档次。
“在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的同时,也借鉴了外省的做法。”安徽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目前全国已出台实施意见的省份,大部分都增设了缴费档次,如:湖南、四川、河北等省已增设3000元档次,山东省最高缴费档次为5000元。目前,我省城乡居民年收入稳步增长,部分居民已具备选择较高档次缴费的条件。
新政还提高了全省总体缴费补贴水平,明确最低补贴标准:缴100元补30元、缴200元补35元、缴300元补40元、缴400元补50元、缴500元及以上的补60元。省级财政目前承担20元,其余部分由市、县(市、区)财政承担,市、县(市、区)承担比例由各市确定。同时,新政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本地区缴费补贴标准。
基础养老金 加发标准限定被移除
“对长期缴费超过15年的,每超过1年,基础性养老金加发1%,最高不超过10%,加发的基础养老金由试点地区承担。”这是原先政策中,对于基础性养老金加发标准的限定。新政执行后,该限定已被移除。
新政鼓励长缴多得,对长期缴费的,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市、县(市、区)政府负担。安徽省人社厅解释说,之所以作出这样原则性规定,是符合国家政策的基础上,给地方政府留有空间,而此前省里统一规定加发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也因为太低而缺乏政策吸引力。不过,各地在制定本地实施办法时,不能简单地将本规定理解为,是对以前1%-10%标准规定的取消,而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提高加发标准,从而吸引居民长期缴费。
安徽养老保险新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
缴费标准提高至13档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实施意见》在原来新农保设定100元至500元5档、城居保设定100元至1000元10档的基础上,合并设定为13个档次,增设了1500元、2000元和3000元3个档次。
梯次补贴由缴费额定
政府补贴分为基础养老金补贴和缴费补贴两部分。此次我省《实施意见》对补贴标准进行细化,并明确最低缴费补贴标准:缴100元补30元、缴200元补35元、缴300元补40元、缴400元补50元、缴500元及以上的补60元。
省级财政目前承担20元,其余部分由市、县(市、区)财政承担,市、县(市、区)承担比例由各市确定。同时鼓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本地区缴费补贴标准。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说,相较于以前的“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现在“对选择不同缴费档次人员实行梯次补贴”,标准明显提高。
加发标准可自行提高
目前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原政策规定,对长期缴费超过15年的,每超过1年,基础性养老金加发1%,最高不超过10%,加发的基础养老金由试点地区承担。而此次《实施意见》调整了加发标准:鼓励长缴多得,对长期缴费的,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市、县(市、区)政府负担。
“各地在制定本地实施办法时,不能简单地将本规定理解为对以前1%~10%标准规定的取消,而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提高加发标准。”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
丧葬补助最低补8个月
国家新出台的有关文件规定,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据此,我省《实施意见》规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参保人死亡的,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金,补助金最低标准为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8个月的金额,所需资金由市、县(市、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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