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啦>创业指南>办事指南>政策法规>

2017广州生育保险新政策

时间: 晓敏706 分享

  生育保险的政策是我们都个人都要关注的,2017年广州生育保险的最新年政策现在有哪一些呢?小编为你带来了“广州生育保险新政策”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2017年广州市生育保险新政策

  生育保险就医确认 可找定点医院搞掂

  生育保险的就医凭证,在首诊医院就能办理,怀孕12周开始就能享受生育保险提供的产检保障……《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10月1日起开始实行,相关的生育保险参保人待遇标准也有了新的变化。那10月1日以后参保人员如何享受生育保险医疗待遇?近日,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相关指引进行详细解读。

  门槛降低 不再受“缴费满1年”的限制

  《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已为其全部职工参加本市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不受缴费满1年的限制),其参保职工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一是缴纳生育保险费不满1年的参保人,可在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之后申请报销生育医疗费用,限额支付标准为本市同等级定点医疗机构定额结算标准的80%。二是对未办理就医确认手续或未按规定就医的,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可凭相关资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生育医疗费用补贴。补贴限额标准为本市同等级定点医疗机构定额结算标准的60%。

  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等人群也能享受

  享受人员范围也有所扩大,新增以下三类人群可享受生育保险医疗待遇:

  一是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

  二是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规定享受本市生育保险医疗待遇的职工;

  三是在本市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者。

  同时,《办法》还明确了在本市用人单位合法就业并按规定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的外国(境)籍人员如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就医确认 不用再找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了

  以往生育保险就医凭证(生育保险卡)必须经过人社局审批,这往往需要耗费一周以上的时间。据介绍,自10月1日起,广州生育保险就医确认,统一前移至生育保险定点医院。

  据悉,生育保险参保人在本市生育保险定点医院产检及分娩或者计划内终止妊娠,可直接在其选定的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办理就医确认手续,由医院直接通过系统申办。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在一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核结果,由医院为参保人打印《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回执》(简称《确认回执》)并贴上参保人本人照片,同时盖上医院业务章。此《确认回执》为参保人生育就医的凭证,参保人无需再专程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办理。

  注意:在异地产检和(或)分娩的,以及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的生育就医确认办理,还是需要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办理。另外,需变更生育保险选定医院的也需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办理。

  怀孕满12周后即可办手续享受相应待遇

  产检由妊娠满16周起提前至满12周,也就是说,女职工怀孕满12周后即可到定点医院办理就医确认享受相应的生育医疗待遇(原为妊娠后16周)。同时,更加明确和细化了产检的常规项目和备选项目,并确立了可由医疗学者根据产科医疗常规和产妇的实际情况确定产检项目、产检次数的机制,避免了生硬规定,既可满足“人性化”实际需求,又合理利用医疗资源。

  2017年广州生育保险新政策4大变化一览

  变化1

  60天产假津贴改由企业发放

  《办法》规定,由广州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独生子女奖励35天产假和晚婚晚育奖励15天产假的生育津贴、男配偶10天看护假期工资,改由企业支付。

  市人社局负责人表示,如此调整是为了严格执行省生育保险的政策规定。《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规定:职工依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享受奖励增加的产假或者看护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也规定: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50%。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政府统筹解决。

  变化2

  取消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一次性营养补助”和“到一、二级医院分娩补助”也将被取消。据现行政策,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用按顺产、难产、多胞胎、流产的不同,给予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5%、50%、50%、25%不同的标准发放,按照2013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808元的标准计算,即约1452元和2904元。“到一、二级医院分娩补助费”为300元。

  市人社局工伤和生育保险处处长张学文表示,“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不属于生育保险法定的保障范围。“一、二级医院分娩补助费”的设置原本是为引导参保女职工到基层医疗机构生育,但绝大部分参保人仍选择到三级医院分娩,此项目丧失实际意义。

  变化3

  妊娠期间住院费改由医保基金支付

  广州市现行政策规定,生育医疗费涵盖了参保人妊娠期间及分娩后产假期间与生育相关的全部医疗费用。

  《办法》则将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限定为参保职工在“分娩住院期间”发生的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及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支付的医疗费用将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也就是说,参保人在分娩前,如果因保胎等原因住院治疗的,住院费由医保基金支付,这可能增加住院起付线和个人按比例支付等费用。

  变化4

  参保未满1年报销标准打8折

  参保未满一年而不能享受生育保险,是广州目前不少“准妈妈”的一大遗憾。本次《办法》适当降低了享受待遇的条件,对累计参保缴费未满1年的参保人给予延迟报销生育医疗费,报销标准为本市同等级定点医疗机构定额结算标准的80%,其余的20%由用人单位或个人分担。

  新政对参保人未办理生育保险报销凭证就到医院生孩子等违规就医的报销标准也作出规范,对未办理就医确认手续或未按规定就医的,给予一次性生育医疗费用补贴,标准为本市同等级定点医疗机构定额结算标准的60%。

广州生育保险新政策相关文章

1.2016年广州生育保险新政策

2.2016年生育保险报销新政策

3.2016年广州生育保险新政策法规

4.2016年广东生育保险新规

5.2017年广州生育保险政策

1804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