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火灾的预防方法(2)
电气火灾的预防6
防低压电器
(一)低压断路器
(1)低压断路器与熔断器配合使用时,熔断器应安在电源侧。
(2)低压断路器的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裸露在箱体外部且易触及的导线端子,应有绝缘保护。
②低压断路器脱扣装置的动作应可靠,过载脱扣整定值应与导线载流量相匹配。
(二)隔离开关、刀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
(1)隔离开关与刀开关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刀开关应垂直安装,当在不切断电流,有灭弧装置或用于小电流等情况时,可水平安装;分闸或可动触头不得自动滑落,其灭弧装置应固定可靠。
②可动触头和固定触头的接触应良好,大电流的触头或刀片宜涂电力复合脂。
(2)带熔断器或灭弧装置的负荷开关熔断器应无损伤,灭弧栅应完好,且固定可靠。
(三)防火用漏电保护器
(1)防火用漏电保护器应安装在电源进线端采用低灵敏度延时型警报式或自动切断式的漏电保护装置,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一般选用300mA或500mA。
(2)漏电保护器的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漏电保护器的接线应与低压配电系统保护接地型式相对应。
②漏电保护器负载侧的中性线不得与其他回路共用。
③漏电保护器标有负载侧和电源侧的接线端子,应按规定接线,不应接反。
④严禁PEN线穿过漏电保护器的零序电流互感器。漏电保护器及其与之配套使用的短路保护电器,在任何情况下,不应单独切断中性线(N线)。
⑤漏电保护器所保护的线路及设备外露导电部分应接地。
(3)漏电保护器的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检查受检单位漏电保护器的运行记录,包括试验情况和动作情况。按照规定,每月需在通电的情况下,按动按钮一次,检查漏电保护器动作是否可靠。雷雨季节应增加试验次数。
②漏电保护器失灵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严禁在电源侧与负载侧的接线端子上跨接导线。
(四)配电箱(盘)和开关箱
(1)配电箱(盘)和开关箱的附近,不应堆放可燃物。
(2)配电箱(盘)和开关箱内的导线应绝缘良好,排列整齐,固定牢固,导线端头应用螺栓压接,并应有防松装置。
(3)配电箱(盘)和开关箱内安装的接触器、刀开关等电气设备,应动作灵活,接触良好可靠,触头没有烧蚀现象。
(4)熔断器不应随意用金属丝代替熔丝。更换熔体时,不应采用不合规格的熔体来代替。
(5)熔体应有保护罩,管型熔断器不应无管使用,有填充材料的熔断器不应改装使用。
(6)配电箱(盘)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
(7)照明配电箱(盘)内,对TN—S系统,应分别设置中性线(N线)和保护地线(PE)汇流排,中性线和保护地线应分别接在各自汇流排上,不应绞接,并应有编号。
电气火灾的预防7
照明装置和一般低压用电设备
照明装置和与其配置的低压用电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照明灯具上所装的灯泡,不应超过灯具的额定功率。
(2)灯具各部件应无松动、脱落和损坏。
(3)照明灯具与可燃物之间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当距离不够时,应采取隔热、散热措施:
①普通灯具不应小于0.3m。
②高温灯具(聚光灯、碘钨灯等)不应小于0.5m。
③影剧院、礼堂用的面光灯、耳光灯泡表面不应小于0.5m。
④容量为100—500W的灯具不应小于0.5m。
⑤容量为500—2000W的灯具不应小于0.7m。
⑥容量为2000W1~2_k的灯具不应小于1.2m。
(4)行灯变压器和所有移动式灯具外壳的保护地线(PE线)应牢固可靠。
(5)霓虹灯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灯管应采用专用的绝缘支架固定,且必须牢固可靠。固定后的灯管与建筑物、构筑物表面的最小距离不宜小于20mm。
②霓虹灯专用变压器的二次导线与建筑物、构筑物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20mm。
③霓虹灯高压导线应采用高压绝缘线;高压导线相互间、高压导线与敷设面之间的距离均不应小于50mm。
④高压导线穿越建筑物时,应穿双层玻璃管以加强绝缘,玻璃管两端须露出建筑物两侧,长度各为50~80mm。
⑤霓虹灯专用变压器不应安装在可燃构件上,不得靠近可燃物。变压器间的净距离不应小于100mm。
⑥灯管的电极与导体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并应安装在绝缘材料上。
(6)节日彩灯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安装在建筑物轮廓线上的彩灯应由低压配电柜单独回路供电,并在配电柜处加装避雷器保护;配电线路应穿钢管敷设,不应挂在避雷带上。
②彩灯线路应采用绝缘铜线,导线的最小截面除应满足载流量要求外,不应小于2.5mm2,灯头线不应小于1.0mm2。
③彩灯电源除统一控制外,每个支路应有单独控制开关和熔断器保护,导线的支持物应安装牢固。
④悬挂式彩灯应采用防水灯头,灯头线与干线的连接应牢固,绝缘包扎紧密。彩灯导线应采用橡胶软铜导线,截面不应小于4.0mm2;垂直敷设时,对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3.0m。
电气火灾的预防8
电动机控制设备与线路
电动机控设备与线路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动机的工作电流,在正常情况下不应超过额定值,三相电流应平衡,任意两相间的电流差值不应大于额定电流的10%。
(2)电动机电源电压应在额定电压—5%~+10%范围内运行。相间电压不平衡度不应大于5%。
(3)轴承应润滑,对使用滑动轴承的设施,油环应滑动,油腔内的油面应到油面计所指示的位置。
(4)电动机空气冷却装置运转应正常。
(5)电动机运行时电刷应无异常打火放电现象。
(6)电动机运行时应无异常声响和气味。
(7)电动机和附属设备应清洁且附近不应堆放可燃物和其他杂物。
(8)电动机外壳接地应牢固可靠,完好无损。
电气火灾的预防9
其他小型用电设备
其他常用小型电器设备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电烘箱
(1)电烘箱宜采用单独回路供电,电源线应装设隔离电器和短路、过载及接地故障保护措施。导线和热元件的接线处应紧固,电烘箱引出线处应采用耐高温的绝缘材料予以保护。
(2)电烘箱周围0.3m以内不应放置可燃物。
(二)小型电炉(3kw以下电炉)
(1)电炉应放在不然材料制作的工作台上,与周围可燃物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2)禁止在任何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电炉(有专门防爆设计的电炉除外)。
(3)电炉应采用专用插座和单独回路供电,电炉的引出线应采用石棉、瓷管等耐高温绝缘套管保护。
(4)电炉的电源线,应装设刀开关和短路保护设备。
(5)电炉不用时应切断电源。
(三)空调器
(1)空调器应单独供电;空调电源线应设置短路、过载保护。
(2)空调器不应安装在可燃结构上,其设备与周围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0.1m。
(3)分体式空调穿墙管路应有套管保护,并将出口周边修饰规矩;室内机体接线端子板处接线应牢固、整齐、正确。
(四)电铃
(1)电铃不应直接设置在可燃装饰材料或可燃构件上,电铃下方不应堆放可燃物品,控制开关应装设在相线上,采用延时开关控制,并应按设计规定整定延时值。
(2)电铃的供电回路,应有保护措施。
看了电气火灾的预防还看:
2.电气着火处理方法
3.火灾安全防范措施
5.电气火灾的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