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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安全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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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安全的注意事项

  公共场所即人员集中、流动量大的场所,经常会发生一些重大的安全事故。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公共场所安全的注意事项,一起来看看吧!

  公共场所安全的注意事项

  (1)利用疏散通道逃生。每个商场都按规定设有室内楼梯、室外楼梯,有的还设有自动扶梯、消防电梯等,发生火灾后,尤其是在火灾初期阶段,这都是逃生的良好通道。在下楼梯时应抓住扶手,以免被人群撞倒。不要乘坐普通电梯逃生,因为发生火灾时,停电也时有发生,无法保证电梯的正常运行。

  (2)自制器材逃生。商场(集贸市场)是物资高度集中的场所,商品种类多,发生火灾后,可利用逃生的物资是比较多的。如“将毛巾、口罩浸湿后捂住口、鼻,可制成防烟工具;利用绳索、布匹、床单、地毯、窗帘来开辟逃生通道;如果商场(集贸市场)还经营五金等商品,还可以利用各种机用皮带、消防水带、电缆线来开辟逃生通道;穿戴商场(集贸市场)经营的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摩托车头盔、工作服等,以避免烧伤和坠落物资的砸伤。

  (3)利用建筑物逃生。发生火灾时,如上述二种方法都无法逃生,可利用落水管、房屋内外的突出部位、各种门窗以及建筑物的避雷网(线)进行逃生或转移到安全区域再寻找机会逃生。这种逃生方法使用时,要大胆又要细心,特别是老、弱、病、残、妇、幼等人员,切不可盲目行事,否则容易出现伤亡。

  (4)寻找避难处所逃生。在无路可逃的情况下,应积极寻找避难处所。如到室外阳台、楼层平顶等待救援;选择火势、烟雾难以蔓延的房间,关好门窗,堵塞间隙,房间如有水源,要立刻将门、窗和各种可燃物浇湿,以阻止或减缓火势和烟雾的蔓延时间。无论白天或夜晚被困者都应大声呼救,不断发出各种呼救信号,以引起救援人员的注意,帮助自己脱离困境。

  (5)被困人员要克服盲目从众心理,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疏散,切忌互相拥挤、乱跑乱窜。

  (6)增强消防意识。进入商场应该先了解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梯间位置及是否关闭、是否上锁,查看消防栓、缓降机等各项灭火、避难棋局的位置。

  公共场所安全的管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公共场所经营者的自身管理水平,强化其作为公共场所卫生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扩大卫生监督信息透明度,提高卫生监督工作效率,建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提升公共场所卫生整体水平,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县推进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县实施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及指导、督查等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三、工作目标

  全县推进公共场所信誉度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按照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进行。

  1、以住宿业、游泳场所、沐浴业和美容美发场所为重点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地区8底住宿业、游泳场所、沐浴业和美容美发场所等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完成率要达到90%以上。

  2、9月底之前全面完成住宿业、游泳场所、沐浴业和美容美发场所的量化分级管理。

  3、地区KTV、棋牌室等公共场所,9月底之前要求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完成率达到50%以上。

  四、实施步骤

  全县公共场所推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从2012年6月中旬启动,共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2年6月10日—8月31日),具体要求如下:

  (一)宣传动员及工作部署(6月10日—6月30日)

  1、制定方案、全面启动。制定推进全县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组织及工作机构。组织对从事公共场所执法的卫生监督员培训,认真学习理解量化分级管理评分标准、研究讨论具体工作方式方法,把握好工作尺度,确保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规范顺利实施。

  2、广泛动员,开展培训。摸清本辖区内各种规模的住宿业、游泳场所、沐浴业、美容美发场所以及KTV、棋牌室的数量,切实做好辖区内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动员和培训,要让公共场所经营者充分认识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重要性,提高其主动参与的自觉性,动员他们对照标准自我评分、自我检查、自我规范,全面提升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水平,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卫生安全的消费娱乐环境。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公共场所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要求和实施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目的及意义,促使经营行业加强自律,自觉规范行业行为,推动社会各界及广大消费者理解和支持在公共场所推行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监督环境。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种类

  根据刑法分则第二章以及《刑法修正案(三)》的、《刑法修正案(6)》、《刑法修正案(8)》的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罪共有四十七个罪名。

  一、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十个)

  包括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二、破坏特定设施、设备的犯罪(十个)

  包括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三、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五个)

  包括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资助恐怖活动罪;劫持航空器罪;劫持船只、汽车罪;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

  四、以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为对象的犯罪(九个)

  包括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制造、销售枪支罪;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丢失枪支不报罪;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

  五、过失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犯罪(九个)

  包括重大飞行事故罪;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消防责任事故罪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危险驾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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