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箱承重堆放安全标示
包装箱承重堆放安全标示
各种大型设备木箱,危险品包装木箱,适用于工业木箱,出口木箱,汽车部件木箱,机柜木箱。各种物品都有一定的包装箱,下面由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包装箱的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包装箱承重堆放安全标示
要根据箱子的大小,选择不同厚度不同木质及工艺的胶合板来提高承重力度.一般承重力比较高的木质有:杂木/硬杂木/等.胶合板层次多的承重力也越好.以此再来确定相关表示。
包装标志的具体要求
包装标志是为了便于货物交接、防止错发错运,便于识别,便于运输、仓储和海关等有关部门进行查验等工作,也便于收货人提取货物,在进出口货物的外包装上标明的记号。 第一节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包装储运图示标志的名称、图形、尺寸、颜色及使用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货物的运输包装。
2 标志的名称和图形 图示标志共17种,其名称和图形如表1所示。
3 标志的尺寸和颜色 3.1 标志的尺寸 标志尺寸一般分为4种,见表2。 如遇特大或特小的运输包装件,标志的尺寸可以比表2的规定适当扩大或缩小。 3.2 标志的颜色 标志颜色应为黑色。 如果包装的颜色使得黑色标志显得不清晰,则应在印刷面上用适当的对比色,最好以白色作为图示标志的底色。 应避免采用易于同危险品标志相混淆的颜色。除非另有规定,一般应避免采用红色、橙色或黄色。
4 标志的使用方法
4.1 标志的打印 可采用印刷、粘贴、拴挂、钉附及喷涂等方法打印标志。印刷时,外框线及标志名称都要印上,喷涂时,外框线及标志名称可以省略。
4.2 标志的数目和位置
4.2.1 一个包装件上使用相同标志的数目,应根据包装件的尺寸和形状决定。
4.2.2 标志在各种包装件上的粘贴位置: a) 箱类包装:位于包装端面或侧面; b) 袋类包装:位于包装明显处; c) 桶类包装:位于桶身或桶盖; d) 集装单元货物:应位于四个侧面。
4.2.3 下列标志的使用应按如下规定:
a) 标志1“易碎物品”应标在包装件所有四个侧面的左上角处(见表1标志1的使用示例)。
2 b)标志3“向上”应标在与标志l相同的位置上(见表1中标志3示例a所示)。当标志1和标志3同时使用时,标志3应更接近包装箱角(见表1标志3示例b所示)。c)标志7“重心”应尽可能标在包装件所有六个面的重心位置上,否则至少也应标在包装件四个侧、端面的重心位置上(见表1标志7的使用示例)。d)标志11“由此夹起” 1)只能用于可夹持的包装件。
2)标志应标在包装件的两个相对面上:以确保作业时标志在叉车司机的视线范围内。e)标志16“由此吊起”至少贴在包装件的两个相对面上 2 b)标志3“向上”应标在与标志l相同的位置上(见表1中标志3示例a所示)。当标志1和标志3同时使用时,标志3应更接近包装箱角(见表1标志3示例b所示)。c)标志7“重心”应尽可能标在包装件所有六个面的重心位置上,否则至少也应标在包装件四个侧、端面的重心位置上(见表1标志7的使用示例)。d)标志11“由此夹起” 1)只能用于可夹持的包装件。
2)标志应标在包装件的两个相对面上:以确保作业时标志在叉车司机的视线范围内。e)标志16“由此吊起”至少贴在包装件的两个相对面上2 b)标志3“向上”应标在与标志l相同的位置上(见表1中标志3示例a所示)。
当标志1和标志3同时使用时,标志3应更接近包装箱角(见表1标志3示例b所示)。 c)标志7“重心”应尽可能标在包装件所有六个面的重心位置上,否则至少也应标在包装件四个侧、端面的重心位置上(见表1标志7的使用示例)。 d)标志11“由此夹起” 1)只能用于可夹持的包装件。 2)标志应标在包装件的两个相对面上:以确保作业时标志在叉车司机的视线范围内。 e)标志16“由此吊起”至少贴在包装件的两个相对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