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更好,没有最好。村里面的安全生产也要做好预案才行,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收集到的村级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村级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提高我村各类事安全故的救援应急反映能力,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预测和管理,及时有效地组织事故抢险救灾,防止事故扩大和迅速抢救受灾难人员,将事故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使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免受更大损失,按照“及时施救、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妥善处理、确保稳定”的原则,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安全生产事故预测和管理
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的第一步,应是认真有效的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预测和管理工作,做好本工作将大大降低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率,对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具有重大意义。要做好本工作,应从以下几点入手:
1、定期全面排查。对村组及企业尤其是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每月一到两次的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对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组织相关部门尽快排除。
2、监督并督促村组和企业做好具体的应急处理预案。
3、做好本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救援预案,当安全事故发生时,能够冷静指挥,妥善处理,将人民安全的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4、认真执行值班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在接到事故讯息后按照应急处理预案做好自己的本值工作。
二、安全生产事故的确定和分类
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在安监站工作范围内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包括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
(一)火灾事故;
(二)交通安全事故;
(三)建筑质量安全事故;
(四)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安全事故;
(五)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六)急性中毒安全事故;
(七)污染安全事故;
(八)其他安全事故。
三、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及现场保护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本村安全生产工作组应立即将事故发生地点、时间、类别等事故有关信息报乡政府部门,并实施急救措施。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必须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协调有关力量,对重大问题作出决策。领导及工作人员要迅速到达现场及时开展施救工作。
(一)工作步骤。
1、成立指挥机构;
2、迅速开展施救;
3、做好情况通报;
4、开展事故调查。
(二)工作内容。
1、成立指挥机构。
成立事故处理领导组和现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党组织书记担任。
(1)事故处理领导组由相负责人组成,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和协调。
(2)事故处理领导组职能为:
①发生事故时,由领导组下达应急救援指令、信号;
②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③及时向上级汇报和向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上级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④配合上级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认真调查取证写出有关书面材料。
2、迅速开展救治工作。
成立现场指挥机构后,在开展救治过程中,应注意组织协调用好各类救援力量,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防止在救援过程中发生其他意外,杜绝事故扩大。
3、做好情况通报工作。
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迅速将事故灾情按分类管理程序向乡政府上报,及时贯彻落实上级的指示。
4、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在事故的调查过程中,村要抽调力量,配合上级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四、处置重特大事故的职责分工
事故发生后,村安全生产工作组人员要全力以赴,具体实施相关各项工作。协调公安部门做好事故现场警戒,人员疏散,治安保卫及事故重大责任嫌疑人员实施监控,及时开展调查和取证等工作;协调电力部门做好保障事故现场抢险施救的电力供应、安装等,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协调电信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通讯工作,保证信息畅通;协调卫生部门做好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等工作;协调环保部门做好事故处理中的水源、空气、土壤、放射性、有毒有害和其它污染源的监测、监控工作;本身要做好情况通报工作,并配合上级部门按照有关法规规定开展或协助开展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村级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二)
为有效预防各类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发生,积极、稳妥、快速地处置已发事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社会秩序,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村实际,现就全面加强全村应急管理工作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迅速”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全面提高全村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发生在全村范围内的紧急突发事件,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2、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原则。
3、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把应对突发事件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加强基础工作,完善网络建设,增强预防分析,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将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4、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决策、加强合作的原则。
三、突发公共事件分级
为有效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根据其性质、危害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级别。
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Ⅰ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全村甚至全镇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需要村两委统一组织协调,调度全村各方面资源和力量紧急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镇政府及有关部门。
2、重大突发公共事件(Ⅱ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全镇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严重生态环境破坏,需要村两委集中资源和力量联合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镇政府及有关部门。
3、较大突发公共事件(Ⅲ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全村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需要村两委集中资源和力量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镇政府及有关部门。
4、一般突发公共事件(Ⅳ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需要村两委集中资源和力量进行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镇政府及有关部门。
四、应急组织领导
(一)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___
副组长:___
成 员:___
___负责突发事件的全面工作;___同_突发事件的协调工作;___同_组织处理工作
(二)应急值班室
应急值班室设在村办公室。应急电话:_________。电话实行24小时有人值班,应急行动时,应急值班室有专人值班,确保上通下达,通信联络畅通。
(三)信息接报员
安排___为信息接报员,负责接报群众上报的突发事件信息和向上报送及时报送信息。
五、应急队伍保障
(一)应急自救分队
以民兵联防队为基础,设立应急自救小分队,___具体负责
(二)村志愿者队伍
发生突发事件后,村两委自行组织安排。
六、突发事件的预防与群众自救
(一)突发公共事件包括:水旱、洪涝、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动物疫情、森林火灾、房屋倒塌、矿难、火灾、交通事故、环境事件、食物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民族宗教事件、群体性事件、恐怖事件、村邻纠纷、水利设施纠纷、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等及串联集体上访等前兆信息。
(二)本村应通过广播站、墙报等宣传阵地,向居民宣传预防灾害及抗灾救灾等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提高公众突发事件自救能力。
七、事件信息报告
(一)发生突发事件后,现场发现者应在第一时间向村应急值班室或信息接报员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紧急时要向“110”报警。
(二)村应急值班室或信息接报员在接报后15分钟内应立即向镇应急值班室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紧急时要向“110”报警。
(三)报告内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现场伤亡或损失等简要情况。
八、处置工作流程
(一)到达现场
发生突发事件,村两委干部立即赶到现场,快速召集应急小分队进行先期紧急处置。
(二)快速报告
立即上报镇应急管理办公室或向“110”报警,要求增派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现场救援。
(三)投入先期救援
1、救援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先救伤员,后救物资,避免人员更多伤亡。
2、量力而行:在现场应急资源不足或高危险状态下,应同时注意应急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等待上级专业救援队伍现场增援。
3、重点救援对象:对孤、老、病、残或五保户要列为重点保护对象,优先安置。
4、疏散转移现场人员:及时组织疏散转移现场人员至安全地带或紧急避难所。
5、控制现场事态发展:防止次生、衍生二次事故。
(四)协助上级处置
1、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的镇领导共同开展先期处置。
2、协助先期赶到现场的相关部门应急队伍开展应急处置。
3、村办公室作为上级现场指挥部指挥场所,为相关部门的应急队伍提供后勤保障等。
九、应急保障工作
(一)应急物资储备
1、储备一定的应急物资。
2、村两委专门设立了应急电话。
3、对应急物资和场所可以临时征用和借用。若有损坏,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二)应急避难场所
1、村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可为抗灾救灾提供紧急避难场所。
2、村广场等公共设施可作为避难场地。
3、企业空置厂房或其他房屋可临时征用使用。
十、灾后恢复重建和善后处理
(一)负责灾后恢复与重建,村两委立足本村实际,迅速组织居民灾后自救,恢复生产和生活正常秩序。
(二)负责做好死伤者的善后处理和死者家属的抚恤工作。
(三)协助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事件事故调查工作。
(四)协助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民政赈灾工作。
(五)协助村民向镇政府和有关部门申请临时征用物资的补助事项。
(六)及时统计上报人员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
村级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减少生命财产损失,促进农村社会稳定,规范农机重特大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全市农机安全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适用于农业机械在本镇境内田间、场院和乡村道路上发生造成人员伤亡,或者10万元(含)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重特大农机事故等突发事件,以上情况发生时,启动本预案。
第三条 实施本预案坚持以下原则:坚持在镇党委、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领导下,建立统一、有序和高效的应急处理机制。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预报和应急队伍建设,预案演练等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和联动,严格执法,果断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尽可能减小影响,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避免因工作失误激化矛盾、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维护农机生产安全,促进农村社会稳定。
具体要求:
1、救人高于一切;
2、施救与报告同时进行,逐级报告,就近施救;
3、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
4、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密切配合;
5、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防止和减轻次生损失;
第二章 应急处理机构
第四条 应急办公室设在镇农机监理站,监理站负责人兼任主任。
第五条 应急处理指挥应当在同级及以上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农机部门领导下,迅速、果断地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第三章 报告制度
第六条 事故发生地指挥中心接到本案第二条所指重特大农机事故报告后须立即向上级政府和安监部门报告,同时,报告区农机监理站(0935--8212271 手机:13389452279)。
第七条 事故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逐级上报。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农机事故的机械、机主姓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第四章 监控预防机制
第八条农机监理站应当加强与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加大对乡村道路以及田间、场院等农机作业场所重大危险区段的监控力度,对可能引发重特大农机事故的险情等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及时分析处理,并按照分级管理的程序逐级上报,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其 他
第九条 本预案是农机监理部门在重特大农机事故等突发事件发生后,进行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调查处理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进行。
第十条 对突发事件处理不力,造成事故损失扩大的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十一条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村级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四)
一、指导思想
,按照区安全生产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常抓不懈、依法规范、及时处置”的方针,立足防范,深入整治,强化监管,推进创新,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农机站工作职能,妥善处理重大农机事故,维护农机安全生产的正常秩序,保持社会稳定。
二、编制目的
规范农机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工作原则
1.实施属地管理的原则
乡政府统一领导指挥重、特大农机事故处理工作,政府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机事故的处理工作。各村(社区),部门要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2.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施救与报告同时进行,及时救治,逐级报告;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防止和减轻次生损失。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3.预防为主的原则
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各项预防措施,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开展培训和应急演练,做到早预防、早发现、快行动、严处理。
四、应急指挥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
(二)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指示,提出应急处理措施,负责相关情况上报工作。
2.指导监督应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应急处理工作的重大问题。
3.制定本乡农机安全生产整顿措施和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4.掌握应急处理动态状况,及时调整部署应急工作。
(三)工作组分工
指挥部下设四个工作组
(1)现场指挥组
负责事故现场保护、疏导交通和维护现场秩序。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事故损失。
(2)救护组
负责组织救护车和医务人员及时到达现场,抢救伤员;制定抢救多人内外伤的救护方案,尽最大努力抢救人民群众生命,减少死亡。
(3)事故调查组
负责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撰写调查报告,认定事故责任。
(4)后勤保障组
负责保证各种抢救物资、所需设备及时到位,保证所有人员的生活必需品供应到位。
五、信息管理
1.事故上报时间
办公室接到重、特大农机事故报告后须立即向乡党委、政府报告。
农服中心应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通报乡党委、政府后,逐级上报。
2.事故上报内容
(1)发生事故的机械、机主姓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计;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上级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3.信息发布
农机事故发生后,由乡重、特大农机事故指挥部决定是否对外发布信息,其他人未经指挥部同意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信息。
六、应急响应
1.当确认农机事件即将或已经发生时,事发地村(社区)应立即做出响应,按照"统一指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成立村(社区)书记、主任为组长的现场指挥部,确定联系人和通信方式,指挥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前期救援行动。
2.事故发生后,乡重、特大农机事故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启动本预案。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乡政府,乡政府应当按照规定立即报告区农机主管部门和区应急办。乡农机重、特大事故指挥部要立即组织各工作组人员迅速到场,参加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等工作的组织、指挥与协调。
3.参与重、特大农机事故处置的各相关单位,在乡重、特大农机事故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下,按照预案分工和事故处理要求,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开展农机事故的处置和救援工作。
4.如果重、特大农机事故进一步扩大,预计凭本乡现有的应急资源和人力难以实施有效处置的,乡重、特大农机事故指挥部报请区应急办主要领导批准后,报请区有关部门协助处理。
5.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经乡重、特大农机事故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总指挥宣布响应结束。
七、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事发地村(社区)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农机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维护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二)农机事故认定责任
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后,乡重、特大农机事故指挥部要立即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并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三)事故责任倒查
事故责任认定结束后,按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的有关规定,倒查和追究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保障措施
1.健全农机事故救援信息网络,设立事故应急救援电话。健全农机事故档案,做到一案一档。农服中心定期分析农机事故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2.农服中心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分析农机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3.农服中心每年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少于两次。通过检查及时开展事故排查,消除事故隐患。积极开展"农机安全村"创建活动,动员有关部门开展帮扶救助活动。
4.农服中心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农机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村级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五)
为了切实做好我镇农村公路防汛抢险工作,加强汛期突发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全镇农村公路安全畅通,为抢险救灾工作提供良好的运输服务,根据平昌县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农村公路汛期安全管理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树立“有备无患,防范于未然”的思想,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常备不懈,全力抢险”的原则,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确保汛期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准确传递。积极调动各方力量,共同做好突发事件的及时处理,维护良好的农村公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原则
贯彻以人为本、科学应对的方针和单位领导负责制;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联动协调、坚持服从大局、分工合作、各司其职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
镇人民政府特成立镇农村公路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协调本镇农村公路的防汛抢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各村民委员会主任
各村根据要求成立相应机构。
农村公路防汛抢险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认真落实汛期农村公路安全、保障畅通的要求。
(二)制定农村公路防洪应急抢险工作具体措施,及时作出农村公路防洪抢险救灾应急处置工作决策和意见。
(三)在汛期发现农村公路险情、灾情时,按照职权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农村公路防洪抢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何垒担任。农村公路防汛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带班领导、值班人员与镇防汛值班相结合。
农村公路防洪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汛期的日常防汛工作。
(二)传达和执行领导小组的决定,督促、检查、指导各村委会防汛工作。
(三)研究农村公路险情发生的可能性、预防和应急对策,以及险情发生后的处置措施、灾害评估等事宜,并提出建议上报县农村公路防汛抢险领导小组。
(四)组织好镇政府防汛值班和情况报告工作。
(五)负责镇、村公路水毁预防、水毁抢修工作,检查督促村公路的水毁预防、水毁抢修工作。
四、防汛应急措施
(一)成立防汛抢险突击队
队长:
副队长:
成员:镇机关干部
(二)救灾物资
编制袋1000条、防雨布150㎡、救生圈10个、救生衣15件、雨衣40件、雨鞋40双、铁丝0.5吨、砂石料40方、应急灯10只、木桩100根、钢丝钳20根、手电筒20个、电池30对。
(三)救灾设备
抢险机动车2辆(镇政府2台),架子车3辆,铁铲30把,十字镐10把。
五、相关要求
各村委会接通知后,一是要根据本村公路实际情况制订水毁抢修预案,落实抢险物资、人员;二是积极发动群众疏通村道水沟、涵洞,做好水毁预防和水毁抢修,确保道路畅通;三是加强汛期值班和上路巡查工作,发生水毁公路等险情,要及时处理并上报镇政府。
村级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六)
一、总则
(一) 编制目的
1、为提高全镇环境保护应急响应能力,做好环境保护应急准备与响应工作,确保在发生污染事故时,能准确地掌握情况,进行分析和决策及时采取必要和恰当的相应行动。
2、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的编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和《射洪县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三)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属地为主,分级相应;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
(四) 应急任务
镇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承担的应急任务是;
1、制定镇环境保护应急预案。
2、负责一般环境保护应急响应,事故处理及事故原因调查工作。
3、协助县局做好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环境保护的处理工作。
4、负责协调一般环境保护应急监测工作。
5、接收本镇环境保护责任单位有关信息的报告,协调开展环境保护应急监测和应急行动。
6、监督环境保护责任单位的应急行动和事故处理措施。
7、及时向镇政府和县环保部门报告镇内发生的环境保护。
二、镇环境保护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一) 环境保护应急组织体系
镇环境保护应急组织体系由镇环境保护应急小组、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应急预测组组成。在镇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职能部门及有关单位各司其责,各负其责,平时做好环境保护应急准备,环境污染事故发生时快速而恰当地进行响应。
(二)镇环境保护应急小组的组成与职责
1、人员组成
组 长:兰明哲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梁 勋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龚 伟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杨守仁 镇财政所长
尹保权 镇党政办主任、文化站站长
谢德雄 镇派出所所长
胥丽莉 镇治理办主任
杜 李 镇综治办、信访办副主任
蒲得长 镇农业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胥丽莉同志兼任。
2、主要职责
(1)审批镇环境保护应急预案。
(2)决定镇环境保护应急的启动和终止。
(3)指挥和协调镇环境保护应急组织体系中部门的应急准备和响应行动。
(4)组织对环境保护责任单位的应急行动和事故处置措施的监督和管理。
(5)审定向镇政府和县环保局提交的环境保护报告。
(6)负责发布环境保护的信息
(三)镇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镇环境保护应急预案及实施程序。
2、负责镇环境保护应急准备日常工作,监督监察镇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准备工作。
3、接受县环保和镇党委、镇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应急指示和指令,受理来自镇内环境保护的报告,并及时上报镇政府和县环保局。
4、具体指挥和综合协调镇各环境保护应急,响应单位的启动和行动配合。
5、负责与有关单位的联络与信息交换工作。
6、起草向镇政府和县环保局提交的事故报告。
7、组织开展对环境保护单位采取的应急行动和事故处理措施的跟踪、监督。必要时,经镇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
8、批准后,采取干预行动。
9、组织起草有关环境保护的信息。
三、环境保护分级
按照突发事故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故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故(I级)、重大环境事故(II级)、较大环境事故(III级)和一般环境事故(IV级)四级。
(一)特别重大环境事故(I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故:
(1)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以上;
(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故,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
(6)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露,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二)重大环境事故(II)。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故:
(1)发生10人以上的、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以下;
(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4)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5)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三)较大环境事故(III)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故:
(1)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3)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四)一般环境事故(IV)。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环境事故:
(1)发生3人以下死亡的;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镇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3)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四、应急行动
(一)准备
镇环境保护日常准备工作由镇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负责。镇应急值班机构即为环境突发事故应急值班机构,负责接收环境保护的报告,并及时通知镇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进入应急状态时,环境保护应急工作由镇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
(二)启动
环境保护应急响应应坚持统一领导,属地为主的原则。特别重大污染环境突发事故的应急响应由国家环保总局和省环保局组织实施,重大环境保护、较大环境突发事故由省环保局和市环保局全面负责。一般环境污染事故由市环保局和县环保局全面负责。
(三)联络与信息交换
镇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按照相关实施程序负责与镇环境保护应急组织体系、镇政府、县环保局、其它部门和单位及环境保护单位的联络与信息交换工作。环境保护单位应按照事故报告制度向镇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提交事故报告。 应急期间联络原则是:
1、各岗位任务明确、尽职尽责,联络渠道明确、固定,即时畅通。
2、联络用语规范,严格执行记录制度,
3、对外渠道和口径统一。
(四)指挥和协调
环境保护应急响应时,在镇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镇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负责指挥镇环境保护应急组织体系中各部门的应急行动,综合协调镇环境保护应急组织体系与其他相关部门、单位的接口和行动,主要内容有:
1.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
2.协调有关专家参与现场应急指挥部的指挥工作。
3.协调各级、各专业理论实施应急支援行动。
4.协调受威胁的周边地区危险源的监控工作。
5.协调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
6.根据现场监测结果,确定被转移、疏散群众返回时间。
7.及时向镇政府、县环保局报告应急行动的进展情况。
(五)应急监测
镇环保部门配合县环保局负责协调组织环境保护现场的应急监测工作,确定污染范围、种类、强度,提供防护措施,为环境保护应急决策提供依据,必要时请求国家环保总局和省、市环保局提供环境污染地方应急监测技术支援。
(六)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工作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污染事故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负责现场公众的安全防护工作,根据事故特点开展相关工作,
1.根据污染事故的性质与特点,向本级政府提出公众安全防护措施,
2.根据事发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公众疏散的方式,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
3.事发地安全边界以外,协助有关部门设立紧急避难场所。
五、应急终止和恢复
(一)应急终止条件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既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污染源的泄露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2.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已经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3.事故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二)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应急终止后,镇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还应执行下列行动:
1.评价所有的应急工作日记、记录、书面信息等。
2.评价造成应急状态的事故,指导有关部门和事故责任单位查出原因,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出现。
3.评价应急期间所采取的一切行动。
4.根据实践经验,及时对应急预案及相关实施程序进行修订。
5.对造成环境污染的事故,镇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要组织有计划的配合好县环保局环境污染监测,管理必要的区域去污计划和因事故及去污产生的污染废物的处理和处置计划并监督实施,
6.责任追究。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对污染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的具体意见;追究刑事责任,提交公安检察机关处理。
(三)总结报告
应急终止后,镇应急领导小组应在二周内向镇政府和县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提交总结报告。
六、 应急保障
根据环境保护应急准备与响应的需求,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提出项目支出预算报镇财政部门审批后执行,确保日常应急准备与应急响应期间的资金需求。
七、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镇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批准,镇环境保护应急办公室组织修订工作并报镇环境保护应急领导小组审批,实施程序由镇环境保护应公室负责修订并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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