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食物安全问题和建议
动物食物安全问题和建议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畜牧业的持续增长与发展,畜产品数量迅速增加,畜产品在食品中所 占比例逐渐增大,人们关注的重点由数量转向了营养和健康方面,畜产品的安全与卫生问题倍受社会的广泛关注。下面是学习啦小编整理的动物食物安全问题,供大家参阅。
动物食物安全问题
环境污染引起的残留问题
人类生活在地球上,主要食物来源不过百种植物和动物,而且土壤、水、空气、植物和动物群之间是相互作用的,其中任何一个环节遭到了污染必将导致食物的安全问题。例如:我们所知的食物链以绿色植物和含光合色素的微生物为最底层;第一级消费者为直接食用植物的食草动物;第二级消费者为食用食草动物的肉食动物;位居“金字塔”顶端的就是人类。大气污染和农药残留会造成食物链最底层的污染,被吃后在第一级消费者体内残留,以此类推将会最终残留到食物链的顶端----人类的体内,从而造成身体上的伤害[2]。因此,我们必须以可持续发展为基础来发展经济,只有保护好我们的生存环境,才能更好地保障动物性食品的安全,最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的安定团结。
兽药或违禁药品等的非法使用
近十年来,随着畜牧业规模化、商业化的发展,兽药及饲料添加剂在畜牧业生产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降低了动物死亡率,缩短了动物饲养周期,促进了动物性产品产量的增长和动物性集约化养殖的发展。但由于不当或非法使用药物,过量的药物残留在动物体内。当人们食用了残留超标的动物食品后,会在人体内蓄积,产生过敏、畸形、癌症等不良后果,直接危害人体的健康及生命[3]。
微量元素、有毒金属及亚硝酸盐的污染及危害
饲料中某些微量元素或有毒金属污染同样会造成动物的损害,例如铜、锌、砷、铝、汞、铅污染会造成微量元素在动物内脏中累积,直接对使用者产生危害。这些金属元素排入土壤和水源中,最终还是会集中在农产品中,又通过食物链危及动物和人类。砷可引起代谢障碍,首先危害的就是神经细胞,表现为中毒性神经衰弱综合症、多发性神经炎等;铅主要蓄积在人体的骨骼中,最终可损害神经系统、造血器官及肾脏,常见症状有食欲不振、胃肠炎、口腔金属味、失眠、关节肌肉酸痛、便秘和贫血等,严重者可发生休克或死亡;亚硝酸盐具有强烈的致癌性,已知可是多种动物的多种组织器官产生肿瘤,少量多次长期摄入或一次过量摄入均可致癌[4]。
肉制品加工过程中带来的污染
在肉制品加工过程中,有些企业不按规定要求,过量使用硝酸盐、亚硝酸盐、色素、矫味剂和防腐剂等,恶意使用硫磺、甲醛、双氧水等漂白剂,从而导致有害物质超标[5]。
动物食物安全问题 1.5人畜共患病的蔓延
由于我国地域广大,动物品种繁多,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畜产品市场放开搞活,动物产品流通渠道增多且频繁,各地防疫基础水平普遍不高等因素,致使我国动物疫病流行仍然很严重[6]。特别是风流病、口蹄疫、禽流感等,不仅对我国的养殖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而且会严重影响动物和动物产品的贸易。因此,控制人畜共患病已刻不容缓。
动物食物安全问题 1.6检测标准不健全
时至今日,国家发布的兽药残留和农药残留的检测标准却只有几百个,与实际需要相差甚远,而发达国家对此方面的标准却十分森严,如日本在这方面的检验标准就达几万个,几乎涉及到从食品性原料到食品的每一环节。发达国家制定严格的标准,一方面确保其本国国民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另一方面作为非关税贸易壁垒,极大地限制了发展中国家相当数量的产品输入[7]。
保障动物性食品安全建议
加强产品产地的环境监管,从源头把好质量关
动物饲养场应选择在无工业污染、环境安静之处,防止工业废水、废气、废渣和噪音对动物的侵害;保证饮水清洁,水质良好,防止农药、化肥及其他有毒物质污染水源;圈舍建设要标准化设计和施工,做到地面硬化、粪便易除、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能防暑防寒;及时清除和处理粪便、更换垫草、冲洗圈舍、定期消毒,保持蓄体卫生。
加强监管,限制兽药及违禁药物的使用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国家曾实施过“放心肉”工程,但当初的“放心肉”仅仅局限于确保无病残留畜禽和注水肉的问题,根本没有涉及到药物残留和非法使用违禁药物的问题。因此,政府职能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畜产品安全建设,特别是药物残留检测标准的建设。很多国家以涉及安全、卫生、环保等因素的标准和规范都以法律、法令的形式公布和实施。这一点,无论是对保证国民食品安全,还是适应WTO规则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建立大的企业或联合体
以发展规模养殖场、食品加工厂为重点,引人现代企业管理理念和现代生产方式,建立大的企业或联合体,创立目己的品牌。小作坊式的工厂生产规模小,资金少,没有统一的操作规程,专业技术水平低,意识差,在生产过程中不按规定执行。小作坊式的工厂可以走联合体的形式,制定统一的行业标准,统一规范、统一管理,创 自己的品牌,坚决取缔食品加工黑窝点、黑作坊[10]。在饲养、加工、运输和包装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杜绝污染。
加强检疫监督
为了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畜产品,加强养殖环节监管,把检验检疫关口前移,在畜产品上市前,按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严格检验检疫,同时完善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11]。
加强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逐步提高检疫手段和方法,确保畜产品的安全。在正常的畜产品监管体系下,监管者应该以 自己的专业素质在第一时间发现隐患,采取积极的防范措施,加大执法力度,要依法行政,加强监测检验,严格处罚制度,畜牧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颁布施行,尽快制定《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
加强法制管理,从根本解决动物性食品安全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是动物的引进、流通、饲养管理以及产品销售等各个环节应遵循的兽医规定。因此,应在基层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提高养殖者和经营者的法制观念并加强对从业部门的监督与管理。一旦发现违法、违规现象应加大力度、严格处理。
总之,动物性食品安全工程涉及“生态农业”、“疫病控制”、“食品加工”、“市场规范”和“质量检测”等众多环节,并不是短期能够完成的。我们只有以保护生存环境为前提,同时在健康饲养方面以及动物疫病等方面进行综合性管理;继续完善法律法规;建立严格的检测、管理体系;以及强化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才能实现。因为实现这个工程是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只有实现了这个工程才能更好地保证人们的食品安全;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经济快速、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