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广东高温补贴需要知道的事项
领取广东高温补贴需要知道的事项
高温补贴是为在高温条件下从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职工发放的特殊工资性补偿。那么领取广东高温补贴需要知道的事项是什么呢?下面一起跟小编了解下吧。
广东高温补贴的注意事项
一、广东省高温津贴津贴政策的适用范围?
在每年6月至10月期间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安排劳动者工作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安排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作的高温津贴发放适用我省高温津贴政策。
二、什么是高温作业?
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统称高温作业。
三、广东省高温补贴标准是多少?
目前,我省高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补贴的,每人每天6.9元。
四、高温作业人员的高温津贴如何发放?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高温作业人员发放高温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
五、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形下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补贴?
《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粤人社发〔2012〕117号)规定,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因下列情形之一未能正常出勤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补贴:
(一)因事假、旷工未提供劳动的;
(二)在医疗期、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未提供劳动的;
(三)劳动者其他个人原因未出勤从事高温作业的情形。
六、用人单位临时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安排非全日制劳动者及实行特殊工时的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高温补贴如何发放?
用人单位当月临时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应当按其当月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以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折算发放高温补贴。
用人单位安排非全日制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按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补贴。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者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高温作业人员发放全额高温补贴。
七、高温补贴标准如何确定?是否是一成不变的?
高温补贴的标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职工平均工资、消费物价指数等因素确定。高温津补标准不是一成不变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上述因素进行调整。
八、高温补贴与工资有什么关系?高温补贴从哪列支?
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补贴且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
发放高温补贴所需费用在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税前扣除按现行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执行。
九、用人单位在发放高温补贴方面承担哪些责任?
用人单位应当如实记录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及高温补贴发放情况,并至少保存二年。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以及高温补贴发放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十、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未按照规定发放高温补贴的,劳动者如何维权?
《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未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贴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因此,对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未向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以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给予补发,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高温津贴发放双方存在劳动争议的,也可以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
十一、用人单位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者降低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如何维权?
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应当合理安排劳动者工作时间,减轻工作强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者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无故拖欠或者克扣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高温补贴存在意义
高温天气不仅可能损害室外作业人员的身体,而且也极易引发安全事故,有统计数据表明,7、8、9三个月的安全事故占到全年事故的三成还多,对人们的工作和生活构成了严重威胁。
当高温已经超越了简单的自然现象,越来越成为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时,它“烤”验的就不仅仅是市民,同时考验着政府及公共管理部门的危机应急能力。由此可见,高温劳动保护和高温补助应该得到法律关怀和制度保障,国家和各级地方立法机构应该尽快一定条件下的高温天气确定为自然灾害的一种,用法律来保障高温天气下公民的健康权,明确高温劳动保护的主管部门,并针对高温条件下职工作业如何进行劳动保护给予具体规定,对从事野外、室外、高空、高热等条件下劳动者的保障给予具体规定,对高温劳动保护补助也予以明确,以确保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和安全。
高温补贴最新标准
高温津贴标准包括: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1]
全国至少已有27个省份制定了高温津贴标准,未制定的分别为,河北、黑龙江、西藏、青海等四个省份。
具体的发放标准和发放时长,各省的标准不一。在这27个省份中,有13个省份发放标准为按月发放,另有14个省份按天发放。
按月发放的地区中,如发放高温津贴排名靠前的浙江、山西、江西等省份,津贴金额最高的为山西和江西,为240元每月,浙江省为225元;最低的为山东省,为120元每人每月。
按天发放的地区中,标准最高的为天津,24元每天,最低的为贵州,8元每人每天,与天津相差2倍。
高温津贴发放标准高的多数为东部地区。与此相反,西部地区的一些省份发放高温津贴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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