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避个人所得税的三个方法
合理避个人所得税的三个方法
理财选择避税品种
储蓄往往被工薪阶层作为最重要的理财方式,但扣完20%的利息所得税后,本来就不高的利息收益就所剩无几了。
税务专家指出,其实有很多理财方式不仅收益比储蓄高,而且不用纳税。比如说,投资基金、购买国债、买保险、教育储蓄等。工薪阶层选择这些方式理财,不仅可以避税,而且合理分散了资产,增加了收益的稳定性和抗风险性。
巧用公积金避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有关规定,每月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从税前扣除的,也就是说住房公积金是不用纳税的。
同时,根据公积金管理办法,职工是可以缴纳补充公积金的。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2005 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是 1417 元 ;同时规定,单位职工申请突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的,经批准可按相关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所以一般职工提高公积金缴存还是有一定空间的。
专家强调,利用个人缴纳补充公积金进行避税时有两个问题需要注意:一是纳税人要在所在单位开立个人补充公积金账户;二是纳税人每月缴纳的补充公积金虽然避税,但不能随便支取,固化了个人资产。
利用捐赠税前抵减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金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例如,王先生获10000元的劳务报酬,将2000元捐给民政部门用于救灾,那么,此人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呢?
捐赠扣除限额=10000×(1-20%)×30%=2400(元)
实际捐赠2000元,可以在计税时,从其纳税所得额中全部扣除。
根据劳务报酬一次性收入超过4000元的,其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个人所得税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捐赠前应纳个人所得税=10000×(1-20%)×20%=1600(元)
捐赠后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允许扣除的实际捐赠额)×20%=[10000×(1-20%)-2000]×20%=1200(元)
这样,捐赠前后,王先生就省了400元的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