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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东的公车改革方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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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的珠三角多地早已探索货币化公车改革。以佛山为例,从2004年的五区,到2010年的市直机关,再到2011年的公检法,佛山的货币化公车改革一直走在前列,初步实现了财政减支的目标。据悉,佛山市直机关公车补贴标准分为八个档次,最高正处职补贴标准为3600元,普通科员也有1300元。

  珠海2013年车补标准,正处级领导职务3500元,非领导职务3200元,普通科员800元。惠州正处级官员每月补贴2800元,科员补贴500元;广州天河区正处级官员补贴为2800元;东莞正局(处)长为3000元。这些标准都远远高于此次公车改革标准。

  对这些先行改革的地方来说,车补降下来,是否会成为改革的阻力?对此,广东省监察厅原副厅长谢谷粱表示,“车补”其实也是一种过渡性的制度,随着经济发展和工资收入的不断提高,最终也要纳入个人工资收入中去,这也是与国际接轨的通常做法。不可否认,现在的工资收入(包括地方各种补贴)比十几年前已经有了相当幅度的提高,家庭对于买车养车的承受能力也明显增强了。

  建议

  广东省监察厅原副厅长谢谷粱建议:

  公车安装GPS统一喷涂标识

  十年前,谢谷粱从广东省监察厅副厅长任上退休,唯一牵挂的就是公车改革目标未能完成。他在接受《广东党风》杂志采访时说,公车改革早改早得益,晚改多受损。他提出建议,给每台公车安装GPS记录仪,通过科技手段实时监控行车记录。同时统一喷涂明显的公车标识,鼓励群众监督,奖励有效举报,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局面,杜绝公车私用这个顽症。

  谈公车拍卖:曾发生公车低价转让给领导干部

  对于公车拍卖,人们比较担心的是机关单位自己定价、内部拍卖,而导致拍卖估值过低,从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大量闲置车辆如何妥善处置,是关系到“车改”成败的一个重要环节。

  谢谷粱说,在基层“车改”试点初期,的确发生过个别单位由领导班子自己定价、内部转让的现象。结果一辆七八成新的轿车,以很低的价格转让给原来乘坐此车的领导干部。由此引起群众强烈不满,纷纷向上级纪委举报。

  实践证明,向社会公开拍卖效果最好,值得提倡。其好处是透明度高,竞争充分,容易获得社会的认可和好评,并使拍卖活动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如十几年前佛山市三水区向社会公开拍卖317辆公车,成交金额3337万元,成交价比起拍价提高了91%。

  谈交通保障:可设员工集体上下班通勤车

  在对特殊公务用车的保障问题上,方案提出,“允许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机关适当保留部分调研接待用车”,“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筹建跨部门行政综合执法执勤用车平台,并在两年内完成”。

  谢谷粱认为,适当保留部分执法执勤用车,是公车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但要严格控制保留用车的数量,切实加强管理和监督,防止有的人“车改”后“补贴照领,公车照坐”。

  他还建议,有条件的单位,要重视解决员工上下班路途较远的交通问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保留接送员工集体上下班的通勤车,或者向公交公司租赁此项服务,所需费用由乘车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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