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场哲理短文
古代官场哲理短文
在古代漫长的历史长河之中,古人做官也有一套官场哲学,也有做官的小道道。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古代官场哲理短文的相关资料,供您参考!
古代官场哲理短文篇【1】:《少年包拯学断案》
包拯包青天,自幼聪颖,勤学好问,尤喜推理断案,其家父与知县交往密切,包拯从小耳濡目染,学会了不少的断案知识,尤其在焚庙杀僧一案中,包拯根据现场的蛛丝马迹,剥茧抽丝,排查出犯罪嫌疑人后,又假扮阎王,审清事实真相,协助知县缉拿凶手,为民除害。他努力学习律法刑理知识,为长大以后断案如神,为民伸冤,打下了深厚的知识基础。 《万斯同闭门苦读》
清朝初期的著名学者、史学家万斯同参与编撰了我国重要史书《二十四史》。但万斯同小的时候也是一个顽皮的孩子。万斯同由于贪玩,在宾客们面前丢了面子,从而遭到了宾客们的批评。万斯同恼怒之下,掀翻了宾客们的桌子,被父亲关到了书屋里。万斯同从生气、厌恶读书,到闭门思过,并从《茶经》中受到启发,开始用心读书。转眼一年多过去了,万斯同在书屋中读了很多书,父亲原谅了儿子,而万斯同也明白了父亲的良苦用心。万斯同经过长期的勤学苦读,终于成为一位通晓历史遍览群书的著名学者,并参与了《二十四史》之《明史》的编修工作。
古代官场哲理短文篇【2】:曹冲
曹操不但是一个成功的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还是一个成功的父亲。他的几个儿子,文功武略,各有卓越之处,而他最喜爱的,首推曹冲。古代所谓神童,以语言天赋突出的居多,曹冲却表现出解决问题的高超思维能力。曹冲七岁时以等量置换的办法称大象体重,不但震惊了当时之众,也流传千古,成为最经典的儿童智力启蒙故事之一。
还有一个典故:孙权曾送来一只漂亮的雉鸡。曹操想观赏雉鸡舞蹈,但使尽办法,这珍禽就是不鸣不舞,让人徒叹奈何。曹冲想出一个办法,让人制作一面大镜,摆在雉鸡面前。那雉鸡于镜中看到同类,起了争胜之心,当即舞将起来,这一下对镜成双,煞是好看。
有的故事,不但体现了曹冲的智慧,还表现了他宽厚仁慈的一面。一次,曹操坐骑的马鞍放在仓库中,不慎被老鼠咬坏。库吏大惊失色,自认必死。曹冲知道后,心生一计:他先用利刃将自己的单衣穿戳成鼠齿状,然后装成一脸
愁色的样子去见父亲。曹操问他何事忧虑?曹冲说:“世俗以为鼠齿衣者,其主不利。今单衣见齿,是以忧戚。”曹操赶紧安慰爱子,说:“此妄言耳,无所苦也。”过了一会儿,库吏前来报道曹操那桩马鞍被鼠咬坏一事,曹操听后,笑着说:“连我儿子的单衣都被咬坏,何况马鞍乎?”根本没有追究的意思。据说,每当曹冲见到当刑者,总要上去寻问是否冤枉,是否处理过重?如是,他就要想方设法为之救命或减刑;每当见到那些勤奋而能干的官吏因小过或失误而触犯法律,他都要亲自到曹操那里说情,请求父王宽大。史书称曹冲“辨察仁爱,与性俱生,容貌姿美,有殊于众,故特见宠异”。——这种悲悯宽厚的气质在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身上体现出来,简直催人泪下。
可恨天道难测。上苍把智慧慷慨地赋予曹冲,却又残酷地掠走他的生命。建安十三年,年仅十三岁的曹冲突患大病而亡,据后人推断,可能是“绞肠痧”。曹冲的夭折,留给历史一道残缺的美丽,留给后人一份遗憾的叹息。 也许上天的深远用意,非我等凡胎肉眼所能看穿。 曹冲死后,曹操悲痛万分,曹丕来宽慰他,曹操说道:“曹冲之死,是我的不幸,又是你们的大幸。”曹丕即位后,也经常对臣下说:“若使仓舒(曹冲之字)在,我亦无天下。”可见,曹冲之死,客观上为曹丕争夺王位扫除了最大障碍。
古代官场哲理短文篇【3】:陈寿:“三不喜”
良将不怯死以苟免,烈士不毁节以求生。——《三国志•魏书》
陈寿,字本仁,原籍江西新淦(今江西新干)人,因其祖父戌卫辽东,遂入籍宁远。历任户科给事中、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陕西巡抚、南京刑部尚书等职。
早在他少年时期,有一次拾到金子,但他分文未拿,坐守一个晚上,终于将金子交还给失主。1472年,他考中进士,授官户科给事中,从此登上官路,他一生做官四十年,直做到尚书,他都始终坚持清正廉洁,他有三不喜:一是不喜随意弹劾官吏;二是不喜为子弟亲友争功或谋取好处;三是不喜金钱财物。 他初为官时任给事中,给事中是言官,纠劾百官是其分内的事情,可是陈寿却从不弹劾朝廷官吏,他的这种做法让人感到奇怪,他为此解释说:“吾父戒吾勿作刑官,易枉人。言官枉人尤甚,吾不敢妄言也。”
弘治年间,他到陕西做官,当时的陕西地区经常遭到边地少数民族的骚扰,他到之后,整顿了军务,使地方上安定了下来,有一次,各部族首领率众来战,派出少数骑兵来诱敌,有些明朝将领不知道是计谋,准备出击,陈寿却不准,他独自来到帐外,与数十名骑士坐在凳子上吃东西,敌军见了,怕有埋伏,连忙退却,陈寿乘机下令出击,结果大获全胜。当他向朝廷保捷报时,有人说让他在捷报上写下战士的名字,他说:“吾子弟不事弓马,安得以欺朝廷?”他的公正无私得到了将士们的拥护和爱戴。
陈寿从小便不爱财,至有守夜还金之举,当官后不改初衷,清正廉洁到底,他当了右副都御史那样的大官,因为得罪了专权的太监刘瑾,被命罚米二千三百石,布一千五百匹,陈寿平时清廉不取,除去俸禄外,一无所有,被命罚米布,贫苦不能偿,只好上书自诉,刘瑾也知道他的清贫,只好免去了处罚。 陈寿自己从不爱财,同时他对贪污的官吏也敢于严厉惩办,得到了老百姓的拥护,在他调任南京兵部侍郎时,在陕西要离开时,整整一天,车轿也没能前进一步,史书上记载说,“军民数千人,拥集抚台,泣留公(指陈寿)。公曰:君命也。出城之日,号呼之声震地。”
陈寿为官四十年,为官清廉,家无余钱,以至于家贫无家可归,只得流离失所,住所不蔽风雨,甚至在死后也无钱下葬。但他“三不喜”却永远的留在了后人的心中。
看过“古代官场哲理短文”的人还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