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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红楼梦》的感悟随笔:有情的《红楼梦》,无情的《大明律》

时间: 凤婷1158 分享

  学习啦:《红楼梦》是一部有情的巨著,下面我们来看看作者阅读《红楼梦》后的感悟。

  男人都是猫,偷腥在所难免。当处处要强的王熙凤在丈夫的怀抱里受伤时,贾母这样说。

  本以为富贵人家的男子对路边的野花一直采啊采是因为没有什么危险,所以即使六旬老翁的贾赦也会不断的讨小老婆。但事实并非如此,因为朱元璋亲自制定的《大明律》对此有明确的规定。

  面对偷腥的不断的贾琏,王熙凤除了忍耐就是想方设法除尽自己的情敌,她对贾琏能做些什么呢?

  一、告发

  王熙凤能去告发自己的丈夫和别的女人“和奸”吗?当然不可以,因为一句“亲亲(得)相守匿”就让这位“破落户”自己也有了“不孝、不睦”(不睦)的罪名。《大明律》明确规定,凡是家中之人有犯罪者,亲人不可告发。如果是妻子状告丈夫,将获杖刑100并坐监三年。

  古时第一个(有史料记载)状告丈夫的就是李清照。因为第二位丈夫贪图她的财产,结婚三个月后,她以“张汝舟参加科举考试是通过作弊过关的”(虚报举数)为由提出离婚。她出身上流社会,在朝中故友的搭救下还是坐了9天牢。如果是贫民女子,她们绝不会如此做。如果拼死也去告发的女子,该是多么的有勇气。

  现在这项法律在其他国家是指“有血缘关系的人犯罪,家属进行帮助、窝藏、不报,家属不会被处罚。”但是在中国每个公民都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犯罪行为,否则(可能)要承担相应责任。所以王熙凤不能去揭发这种行为。但是如果被其他人揭发,贾琏和鲍二家的仍然犯了“和奸”罪,即现在所谓的“通奸罪”(和奸即现在所谓的通奸)。处罚较重,杖刑八十。所以贾琏在鲍二家的死后才用200两银子做了了结。

  二、寻求长辈支持还是选择离婚

  王熙凤去向家族中的最高长辈告状,却碰了软钉子。贾母的几句话就让凤姐脸上有了光彩,贾琏逃过了一劫。

  不得不说王熙凤还是很幸运的,虽然婆婆不喜欢她,但是贾母喜欢她。无论她如何和贾琏闹腾,贾母都会照顾着她。不像《孔雀东南飞》里的女子,就因为婆婆不喜欢,就被休了回家。不像陆游《钗头凤》的女主角——唐婉,不得不和陆游分开,最后嫁给他人。

  王熙凤这么要强,贾琏却偷娶了尤二姐。她可以要求离婚吗?

  答案肯定是不可以。因为在《大明律》里只有“七出三不去”之说。也就是说只有男子才有权利休妻,女子是没有权力的。其实休妻制度,可以说自古有之,只是在《大明律》更甚。

  汉朝的《大戴礼记》详细地写了这七条规矩。到了唐代,竟然将其写入了国家法律《唐律》,名曰:“七出”,分别是:不事舅姑、无子、淫、妒、恶疾、口多言、窃盗。

  王熙凤无子、妒还有窃盗之嫌,所以贾琏是有足够的理由休掉她的。但贾琏从未说过休妻之事,还处处忍让她。难道王熙凤和贾琏的关系是“三不出”里面的?

  “三不出”是指女子在这三种情况下不能被休:为公公婆婆守丧三年;本是贫贱夫妻,后丈夫发达;娘家没有任何一个亲人。

  三、古时婚姻家族为主

  贾家、王家、薛家和史家都是大家,不存在贫贱夫妻之说。贾琏父亲尚在,母亲早亡不存在守丧三年之说。王家的人很多,贾宝玉的舅舅王子腾还升了官,所以不存在被休后凤姐无依无靠之说。所以贾琏为何没有休掉凤姐,反而对凤姐时敢怒不感言的态度?因为休妻也有一个过程,需要得到家族中所有长辈的同意,女子才能拿着丈夫亲笔写的休书哭哭啼啼地回娘家。

  并不是所有人都像唐婉那样幸运,离开陆游后又找到了疼爱自己的人。被夫家赶回娘家的女子,会被世人耻笑,猜疑。

  相反迎春的遭遇就悲惨多了。她是个大家小姐虽然是被父亲卖掉抵那5000两银子的,她为何短短1年就香消玉损了?

  因为女子要遵从“三纲五常”“三从四德”。如果娘家不能保护自己,法律就更不能了。男子可以根据“七出”随意主观性地休妻,女子只有接受的份。

  谢律师说,古时有“和离”和“义绝”两种情况可以让两个人离婚,但是“意绝”太悲催。“义绝”是指夫妻间或夫妻双方亲属间或夫妻一方对他方亲属若有殴、骂、杀、伤、奸等行为,就视为夫妻恩断义绝,不论双方是否同意,均由官府审断,强制离异。

  而“协离”可能只出现在武侠小说里,因为有多少女子能主动提出离婚,丈夫又同意呢?就像潘金莲和武大郎的悲剧故事一样。很多人都说他们为什么不离婚呢?那是因为女子不可能随随便便提出离婚,即使提出来也不会被答应。

  回过头来说迎春,她被丈夫拳打脚踢可以还手吗?就像《河东狮吼》里的林月娥一样。答案仍然是不能。

  《大明律》规定,男子打妻子只要没有出现骨折、身残、死亡事件就不用负责。而女子即使打丈夫一巴掌也会被重责,如果将丈夫打骨折或者致残、致死,会有绞刑和凌迟处死的重罚。这还只是妻子的惩罚,如果是妾这么做,刑法更重。

  所以感叹吧,我们生活在现代,不能在这种酷刑下压抑天性。

  四、婚姻这回事

  古时的婚姻有爱情吗?答案是没有,或者很少。

  因为古时婚姻是稳定社会关系的一种重要纽带,古时婚姻是宗族祭祀的传承和保障,古时婚姻是血缘关系的传递。总之古时婚姻有男有女、有两个家庭的结合、有孩子的诞生,却很少有爱情。

  王夫人和家政总是在为家里的琐碎事说说话,总是正襟危坐没有半点闺阁情趣。如果贾政去赵姨娘的房间应该不会如此,她们可能会做些男女之间的事。

  古时的正妻有自己的指责,不仅要相夫教子还要管好家里的一切。所以在婚姻关系中夫妻之间要有一份尊重在,不似现在婚姻这样随意。

  没有爱情,如果有也是在婚后吧。因为古时婚姻的特点就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前对方性格如何、爱好如何、相貌如何,彼此都不知道。

  达芬奇说婚姻需要四方面的惬和:美的存在、个人的自我认识、社会价值观的一致性和性爱。

  这四点需要人花时间去恋爱,所以一见钟情的人是因为有“美”的存在;自知之明虽然很重要,但很多人都做不到,如果可以就不会有非分之想了吧;如何前两者皆有,那么价值观一致的话就可以相濡以沫在江湖中了。

  据说婴儿是凭借气味识人的,其实长大后的人亦是如此。所以男子对女子的身材和脸很看重,而女子亦是如此。

  这四点是男女两人之间同时对彼此如此,而不是单相思或者一厢情愿。所以才有“只羡鸳鸯不羡仙”的说法,才有书中令狐冲和任盈盈的佳话,而现实中恐怕只有钱钟书和杨绛的故事、李安的故事、刘嘉玲的故事令人羡慕了。

  试想一下,古时的男女怎么可以婚前恋爱呢?女儿只有养在深闺人未识才是好的。即使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也不能长长久久。何况宝玉和黛玉的爱情放到现在是不存在的,那时的青梅竹马多是有血缘关系的亲戚或者无血缘关系的邻居。

  能像《梁祝》这样的故事很少,因为女子外出读书就很少,何况还是化装成男子读书。

  古时的女子虽为人但大多人生不是自己的,因为她们是家族利益的工具,可以随时被牺牲掉。探春不就是如此吗?远嫁海疆为他人王妃,虽然免糟抄家之罪的连累,但家世不在以后如何走,都只在她自己的认知了。

  “白头宫女在,闲坐话玄宗。”宫里的女子皆是寂寞和无奈的,她们的痛苦又怎比金丝雀。因为金丝雀的生命很短,她们的一生却很长。所以元春省亲时说“把我送到那见不得人的地方……”

  能得君王的爱恋不易,长久更不易,所以有倾国倾城之貌的李夫人进宫几年就香消玉损,所以杨玉环即使大唐鼎盛时期的象征又是没落时的牺牲品。这些让君王不早朝的人,被后人谩骂也被后人羡慕。羡慕的不是金银珠宝而是在位高权重时还能得一人之爱至深。

  她们的美貌、她们的自我认知、她们的气味都是在最好的时候遇到了最能欣赏她们的人。可这毕竟是少数,是经过后人之笔润色过的故事。现实生活中的人,那一堆堆白骨中的女子哪有这么幸运,幸运到被记载,被歌颂呢。

  作者:亦良

  公众号:亦良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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