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随笔
中国现代随笔,是20世纪中国比较重要的文学门类之一,不少优秀的杂文随笔都受到读者的欢迎。下面就是学习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杂文随笔,希望大家喜欢。
杂文随笔篇1:散了吧,雾
迷雾锁窗,世界好像丢了一样,除了白茫茫,什么也没有了。走进去的人,进一个没一个,中了吸魂大法一样,消失在眼前。
独坐仙阁,天地混沌,没有远古,没有未来,时空就在这一刻凝滞,不生不灭。
是我来到了另一个世界,虚幻着的世界,不曾存在过?还是你在另一个世界,虚幻着的世界,不曾存在过?我们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了,我看不到你,除了白茫茫,没有任何踪影。但我能想到你,模糊的身影,依稀的脸庞,是往世的一次映像,还是今生的一个梦境?无论如何,终将在我的世界里像幻影一样如影随行,却如盗梦人一样只在梦里给我一个或温柔或魅惑的笑容,让我意识尽失,如这般光景一样坠落在不知何来何往的三界外,看尽雾失楼台,忘记了自己在想什么在找什么,忘记了我是谁,你又是谁。
雾迷了世界,也迷了我心,失去了寻找你的路途,没有了远方,没有了奔波,也没有了挣扎。束手在停滞的时光里静坐,任回忆的海潮淹没呼吸。多少这样海般的月夜,我在月亮里看见你的映像,在星海听到你的声音。多少这样寂静的黄昏,我在晚霞里看见你的微笑,在晕染的枝头听到你的呼唤。又是怎么柔弱且无奈的心情里,流淌温暖的记忆和绕指的忧伤,用黑色无语的键盘,轻轻敲下对你一字一句的心语。
你可曾问过那云儿,看到过我想你的样子?你可曾问过那鸟儿,听到过我怎样喊你的名字?你知不知道,我用了多少夜晚用来想你,我用了多少梦境用来寻你,我用了多少眼泪用来恨你,我用了多少心痛用来忘记你?万物具衰的冬日,思念没有衰退,忧伤不能平息,我依旧在自己编织的美丽爱情里装扮彩色的花衣。幻想有一天像飞舞的霓裳,惊喜你的双眼,用盛大的爱情拥抱你。
一个女人对爱情的幻想就像这弥天大雾,美得不着边际,迷得不着边际。但等太阳出来,雾散开去,世界又清晰地来到眼前,这童话的爱情瞪大了双眼,会看到一个泡沫在阳光下飘飞。原来爱情的结局,从来都是一个在海里伤神,一个在人间欢愉。
散了吧,雾,散了吧,爱情。
杂文随笔篇2:写给最初的流年
文/查紫沫
有人说,时间是个无声的审判官,过尽千帆后,它把错过的都留作风景,经典的都化为回忆。——题记
名不经传的小城市里充满了生活的气息。一场颠覆式的季节,文艺的梦想没有超乎想象,那些曾经能够一起自由地在路边厮混一个夜晚的人早已消遣在过往的回忆里不再付之于行。
葳蕤生香的远方过后还有远方。那些被现实压抑的孤独无限延伸了点的距离。人生中的灰色区域,不小心跌入迷途的维系,谁有还能如初出茅庐的时候那样不听使唤?油然而生的情感仿佛是离家出走后的瘫痪愧疚,那些隐藏在日记本里的不能说的秘密又是被谁在粗砺的生活中添加了隐隐明媚温暖和以为的鸡汤,原来是加入了砒霜。
渐渐的,信赖成为了彼此的负担,染指流年的春秋,挂着泪的微笑吧幸福放映了一遍,把伤痛单曲循环到落魄的念想。平时淡定从容的姿态,突然变成了手忙脚乱的节奏,自认为的柔情蜜意也无法折磨到无情的岁月。匆匆忙忙的日夜搁浅了忙忙碌碌的生活中仅存的一丝宁静。无声的陪伴,默默地情愫面临了缓缓归期的琐事。错位的遗憾交集了漫长相处和短暂相遇的盛衰之别。
一段不忍直视的经历庆幸了人生充满畏惧和愤郁的感叹,自负至极的自卑黯淡了萦绕在身畔的理想。在时光辗转的无限思忆里独听夜雨敲打世界的伤口,静静追怀往事里难舍难弃的深深的失落和迷茫。
一生复杂的生活,一生复杂的追求,遥不可及的美丽童话,看不见怨天怨地的多管闲事。自找的没趣无意间伤害了耐不住寂寞和离群索居的泛滥情感。我们变得沉重,因为担负的太多,不敢放下。脱离了温暖的拥抱,节制了柔软而又坚韧的劳苦愁烦。
许多时候,我们早已不去回想,等有一天,人去了,在世上留下的东西,有形的,无形的,充斥了本来已是拥挤的空间。
曾几何时,日子便不完整,境由心生,一念之间可以是天涯也可以是咫尺。在生活中辛苦挣扎的人被拘束了早已麻木的单纯……
杂文随笔篇3:愿你出走半生,归来仍是少年
前几日广州有台风,雨大如瀑,世界成了一口水塘。街道黝青湿滑,像一条大鱼的脊背。还是出了门,领着几只小朋友,沿着一条条鱼脊,去逛书城。
这是我们的小约定。
到了周末,他们下了学,我下了班,一起玩。所谓玩,也无非是买买书,吃吃糖,逛逛街。
但就在买书中,我发现一个令人汗颜的现象:孩子对书籍,都有一种本真的、炽烈的热爱。
他们可以在书城里,一呆就是一个下午。在书架前,用极不舒服的姿势,或坐,或蹲,或跪,或立,翻读手中的书,怎么都叫不走。仿佛被吸住了。仿佛入了魔障。
而不是像大人,走走停停,翻翻看看,偶尔停下来,拍一张照,发朋友圈。这种散漫与矫作,在孩子们的真实面前更显突出。
小说《刀锋》里,毛姆在书店两次撞见拉里,第一次是早上,拉里以一个奇异的姿势,坐在那里看书。下午,因东西落下,毛姆再去,拉里还是那个姿势,依然在阅读那本书,那种专注与热忱,令毛姆大为震撼。
这些小“拉里”也一样,一头栽进去,拉都拉不起。千催万唤,才起了身。临走时,又买了一大袋,绘本的、童话的、军事的、小说的……一路走,一路兴奋地和我说情节。
“……后来,外公飞到天上去了,桌子也跑到天上去了,他的灰袍子一扑一扑,飘在屋顶上,在那里笑啊,笑啊,胡子一抖一抖……”
“……有一种幽灵飞机,晚上闪闪发光,很吓人的,但它其实不是幽灵,是涂了一层蓝色荧光粉……”
在肯德基吃饭,点了汉堡和薯条,一边吃,一边翻书。
我说:“要不,先吃饭吧!”
“等我看完这篇……太好看了!”
阅读也快,近乎饕餮。
两天以后,打电话告诉我,十本书看完了,又约了下周去。他们是三四年级的孩子,作文练习,都还是看图写话,但对阅读,竟然有这么大的热情。
我一边赞许,一边遗憾:曾几何时,我们也曾如饥似渴。曾几何时,我们也愿意为一本书,放弃其他美食、美物与美事,像在野河中游泳,一个猛子扎进去,深水寂静,余晖金黄,心念简纯归一,游得酣畅淋漓。
是的,翻一页。只需要翻一页。
你就知道,那些沉潜不发的美妙,都是冥冥中,只为你预留的、精心烹制的、一直保鲜的盛宴。其中温柔恩慈,其中凛冽奇幻,令你一启动,就欲罢不能。
直至读得“不知身是客,晨昏忧乐每相亲。”
读得“眼前直下三千字,胸次全无一点尘。”
如今呢?也读,杂念多多了。
持卷于手心,瞥见内容风流,人文皆香者,想的不是审美,而是探究写作技巧。
阅及瑕瑜并见,良莠杂陈者,想的不是弃读,而是思虑其推广策略。
是的,是的。俗大了。
但小朋友不,喜欢就读,不喜欢就弃,就这样简单。或许,正因为如此,他们才读得进书。
阅读是一件天真的事。
浮躁与复杂的大人,是读不下去的。
它不实用,换不了钱,起的安慰,也迂回曲折,比不上饮酒和做爱,比不上赌博和购物,甚至比不上吹牛和调情。
成年人的世界里,讲究的是多快好省,而不是趣美真智。
于是,只有孩子,还在读书。
只有还像孩子的大人,还在读书。
那天去见可二,到时,他正坐茶馆里,对着电脑上密密麻麻的字用功。
我问他:“你现在看电子书了啊?”
“纸质书也有啊,在包里。”然后翻开,掏出四五本,什么古典自由主义啦,什么经济学啦,什么民主啦,满纸术语,看得我头疼。我说:“哎,不是我的菜!”
后来翻到一本梁鸿的《历史与我的瞬间》,讲读书的,语言也讲究,翻了翻,能看得下去。
他随口说:“那就送你了!”
送我了那就是我的了。从中间翻,从前面卷,从后面扒拉,按一贯的坏习惯蹂躏它。
入夜吃晚饭。完了回家,走时正翻到书的十几页,卷着,拿在手上,走出去,对他说:“我走了哈!”
他说:“好,小心点。”
正准备转身,他忽然又叫住我,“哎,书别那么拿!”我低头看了看手中筒状的书,心里又惊又愧。
我们家可二,虽然比我年长,虽然他对傻逼总是零容忍,虽然他辩论从未输过,虽然他写的文章深刻得讨人厌……但是,他是我所见到的大人中,最像孩子的。
他会说:“你们大人……”他会在商场迷路。他一个人站在日光底下嚎啕大哭。他从不掩饰自己的好恶,不因人际,或者功利,而有所忌讳。他会随身都带着不下五本的书。
我一直觉得,他的躁郁症之所以如此严重,除了他的家族遗传病,他的天真,也是一大因素。毕竟,丛林社会里,猛虎、狼与狐狸之流,才是最得势的一撮。他和更多的孩子,对成人世界又厌又惧,无所适从。
后来,《铁皮鼓》里的奥斯卡不愿长大,彼得潘一直是个孩子,可二成了一个病人。
他们与时间撕扯、谈判、争夺,以这种近乎自毁的方式,保护自己的真和善。
他们也如愿以偿,成了破坏最少的人。
前些天,收到一个人的祝愿。他说:希望你是一个有担当的大人,也是一个热情的孩子。
我理解他所说的,年少一去不复返。那些字词有魔法,星星会说话,天花板上开舞会的时光,纷纷隐遁于虚无。但是,它也正以这种脆弱的方式,呈现它的高贵。
它告诉我们:你曾经也年轻,也美好。
我们都在不可控地长大,肉身健壮,胡子拉喳。青春须早为,岂能长少年。我们学会了很多,但同时,如同下山猴,一路丢下玉米,丢下桃子,丢下西瓜,去追逐一只白兔。最后,白兔已逝,两手空空。
这是生命的必然。
只是,我一直坚信:真正的成熟,不代表抛弃天真,冷漠处世,无趣无知,成为犬儒。而是明知江湖风波起,人间行路难,还是一边勇于负责自我,一边以童心去爱,去信,去阅读,去行动……成为一个像孩子一样的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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