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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个人喜好的优美散文欣赏:文学与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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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个人喜好的优美散文欣赏:文学与篮球

  编者按:时光流逝,岁月不言,怒马总会有一天变作老马,但糅入生命的喜好却难以割舍。就像作者的左手文学,右手篮球般。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篇文学与篮球。

  时与朋友聊至酣处总会被问“你都爱啥?”这浓浓的家乡话可千万别理解错了,此处的爱不是对父母妻儿的尊和怜,也不是对金钱美色的贪和恋,而是指怡情适志的兴趣和爱好。

  我天性旷达,笃文学,痴篮球,衷游泳,嗜唱歌……喜好庞杂,无不涉及。

  “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这样实现跨越式人生逆袭的毕竟是少数。所幸,十年寒窗换来一碗公家饭,我不用为“床头屋漏无干处”、“可怜身上衣正单”和“枵肠辘辘不可堪”过多地忧心,业余时间那些喜好便如雨后绿植般恣意疯长。及至不惑,人生便开始做减法,把自己有限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有意义的事情中去,我的喜好终归沉淀为文学和篮球。

  少时的文学启蒙大概就是背诵得滚瓜烂熟的《唐诗三百首》,随着背起妈妈缝制的集花书包走进学堂,《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春》就深深吸引了我,我爱上了阅读,就连记作家简介也上瘾。可是图书的贫乏让我总像一个永远吃不饱的孩子,一搜罗到便如饥似渴地扑在书本上。我是在被窝里打着手电、在麦秸堆下面、在村头的柿树上读完了四大名著,未上初中眼睛就隔着玻璃望了。清楚记得一本没有首尾的《欧阳海之歌》是在别人家厕所窃得的,也不知那家人擦屁股时会不会顺口骂一句“怂崽娃子啥球都偷哩”。

  步入社会,许是文人酸腐相轻和穷经落魄让我对文学有了几分不屑。实践证明我的认识是片面的。当岁月冲刷着那丑陋的人生河床,一场大病让我对人生几乎失去了信心。是文学支撑我摆脱了泥淖,是那些有趣的灵魂帮我走出了生命阴霾。长江、黄河和伏尔加河上的文学波涛让我领略了那种苦难、博大和坚强,我的人生在文学的滋润下,变得积极阳光、柔软善良,浮躁的灵魂才得以安放。

  我爱文学,却有那么一丝任性。在周围人眼里,文人就是疯子,其实那不是疯,那是痴。痴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诸如路遥,三毛,海子等人的归路。因为我做不到焚膏继晷,兀兀穷年,那是要以健康为代价的,这有悖于我热爱文学的初衷。缘于此,虽然我经常搞一些豆腐块,但注定是不会取得什么成就。我渴望典雅、古朴的精神世界,过一种钓雨耕烟、荷锄东篱的生活,流水琴中听,青山画里看,能够放下世间芜杂,品一壶香茗,听一曲《落雪听禅》,把自己心事付诸素笺,那才是最妙!

  古人云: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动也。今人说:生命在于运动,运动是生命之本。所有的体育运动项目中我只为篮球狂,别无二选!

  喜欢站在空旷的球场,让风轻轻吹过身体,假想自己就是那个天选之子,胯下运球、过人、跳步、三步上篮、拉杆,好似猛虎嗅蔷薇,一如翩然华尔兹!哪个少男心中没有篮球梦?我对篮球可不是一般的痴迷,冬练三九,夏练三伏,谈起球星如数家珍,看球赛像少女追剧,碰见电线杆都要做个背转身,连做梦都拱起身子在扣篮,梦醒依然意难平,徒留被子蹬一地啊。

  个人技术固然重要,但篮球运动考验的是团队合作能力和配合默契度,所以才有“无兄弟,不篮球”之说。服从团队,服从技战术,不单干不蛮干,学会分享球,菜鸟也会变高手。赠人玫瑰,手留余香,篮球给予人生的哲思何尝不是如此?

  篮球是有生命的。酣畅淋漓的运动中,每一滴汗水都是射向衰老的子弹,富有节奏的奔跑和跳跃,感觉自己脖子以下全是心脏,那忽明忽暗的生活,都一直是明亮的;篮球是艺术的。它彰显了暴力美学的对抗,又赋予了太极的阴柔,用高超的球商一阵骚操作晃过防守,华丽丽地低手舔篮入筐,一次次的视觉盛宴,似甘如饴,让人甚是享受;篮球是有精神的。NBA超级巨星科比说“有谁见过洛杉矶早上四点钟的太阳”,那些因伤缺阵的球星眸子里渴望上场的神情,我不会不懂。术后半年我就站在球场上,而主治医生却不是这样认为的……大概这些,就是那句篮球广告语“this is why we play”的内涵吧。

  球场上免不了磕磕碰碰,妻子一再让我放手。可惜我对篮球的爱已入心入髓,我选择骨灰级死忠到底!

  时光流逝,岁月不言,怒马总会有一天变作老马,但糅入生命的喜好却难以割舍。左手文学,右手篮球,动静相宜,携手远方……

  作者: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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