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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初恋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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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初恋的文章

  初恋总是美好,总是最让人难忘.......下面就是学习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纪念初恋的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纪念初恋的文章:我初恋的他

  杰,我初恋的那个男子,认识他是高中的时候,莫名其妙的和他成了同桌,他是个挺帅的男生,黝黑的皮肤衬托他的牙齿很白,简单随意的短发显得他很帅气,虽然他帅气可是倒没让我多关注,他走进教室的时候座位已经不多了,前面的两个女生碰巧有事出去了,我看着他想坐在那,忍不住偷笑,我想看他一会女生回来会怎么做,等那两个女生回来他立即让开了,我突然产生了好感,多绅士的男生呀!我有些好奇他会坐到哪,我看着他一步步走向我,“我可以坐在旁边吗?”我发呆的功夫他已经坐下了,清醒后去噢就暗想这家伙怎么飞做我旁边,我想一个人坐。为了让自己心理平衡我对自己说“算了,看在他还不难看又绅士的份上,就和他做同桌吧”

  我不喜欢踏着上课铃,所以我中午回学校比较早,一天中午看到他趴在桌子上睡着不由得有点同情,“桌子很硬吧,他睡着勘定不舒服,我要是有小枕头多好”我为自己有这样的想法吃惊,我——怎么会——对他——?和他做同桌的日子很开心,每当我发呆心情不太好的时候那个小子总会让我开心,渐渐的我习惯了有他在的日子,一次他不要以为我们坐在一起很安静,我们在一起经常斗嘴,周围的人总能看到我们斗嘴玩,我戏弄他毫不在意,我会在他手指上画画,或者自己自娱自乐画老鼠,这小子很配合任我那他手指玩,画猫咪来配合我的老鼠。有他在日子很多彩,一个熟悉我们的男生甚至写了结婚证明给我们,我极力声明我和杰只是好同桌要求他道歉,他却不道歉,看着在一边偷笑的杰我竟有些不好意思了,暗想“这小子简直会我名节嘛,以后我怎么和帅哥交往呀我可还没恋爱过呢”他真的对我很好,我耍赖他总会一笑而过,我们真的很要好甚至到了暧昧的程度,我说想喝奶茶他会中午买好,如果是冬天他会挑我来校前几分钟买,我要妙脆角他会跑小店找,我手冷她窥给我带着他体温的护膝暖手,书没带他也会替我借好放在桌上,现在想想那时我因该已经喜欢上他了吧,只是自己不知道。和他同桌一年我和他居然没对视过几次,唯一一次对视是一次上课,我没兴趣听讲左顾右看,不注意对上了他的眼睛,对视着我忘记了周围的一切,他微微一笑我心跳一下子加快了,缓过神转过头,用余光我看到他还在笑,平常他笑得很夸张,那次他的微笑真的让我失神了,心跳的感觉让我没心情再听课了,美好的同桌生涯很快结束了,分班时我们分到不同的班,在好班他的能力是无法展现的,这里高手太多他无法施展才能。

  分班我们的故事就结束了吗?不,简直是奇迹,几次重要的模拟考试,他居然和我在一个考场而且就在我前面,考试间隙他看着我唱着那时最流行的《小薇》,我心乱如麻,他却窃笑着,我是高兴的,我知道他是喜欢看到我心乱的傻样子,它意味着很可爱,他总说我可爱,我无所谓他说我可爱,虽然他不说我漂亮,但“可爱”这个词出自他的口中也是对我的赞美,她背着我想别人提起我,以至于人是他的人很多人知道可爱的我的存在。我意识到这个人对我来说和别人不一样,我多少次在楼梯口期待他的出现,在看到他失落时我是那样心急,担心。我暗暗期待可以和他考到同一所学校。然而————,经过我的多方打听,毕业后还是了解到他的消息,有了手机我和他可以更方便的联系了,我意识到自己对他的喜欢就天真的表白了,可他委婉的拒绝我了,我没有勇气离开他,选择和他成为朋友,和过去一样,他也舍不得我这个同桌,那年下起了雪,我们心有灵犀的想到了彼此,那是我看到的最美的一场雪,只因为有他。即使不在一个城市,我却仿佛和他一起看那场雪,如果爱情可以停止那就不是爱情了,我嘴里说是朋友可我期待我的温柔执著可以打动他,我想照顾他,听到他不吃

  纪念初恋的文章:初恋的代价

  今天朋友给我讲了一个真实爱情故事,男主角就是风度儒雅的朋友,女主角是他昔日恋人,不过这个女人已经不在人世,一年前自杀身亡。听完这个爱情故事,我想起梁山伯与祝英台。我觉得这个可悲的女人,似乎比祝英台痴情。他们之间的爱并不惊天动地,但初恋的种子在她心里深深扎下根,以致30年后,她为初恋付出生命代价。

  他们是中学同学,“”后期,下乡在一个集体户。每天一起下地干活,一起吃饭,久而久之,彼此产生好感。晚上天黑透时,两个人开始背着同学,偷偷出去约会。朋友告诉我,他们约会的地点,是集体户后面一个大草垛,那地方非常僻静。他俩经常相拥坐在草垛上,仰望夜空明月,畅想未来生活。他女友那时说的最多一句话,就是将来给他生个胖小子,守着他和孩子度过一生。每次听她这样说,他都特感动,紧紧搂着她暗暗发誓,今生今世要和这痴情女人白头到老。

  1978年,中国大地阴霾渐散,国家恢复高考制度。已经回城的他们,双双参加了高考。结果我的朋友榜上有名,他女友仅三分之差,未能如愿。这是一个聪明的女人,又是一个多虑的女人,她得知他考上大学消息,第一反应就是,不能继续和他保持恋爱关系了,他问她为什么?她平静说,你就要接受高等教育,将来前途光明;我是社会闲散人员,已经不般配了。我将来不求别的,希望找个知冷知热的男人过日子。他不同意分手。他对我说,他们是初恋,初恋那种清纯的感情,已深入他的骨髓。她没表态。他临去大学报到前几天,她对他一如既往,白天到他家帮他母亲给他做上学住的铺盖。晚上仍然恋人一样,两个人挽着手压马路。他到学校报到那天,她送他上的火车。他在车窗里看在站台上频频向他摆手的她,泪流满面。

  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没有手机,就是座机一般人家也是奢望。她到处干临时工,他没有办法和她联系,这样中断一个学期。好不容易盼到寒假,他回家和父母打过照面,就迫不及待去她家看她。她母亲见他来了,流泪告诉他,女儿已经嫁人了。什么?她结婚了?他不相信,才分别半年,她就变心了?不可能!绝对不可能。她母亲让他去找女儿,说是女儿让他去的。他找到她工作单位,她正用大板锹往火车上装煤,脸上汗水和煤灰粘在一起,她不说话,他都认不出她了。他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大声责问为什么背叛他!她扭过脸哽咽说不爱他了。你说谎!难到你忘了我们的誓言了?他上前一把扳过她的身子,失去理智冲她怒吼。她像个木头,任他怂恿。他惊呆了。

  返回学校好长时间,她的身影在他眼前晃动。他说那是他一生中最痛苦的日子。大学毕业,他回家乡工作。两家相距不远,但考虑她已为人妻,有了孩子,不便往来,他没再去看她。

  这样一晃过去30年。一天,已在市纪检委工作的他。突然接到她打来的电话,说要见他。他心里一惊,问她在那儿?她说就在市委大楼外面。他让她上楼到办公室。当时他以为她遇到什么难事找他帮办。在他办公室里,两个人见了面。他说和他们毕竟是初恋,对她很热情,闲谈中等待她说事。她拾些不着边的话题,看有人进来,起身告辞。他送到门外追问她是不是有什么事?她摇头说没事,就想看看你。说完头也没回走了。

  三天后,他收到她寄来一封信。在一座城市生活,两家离的不远,有事可以到单位找自己说的,干嘛写信?他疑惑地撕开信封,从里面抽出一张稿纸,急忙打开看,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字,他目光急速扫了三行,眼前一黑,差点儿晕过去。

  原来这是一封遗书。是她临终前写的。信中说,他收到这封信时,她就不在人世了。她说岁月的风霜没有腐蚀她的记忆,这些年一直忘不了他,忘不了她的初恋。她解释当年匆忙嫁给一个比自己大六岁的煤矿井下工人的原因,是怕因为她,他不能安心学习,影响前途。她形容自己婚后生活,像掉进一个魔窟,很不幸福。丈夫喝大酒,醉了就打她。而且还吸烟,耍钱。她说自己思想保守,没过离婚念头,怕别人笑话。还说自己的目光一直跟随着他,关注他的进步,每次听到他升迁的消息,都非常高兴,说他没负她所望。她说离开人世之前最大的愿望,就是见他一面。那天看到他了,满足了,走的安心了。最后还说感谢他给了她初恋的美好时光。到了另一个世界也不会忘记。

  这是真的吗?他慌忙从衣兜里掏出手机,给和她要好的同学打电话,确认就在两天前,也就是在到单位看他的次日,她半夜从矿区那座大桥上跳进涨潮的河里,尸体还没找到。他瘫软在椅子上。

  这个真实故事讲完了。我心情沉重地想,的确,人生最美好的回忆莫过于初恋。年轻人情窦初开,心花始放,相爱清纯,毫无杂质。但多年后为初恋殉情,值与不值,留给读者评判。

  纪念初恋的文章:初恋往事

  感觉所有人都可以恋爱,而且为了一件小事堵上性命的年纪。18岁,大人们都说,我们这个年纪的时候看到落叶也会哭泣,但当时的我们,比任何的大人都严肃、激烈、痛苦过-----

  人类成长的法则,少年会变男人,少女会变女人,但是变成男人的少年,和还没有长大的调皮少女,问题是他们的速度不一样时会发生。---

  为了朋友,剪头了。---

  耶稣,第一次见面就这麼厚脸皮的求你这种事情,真的很抱歉。不过你这麼有爱心,相信你能理解我。其实我有个女儿,现在上高三,这人真是个头不小,但是做的事情和小孩一样,说实话,她能上大学,根本不可能。还有她也不懂世故,也不会挣钱,再怎麼想,能支持她的也就我,如果我突然死了,怎麼办啊?还有我不在了,她的婚礼上,谁能握著她的手进去啊?一想到她自己走过去,就想哭,心里都像撕裂一样。所以第一次见面,就这麼求你,很不要脸,但是只要到我们诗源结婚,让我活到那时候吧。只要她结婚了,我马上就能死,那时候我不会留恋,就可以离开这世界。我老婆,我女儿,我只要到我女儿结婚就行。让我活到那时候吧,求你了。

  人要对在身边的梦满足,要实现很远的梦,只会让自己累,伤心,空虚的热情只能留下伤痕,所以世界上最笨的事就是单相思。所以,还能继续做那笨的单相思的理由是,那个热情偶尔会成就大的奇迹。偶尔会绕很大圈来达成,就算没有实现梦想,也在梦想的附近徘徊,等待幸福的到来。

  人的心很复杂,谁都不知道有多深,不知道结束。两人想要杀了对方一样吵架,就像没发生过似的,爱著对方。特别男人的人,在异性面前,也会很小气。是啊,真实让人很不舒服,不过要是不知道那个不舒服,我们一辈子,都要把假的当真的过。不舒服的真实,我们也要知道,看到的并不是全部。

  我们从出生就一直在彼此的身边。

  我很喜欢你,但是心不跳也不动。

  为了我心爱的人,我们能做的就是完全舍弃自我的事情,能做不像自己的事情,那就是爱。

  爱谁的问题和选择没有关系,是心的指引。

  男女关系最难的是,互相爱的时间是不一样,连开始都不可以的那种。

  握住一个人的手,就会得到一个人的心。

  人和人都不一样,这就是世界的法则,人类声张的法则。

  喜欢一个人的想法,不能像开关一样随意控制,一旦打开一次就关不上了。

  我不是现在期待什么,慢慢的我会等的,直到你喜欢我为止,我会做你的长腿叔叔的,像现在一样一直在你身边。

  因为懒惰和懦弱而放弃现在的话,下次机会也不会有任何希望。如果爱,现在就是最好的时机,在更迟之前勇敢向前走,所以,要现在告白,因为不知道之后会发生什么事情,下一次机会有可能永远都不会到来。

  我忘掉了,我忘掉了我是一个如果喜欢就会义无反顾地把热情表现出来的人,本来这样说出来就可以了,我喜欢你,我要你马上成为我的人,本来马上这样说出来就可以的,无论是在那之前,还是现在,我还只是犹豫着。

  没有比现在更恳切的明天,因为明天也许永远都不会到来,其实人生没有多长,我们没有太多时间讨论不在眼前的,可能都不会有的下一次机会。

  喜欢你的理由因为是你,那就是你,除了这个还有别的原因吗?如果我能知道原因的话就好了,那就能找到不喜欢你的办法了,如果不觉得丢脸的话,想要的就只有一个,一直能留在你身边舒服的相处,心里冰凉的世界为了爱情。

  不知道会怎么走下去的人生,躲着也没用,就要勇敢面对,全力抗争。不过有时候人生也会因为意想不到的事情,让我们心动,阳光总在风雨后。谁也不知道以后的人生会怎样,所以我们要动用所有的能力,活下去。

  那时候我知道了,喜欢一个人,向着她心里的门,前面也有,后面也会有,还有不敲的话,就不会打开,就这么下去,就不会得到她的心,现在没有公平竞争了。

  将来的希望,终究是做什么来糊口,你都快成为大人了为了不显示的梦想,浪费时间和金钱,那谁来负责,所以人们得做能做得到的梦想,做不到的梦只会伤心受罪,没有答案的热情最后只得到心痛,所以世上最愚蠢的事情就是单相思,跟你喜欢的人在一起不如和喜欢你的人在一起更是不会那么痛苦那么伤心,选可以做好的事情而不光考虑你想做的事情找找看吧,人生只有一次。

  也许不知道,活着也许真不知道谁喜欢我,在你心里真的很喜欢诗源吧,那么就凭这个游戏已经结束了,就算你在怎么纠结、难过,也不会有答案的;已经喜欢上人家了,还选择什么,不要以后后悔,不要拿哥哥当借口,跟随心的指引。

  初恋,每个人的初恋都那么美丽的理由不仅是因为初恋的他那么美丽,可能是因为那初恋的时间里有我不成熟的年轻,有无比天真的我和热情无比的你,还有知道再也不会回到那个年轻纯洁的时光了...

  初恋是天真的,没有准确的计算用纯真和热情把一切都抛弃掉结果会失败,可是那才是最好的,是一个再也不会拥有的体验和感情交杂的故事,所以初恋是我的人生最好的电视剧,所以失败了也可以,比起喜剧,悲剧留下结果是更长的,所以把一部失败的悲剧电视剧留在我心中的一个角落里是一个美丽的故事...

  初恋是一个季节,过去了就过去啦,现在开始要给即将到来的季节和新的爱情一个机会,虽然不是初恋的体验和纯真,但是要用因初恋的创伤而成长和成熟的你去等待的成熟的爱啊,只有等待的人才能去爱

  虽然没全忘掉,只是故意无视。可是我的90年代即使心会忘记可是我的身体却依然记得。突然遇见当时迷恋的他,我又马上回归1997的疯狂粉丝状态。我以为结束的90年代又重新开始了。

  1998年,十四年前那天,我们也用各自的方式准备D-DAY,又害怕又想逃跑。也是一直等待了的那一天,我们的D-DAY开始了。金妍儿为了奥运会上的4分10秒在冰场上站了12年,为了那天的考试,我们也是等待了12年,准备了12年,奔跑了12年。1998年11月18日,我们的D-DAY就那么流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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