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长篇文章
爱情长篇文章
有人说,爱上一座城是因为城里住着某个人。而有时候,爱上一座城,或许只是因为这座城藏着某个人的梦想.......下面就是学习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爱情长篇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爱情长篇文章:我不可能爱上你
有一个男生,长的很帅,也很阳光,属于治愈系大众情人的那种类型。姑且把他叫做s吧。s君英俊的脸庞为他赢得了良好的女人缘,在去食堂的路上,在篮球场上拼抢的瞬间,在抬头欣赏天边晚霞的片刻,总有女生为之侧目,脸上的红晕像水中绽放开来的徐徐涟漪。
在我们这群泛泛之辈看来,s君应该早就有了女朋友,而且女朋友也应该是个娉娉婷婷的大美女。即使不是这样,他曾经也应该有过不少好看的对象。
这些当然都是我们这群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人意淫出来的。路遥知马力,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渐渐觉得这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s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样花心,而且令人惊讶的是,玉树临风的他竟然没有谈过一次恋爱,甚至都没有拉过女生子的手,纯洁的简直一塌糊涂,不食人间烟火。
大学的头一年,耐不住寂寞的女生向他送了不计其数的秋波,这当中,有大一的芳心暗许,也有大二的含情脉脉,最离谱的是有一个大三的学姐还想和他来一场轰轰烈烈的“黄昏恋”。面对如潮水般涌来的攻势,s君岿然不动,屹立不倒。我们聚在一起吃饭时,半开玩笑的想让他分流给我们这一票光棍复仇者联盟一些当女朋友,s听了,对我们的建议不置可否,只是上扬30度的嘴角开心的笑着。
时间过得很快,大一的按部就班让光阴在有规律的早操和晚自习中悄然逝去。大二最大的好消息就是没有了早操和晚自习以及其他一些社团活动的约束,就像脱缰的野马,我们在大学浑浑噩噩的日子里泯然众人。而s君,却依然故我的照常早起吃饭,然后在七点准时出现在四区教学楼的教室里低头看书。
逝者如斯,不舍昼夜。渐渐的,我们也习惯了s的学习生活习惯,不再说他只是为了装个样子而已。不过最近s君有点反常,晚上躺在宿舍的床上,盯着手机傻笑,我们问是不是有什么有意思的新闻还是糗百上又有什么无节操的糗事。他不说话,也不让我们看手机上的内容,只是傻傻的笑着。记得我在初中时有一段时间总是莫名的开心,爸妈见了,就把我叫到身前低声问我是不是有对象了?想到这,我把相同的问题抛给s,问他是不是有喜欢的人了,s虽然依旧不做声,但从放出光芒的眼睛里我还是看出了一些端倪。看破不说破,我没有继续追问下去,只是在心里暗暗好奇究竟什么样的姑娘能让这颗千年铁树开出花来。
平时s君喜欢和我们这一帮好兄弟一起上下学,一起在课上小声讨论闲书上的内容,一起在回宿舍的路上讲万年不变的冷笑话。而最近这一个星期他离经叛道的愈发厉害,在下课铃响了之后,不是一头扎进摩肩接踵的人流中,就是坐在座位上若有所思的想些什么,好像在等什么人。对,没错,他的确是在等什么人,看着教室里为数不多的几个女生,我走过去拍拍s的肩膀,和他心照不宣的相视一笑。
s总不按常理出牌,在我们大家都以为他将功德圆满不用和我们并肩度过这个寂寞空虚冷的双十一的时候。他却出人意料的在这天晚上伴着单身情歌哀怨的嘶吼出现在我们盛大的单身派对上,显得那么颓唐消极。记得这天晚上s躲在角落里喝了很多酒,白的啤的一起喝,见他不要命的给自己灌酒,我急忙跑过去劝他。他先是让我陪他一起喝,在他喝的满脸通红之后,开始神志不清的自顾自的说起来,“我经过学校旁边九十度奶茶咖啡小店的时候,店里正放着上尉诗人詹姆斯布朗特的“you are beautiful”。” 说着他就声嘶力竭地唱起来,
“You're beautiful. You're beautiful.
You're beautiful, it's true.
I saw you face in a crowded place,
And I don't know what to do,
'Cause I'll never be with you.…”
听着听着就入了迷,眼眶有点湿润,因为我,和s一样,都是那个处在爱情转角但又不知所措的李大仁。思绪一下子被拉到了那个阳光明媚,天空湛蓝饱满的上午……
大学里的老师应付差事似得照本宣科让我昏昏欲睡,整节课我都在手机的电子书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里畅游无阻,看到激动高潮的地方,还会不禁舒展眉头会心一笑。时间过得可真快,故事才看到第三章,下课铃就已经自顾自的响了起来,不过我不着急,要把第三章全部看完才过瘾。教室里的同学摩肩接踵鱼贯而出,老师还没收拾好教案,偌大的教室里就只剩下稀稀拉拉的几个人,不过我并不在意,青年时期的毛泽东在湘江边上的机智勇敢斗军阀的故事更让我着迷,电子书的字体被调的很小,很快,第三章也进入尾声,我看了一眼窗外被温煦的阳光打在身上的不知名的树,伸伸懒腰准备结束“战斗”。
“咦,第二排怎么还有个人?这都多会儿了?”我在心里暗暗想道。悄悄的走过去,站在她身后看见她正在写英语作业。字如其人,娟秀大方。“这么刻苦,现在还不回去”“我再写会儿英语作业,上次的作业还没交呢”。就这样,她写英语作业,我看《恰同学少年》,一起收工,一起沿着笔直的校内马路边走边聊,一缕阳光倾泻在身上,我感受到了和那颗不知名的树一样温暖的惬意。婴儿肥的脸庞,飘逸的秀发,一副略大的黑色镜框架在鼻梁上,还有和女汉子一样勇敢露出的额头。上学两年了,这是我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和她单独在一起压马路。记得一年前,她还留着整齐的刘海,身材小巧玲珑,一举一动活脱脱就像个小仙女,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
安东尼说过:“也许,很多时候。我们错把那些,自己觉得,美好的回忆,美好的事当做爱情。。人,很孤单,很孤单,那些,微妙的感情,友情和爱情分不清的边缘。充斥在每个人的身边。”
情感在一定程度上受肾上腺素的影响,而肾上腺素却不受人的意志的控制。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记得一个电影上说是天旋地转,不由自主想要跳舞的感觉。而我的肾上腺素在分泌激素之后,是一种眼泪快要夺眶而出的感觉。这是一个想要表达却不能说出口,仰望星空但脚已深深陷入大地沉重土壤的滋味。最近一直有人在微信上问我关于男女间到底有没有纯洁友谊的问题,我想,出题人可能也遇到了相同的尴尬处境,但却处于无解状态。我是白羊座,星座书上说,白羊座在十分钟之内就能爱上一个人,身体力行,我认为书上说的很准。所以,我更倾向于男女之间没有真正的友情,而是夹杂了些许爱慕的成分。思索出这个答案的我心里还是小小的颤动了一下,或许,我们和女生成为好朋友不仅仅只局限于想成为她要好的男性朋友吧……”
暮色渐起,天空黯淡,宿舍楼前新载的两颗树只有东倒西歪的几片叶子,是那样的了无生机……我和s一起走在空旷的操场上,手机外放着苏打绿的歌。仰望渐渐暗去的天空,心里的失落如同这夜空的阴暗一样,逐渐漫延开来……
爱情长篇文章:如果爱,请深爱
雨线上不小心折散的月光,在静静地诉说。
人人都渴望有我所爱,殊不知,爱我所有才是最大的幸福。
如果爱,请深爱。如果不爱,请放手。
——题记
一片秋心随风逝,江上舟摇,我心飘飘。流光容易把人抛,银字声调,红了樱桃,绿了芭蕉。秋凉如水,冷雨侵袭,我还是如往昔,走过这熟悉的街头。
景依旧,情非昨。我已经不再是过去的我,景却依旧是昨日的景。为何每次在离开的时候,才好好的感受?时光的流逝中,就像美丽的泡沫。匆匆的我路过别人的同时,也被别人路过。一面之缘,已早已没有了一见如故的悸动。遥远的眺望中,映入了一个不太陌生触手可及的影子,我不断追寻,亦或继续迷失,飘渺无依。伫立,良久,温泪落,身已冰。
说好了不再放开彼此的手,可现实中就是有爱还不够。人生的路口,我们注定走散,陌路繁花,各安天涯,就像悲伤的双曲线,永远不会碰头,又怎敢奢望着共了白头?
人在咫尺,心在天涯。人在天涯,心却在咫尺。在冬天爱上明媚的阳光,在夏天爱上无垠的白雪,人生总有一些错位。念念不忘的,终究因为没有得到,而烙上了刻骨铭心的记忆,相思断肠,成了一个人的杯盏交错,孤只影单。
我始终知道,你的温柔不只是属于我一个人的。然,我却贪恋着一瞬间的错觉,把你的爱当作了生命的全部。曲终人散,你有你的红颜,我有我的蓝颜,我们只是在缘分面前错了方向。
一直想要诗意地栖居,却发现林花谢了春红,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那多情善感的一角,总是因为牵绊,而失去了挑战未来的勇气。如若可以,我想安静的遗忘!
夜幕下,鲜红的、橘红的、粉红的,倒映在深不可测的黑色湖水中,一条条、一抹抹,刺激着我的感官,窜上落下,在水里厮杀的异常热闹。这些交错的灯火,恰如我凌乱的思绪。有谁,执我之手,敛我半世癫狂;又有谁,能一曲独奏,许我半城烟沙?我在,伊在否?
素璧斜晖,竹影横窗扫。秋叶沙沙,花残凋零,不过是一场游戏。我害怕失去所拥有的,但又逐渐去面对那触手可及的未来。蓦然间,想要一成不变的事物,给我足够的安全感,给我仅存的温柔,让我有了依存。
爱在左,同情在右。走在生命的两旁,随时播种,随时开花,穿枝拂叶,让踏过荆棘的人,有泪可落,也不觉悲凉。有了爱,才有了信心,离开过往,涉足未知。总是在失去,常自悲戚,然,不曾看到的是,得到的更多。关心我的人,让我有了继续存在的勇气;阻挡我的人,让我有了面对困境的体验。
心底一直有着一个小小的火焰,相信着人间真情,相信有了真诚,有了付出,就会有情谊。就像脑海中无数次幻化的一个场景,清晨出门时,遇到岔路口,不知是向左还是向右。不经意的起步间,接踵而来的是全然未知的结局。在街头的转角处,遇见了你。不再说从前,不再说悲伤,不再说理由,只是寒暄一句,好久不见……
经历的时候总是懵懵懂懂,跌跌撞撞,经历以后终成了因,在记忆的图腾上,如蜻蜓点水,刹那芳华,却刻骨铭心,一念执着。如果你不在我的世界里,那就意味着我已经放弃了;如果你不在我的文字里,那就蕴含着时间把这青春情愫变成了虚空……
近来无限事,谁与话长更?伯牙有子期,马克思有恩格斯,我的知音,弦断可听?
花开欣赏,再去远行,不待花谢,才见花开。酒要满饮,再去远行,不等大醉,才能消愁。情要深爱,再去远行,唯有爱过,才知其中辛酸滋味。
收拾旧山河,朝天阙。洒脱入世,不再向《后天》里描述的那样,城市变成了巨大的冰原,心字成灰,绝望丛生。
该留的,自然会留。该走的,不必强求。如果爱,请深爱;如果不爱,请放手,还一份自由。
爱情长篇文章:爱上一座城
有人说,爱上一座城是因为城里住着某个人。而有时候,爱上一座城,或许只是因为这座城藏着某个人的梦想。
【爱上这座城】
我对朋友说,我爱上它了,这座城,此生,来世。朋友说,你爱上的不止是它,还有那个不谙世事的他。我沉默。
陌生的城市会让人寂寞到无眠,虽然,写文章时总是避免这些萎靡的词语出现,总认为对于年轻人来说这些词语的背后是瞎矫情,正如那句“少年不知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感觉,是一种不求上进的借口。可是,当我身临其境的时候,我真正感觉到这些词如洪水决堤般冲向我,茕茕孑立、形影相吊的姿势摇曳在北京的大街上,挥散不去……但是,我却怎么也不后悔。
我随着同学一起奔波到上海,而后又从上海辗转一千三百多公里路程到北京的理由,我不想说太多。只有我告诉朋友的那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我是来寻梦的,北京有我的梦。在这个梦想缺失的年代里,无非我是灵魂崇高的人。我有点鄙视自己了,有时候掩饰是需要智慧和勇气的,欺骗也要有行情,否则怎么能让最爱的人安心?L说,为了他,你千里迢迢,自己一个人跑到北京,值吗?隔着电话,我沉默,只是又为自己找了个更加冠冕堂皇的理由,为他,于子轩。没想过值与不值,只是做了,身不由己地却又甘心情愿做一个先驱者。
我试着逃离了那个思念的牢狱,却闯进了另一个甘愿为人做嫁衣的囹圄。我对朋友说,我爱上它了,这座城,此生,来世。朋友说,你爱上的不止是它,还有那个不谙世事的他。我沉默。
走在街上,如置身画廊的诱惑,让我深深迷恋。我甚至想象,能在此度过余生,和他。如果他来,我就去为他提起大包小包的行李,让他坐上直达这个城市的公交,沿路和他一起陶醉在路边山水画一样的碎叶参天大树下,柳絮飘飞,抚摸我的脸庞,柔柔的感觉,我想,那天的阳光肯定刚刚好,还吹着微风,衣襟稍稍吹起……
【骨感的现实】
他就像是那种在冷的时候会站在你身后为你挡风,热的时候会用衣服为你遮住太阳的人,让你感觉很暖心,就像子轩的某个时候。
很快地我开始了这个城市的生活,再网络与公司之间来回辗转,作为一个应届毕业生,我没有所谓的包装,只有靠一张白纸的魅力去无声地呼唤。我是幸运的,不知是感化了面试官还是有哪个英魂保佑,我有了一份也许很不错的工作,开始了捉襟见肘、踽踽独行的生活。
“小左,下班了。还在发什么呆啊?都走了。”同事小夏破着嗓子隔着隔板在外间喊起来。
“哦,好好,来了来了。”我看了一眼屏幕,才发现窗口下小企鹅不停地闪着,好像在埋怨我,为什么要让它一直跳。是小夏发的一个又一个嘻哈猴,拿着小手帕甩出一行字:下班啦!下班啦!
“快点出来,电梯口等你啊!”小夏喊道。
“好,知道啦!”我立刻地拔掉了U盘,关了所有页面,退出,关上电脑。然后,嘎登嘎登地走向电梯。
“快点啦,其它楼层的人肯定想冲过来把你杀了。”刚露个面儿,就听到小夏的埋怨声。
“要杀也是先杀你,轮不到我,扒着电梯的人是你,可不是我。”我笑着和他贫。
“没良心的妮子,我可是守候你的唉。”
“好啦好啦,为小夏同志为我扒着电梯不放感激不尽。”我说着,便抬起双手交叉作揖的姿势。
“赏个面子,去陪我一块儿吃顿饭?我老是孤家寡人一个。”
“呵?今天市中心的马路没堵车,一整天都畅通无阻吧,奇迹出现了?”
“可以吗,小左?”小夏一本正经地问我。
“下班这么晚,就不去了吧,回去晚的话,要是到半路上再碰上个女老外,你被劫色了咋办?”
“去你的,我怕她?“
“呵呵,今天下班晚,改天吧,改天我请你。我请客,你掏钱,想吃什么就是什么。Ok?”
“这可是你说的啊,我可是有这么多路人见证。”
我笑笑,转身走向车站,“拜!明天见!”
“拜!别忘了啊。”
我向背后伸出了三个手指头,继续走我的路。没有回头。
小夏在公司里话不多,基本和我是一种人,但他也有话多的时候,不过仅限于和少数几个聊得开的,我是其中之一。而我则不同,虽然在办公室说话不多,可是平时能和我说到一起的人不少。小夏算是很稳重的那种,没有非常精致的外观,却有一颗粗犷中带着些许细腻的心。他就像是那种在冷的时候会站在你身后为你挡风,热的时候会用衣服为你遮住太阳的人,让你感觉很暖心,就像子轩的某个时候。
【倔强地爱】
我只是以这种沉默的方式,阻止了欲言又止的小夏,延续我那份倔强的爱。我想,记住一个人,并非一定是记住他的名字,也并非是有一段刻骨铭心的情,也许是一种感觉,一种用任何语言都表达不来的感觉。是温暖的,贴心的。
上班的日子,让我越来越感觉压抑,特别是和领导在一间办公室工作,由于一时不能适应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性质,偶尔会被批评几句,虽然不是什么恶意的,却让我被意识到了力不从心。我一直觉得很幸运,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之后,因缘际会了这个很有人情味儿的公司,让我有种归属感。因为和我一样做这一行的一个朋友,工作很不顺心,没人肯真真正正的教她,一问起工作,同事们都开始含糊其辞了。我想起了再学校这个毫无利益驱动的地方,共同分享一道题的不同种解法,其乐融融。那种说得很苍凉的感觉,我深深滴明白。有人说,只有身临其境地经历过了,才有资格评论别人的功过。我想,我有。
所以,我说,我很幸运,很幸运,幸运遇到一个愿意“把会的都教给我“的上司,还有几个能陪我一起吃饭、工作的同事,尤其小夏。
正是上帝如此地垂怜让我感觉惭愧,内疚,于心不安。上司说,你把事物都想象得太美好,太高雅了,可是,但凡关乎商业的,都是有面向群体,你的工作是去迎合这个群体,而不是仅凭你个人的感觉。我努力再努力,甚至于在一个月内改变好几种风格来适应工作的需要。可是,我不能改变的是,一个人的视角,尤其是不同性别的人看事物的视角。于是,我显得很忧郁好长一段时间了。
“小左!”突然,我的身后一声爆破声进入耳朵,吓了我一跳。
“……”我转身用极具杀伤力的眼神怒视着背后这个神出鬼没的人。
“想什么呢,这么专注?”小夏从身后伸出脑袋,使劲使劲地看我的电脑屏幕。
“看什么看,少儿不宜。“
“你好像每天都心事重重的样子,抱着脑袋瞎想什么呢?看你的工作多神圣啊,为中国的文化事业做贡献,多有气魄!”
我无奈地笑笑,没有说话。然后,同往常一样,拔掉U盘,关闭所有页面,退出,关上电脑,起身走出办公室。小夏好像被我这沉默的表情给震住了,也一句话不敢多说,跟着我走出了办公室。
“小左?”
“走吧,去哪儿吃饭,我请你。”
“嘿嘿,你怎么知道我要说这句话?”
“走吧,我请客,你掏钱,想吃什么就吃什么?”不知怎么的,看到小夏,我就想把那烦人的事全都像抛铅球一样把它们抛物线抛出。
电梯下沉的瞬间,我想,这要是个无底洞该多好,就这样和小夏一起,一直下坠一直下坠,有他陪伴,我不会害怕,不会孤单,不会再盼望着子轩的出现。可是,不一会儿,我们就安全着陆了。
坐在一个不怎么起眼环境却特别的优雅的餐厅里,虽然是隔着落地窗,却依然不见有很多行人和车辆穿行。没有了熙来攘往的行人和喧闹的车水马龙,这里是清静的,几乎可以听到对面小夏的拉拉链声。
“下雨了,有点冷,来。”小夏说着就走到我身后,轻轻地把衣服披在我的身上,然后走回到他的座位上。突然,眼睛有点湿润,为什么这种情形下,我总是不由地想起子轩,要是子轩有他一半的主动,我都会奋不顾身地相随。可是,命运就是这么的捉弄人,而我翩翩又是那种相信世界有真爱的人,我相信肯定有没有任何目的的真爱,不为索取,不为功利,就是那样愿意守在一起,等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
在一种很平静的气氛中吃完了这顿饭,“我请客哦,呵呵呵呵。”
“瞧你那贼贼的笑。”小夏也很识趣,没有破坏这里清静的氛围,他本来也是一个不怎么喜欢咋呼的人,只是偶尔被逼。
一起走出餐厅,在上公交之前,把衣服强塞给了他,“谢谢你的衣服啦,冻得不轻吧,快穿上吧,拜拜!”
我只是以这种沉默的方式,阻止了欲言又止的小夏,延续我那份倔强的爱。我想,记住一个人,并非一定是记住他的名字,也并非一定有一段难舍难分的情,有也许是一种感觉,一种用任何语言都表达不来的感觉。是温暖的,贴心的。
【卑微的爱】
沉默,再沉默。一个人的独白,很沧桑,很忧伤。青春里的明媚,照亮了别人,却只留给了我大把大把的忧郁。毕业只会把距离拉得越来越远,把思念冲得越来越淡。而这大把的忧郁,却让我心中的思念越来越丰满。越来越来喜欢那句歌词:你能看到我留在屏幕上的字,却看不到我滴在键盘上的泪。
北国风光无限,尤其在北京。中国的艺术在北京。中国的硅谷在北京。我虽向往,却是独自一人,背井离乡,以致于,即便“赫赫京都千百里,钟灵毓秀萃龙渊。北海清波浮画舫,香山红叶染霜天。”,我也只是行走在春风里,感受柳絮飘飞的季节,那遗漏的些许清爽,没有走远点。
除了上班时间,我不会走得太远,一个人总是瞻前顾后,总是有忧虑的。喜欢下班之后一路走回来,就像同事说的,把走路当成一种散心,边走边赏景。可是,我的旅程,就像是一个装满回忆的往事瓶,突然被拔开了瓶塞,所有的回忆就被释放出来,一股脑儿的往外挤。而我,只是深深地迷恋于其中。
工作有时候会没点头绪,就抽空偷偷玩一会儿,一下老同学老朋友。突然,窗口弹跳了一下,闪出来个偷笑的表情,是子轩那混蛋。我随即来个笑脸相迎。
“怎么了?”我说。
“我也想去北京。”子轩发了个酷酷的表情。
“好啊,来吧。什么时候来,告诉我声儿,我去接你,前提是我还在北京。”
“……”又是一个擦汗的表情,其实挺不喜欢子轩发表情的,喜欢不咸不淡地扯着一些烂话题,没有压力,很开心,很轻松。
“海淀区兴起的是科技领域,中国的硅谷中关村就在海淀区,好多一流大学也在海淀区。海淀区和朝阳区是北京很繁华的两个区,好多古典的建筑。走在北京的大街上,让你感觉像是在演一部电影,你就是这部电影里的一个角色。北京的建筑建造得很讲究,无论是从观光还是艺术的角度,它都是精妙绝伦的。”我滔滔不绝地讲述着这段时间这个城市带给我的感受,带着点自豪和迫切。
“……”
“之前从没留心过,原来以前看过的很多电影电视,取景点都在北京。其中很多地方都听说过,有的我还亲自去过呢,像这里很有名的‘俏江南’等等,当然大部分是路过。。。。”
“……”
“北京的公交车很便宜啊,用公交卡4毛钱就可以坐到公司了。哈哈哈哈哈……”
“……”
“沉默?介绍了这么多,你没那么茫然了吧。提前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否则的话,你会手忙脚乱,这里不比小城市,会让你措手不及。”是我太在状态了,却忽略了子轩一直没说话,有点扫兴。
“呵呵呵,你在那边工作怎么样?还好吧?”
“呃,挺好的,总之从事自己感兴趣的行业总比在自己不喜欢的专业上扮苦瓜脸要顺心得多。”
“哦。那儿挺美的哈,有空可以出去转转,就当旅游了。”
“一个人我哪儿也不想去,一个人走路,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看陌生的风景,有点浪漫的空虚、孤单。你早点来吧,来了就有人陪我一起旅行了。”
“呵呵。”
“……”沉默,再沉默。一个人的独白,很沧桑,很忧伤。青春里的明媚,照亮了别人,却只留给了我大把大把的忧郁。毕业只会把距离拉得越来越远,把思念冲得越来越淡,而这大把的忧郁,却让我心中的思念越来越丰满。也越来越来喜欢那句歌词:你能看到我留在屏幕上的字,却看不到我滴在键盘上的泪。眼泪的滋味,好像苦水。
视线一路向北,逗留在有你的季节,而你的视线里却满满地藏着不透明的秘密,任我怎么看也看不穿。也许,是最能见证这段感情的目击者,从初遇,到无所不谈,到伤害,到使劲儿淡忘却越来越深刻……
【爱上一座城】
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我又开始掉在回忆罐儿里了,回想着子轩的幼稚和无视,回味着小夏的体贴和细心,有点心酸和愧疚。无奈,一颗不成熟的心,伤害与被伤害着。
我一直沉浸在回忆中了,竟忘了关掉聊天室。像是突然间想起了什么,猛的回头,看到一直盯着我的电脑屏幕上聊天窗口的小夏。就这样,我们四目相对,呆在了那儿。
“小夏,干嘛偷偷摸摸地站在我身后,吓我一跳。”我打破了尴尬,像是做了什么亏心事一样,猪八戒先倒打一耙子。
“呵呵,下班了。我来看看,看小左是不是又在装忧郁了。我回去了,你也早点回吧。”他苦笑着转身走出了办公室,我看到他手里攥着什么东西,紧紧地,像是怕丢掉一样。记得他说,要给我一个惊喜。
“哎,小夏!”我急忙直接关掉电脑,跑了出去,“小夏,等我会儿,一起吧。”
当我慌忙跑到电梯口时,一路上也没有见到小夏的影子,我不知道他是在哪个角落里躲开了我,还是坐电梯下去了没有等我。一瞬间,心里有点失落,不,无比失落。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我又开始掉在回忆罐里了,回想着子轩的幼稚和无视,回味着小夏的体贴和细心,有点心酸和愧疚。无奈,一颗不成熟的心,伤害与被伤害着。看着电梯口,我不停地说,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真的不是有意伤害你,可你为什么要看到我在他面前的谦卑和我卑微的爱。
突然,我像疯了一样奔跑在马路上,任泪水顺着脸庞滑落,这个城市里,有子轩的梦想,只是为了能和他重逢在这个城市里,我提前来到这里。我只是想,早一步来到这里,子轩来的时候就不会举步维艰了。可在这座城里,却是小夏一直站在我的身边,为我排遣孤独和寂寞,让我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不会感到孤单、无助。
“小夏,我明白了,你在哪儿?能来陪我吗?我怕,我很怕。”我拨通了小夏的电话,几乎带着哭腔的说着。
“小左,我回老家了,刚走的急,没告诉你。我现在在火车站,我妈病倒了,我得回去照看她。小左,以后别再那么单纯了,好好照顾自己。晚上不要遛马路了,你一个女孩子家家的,多不安全,赶紧打车回去吧。”
“小夏,我答应你,我晚上不出去遛弯了,我就一个人乖乖待在家里,哪儿也不去。小夏,我想你了,阿姨病好了,你就赶快回来吧,好吗?呜呜呜呜……”我竟然哭起来,不知道怎么的,特别委屈。
“小左,别哭啊,别哭。好好,我尽快回公司。你别哭啊,一个大姑娘走在大街上抹眼泪,路人看见会笑话的。别哭啊。”
“恩,你说的啊,尽快回来,我等你。”
“恩,会的,照顾好自己。我挂了啊,人挺多的,我照看一下行李。”
“恩,拜拜。”
“拜拜。”
挂了电话,眼泪怎么也忍不住,一直一直往下掉,连春风都来不及吹干它。
从那天以后我再也没见过小夏,突然想起,小夏说他回老家了,可我从来没问过他老家在哪儿。他好像消失了一样,打过几次电话后,就再也没来过音信,我拨出了他的电话,“对不起,你拨打的号码已停机。”
【尾声】
北京的大街一如既往的繁华,任意一个角落都堪比我们那个小城镇的市集,我会时不时地经过那些路边的小摊贩,他们渺小却一点儿不卑微,那么骄傲地从不歇斯底里地挤一块儿大声叫卖。以前我从没注意过,只是像经过一段我的必经之路那样平常,是一次和小夏逛街时他告诉我的,他说,皇城根儿的人都有一种非比寻常的气质,即使沦落到摆地摊儿,也是非比寻常的淡然。
后来就一直是我一个人了,我想我会留在北京,做好我的工作。我始终相信,小夏会回来的。因为,这座城是如此美丽,在我之前,他一定已经爱上这座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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