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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活着》有感800字2022优秀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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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下面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读《活着》有感800字2022优秀”!

读《活着》有感800字2022优秀10篇

读《活着》有感800字1

富贵本是富家子弟,也就是当时的地主阶级,但是他有富家子弟的通病,就是吃喝嫖赌,样样没有落下,恶习沾染的十分严重。即使是结婚成家了,丝毫没有收心,依然我行我素,恶习不改。他最不该的就是沾染赌博恶习,小赌大赌全都有。在赌博过程中,没有脑子,上了人家的当,结果将家产全部输光,变得一贫如洗,这是他没落的开始,也是这本书悲剧的开始。

他从原来的腰缠万贯,到现在的一无所有,仅仅经过了一个晚上的时间。他的老爹被他气病,再也没有了以前的威风。几天后,含恨离去了。一无所有的他也似乎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经过几天的颓废之后,开始清楚地认识到要自力更生,养活这个家。赢得他的家产的人叫龙二。他去求龙二,租他五亩田地,龙二答应了。于是他便开始了养家的艰辛路程。

他的老母亲生病了,家珍(他老婆)让他去城里找郎中给妈妈看病,他这一去,就好几年没有回来。他是被国民党抓去当了兵,三年时间都在军队里,杳无音信。当时正在处于内战时期,国民党和共产党的冲突,也是死了很多人,但是富贵福大命大,最终活了下来。他打仗的地方在北方,他就一路逃回了南方,最终回到了家里,见到了亲人。他的老母亲已经去世了,在这期间家珍为他生下了儿子,已经会说话了。凤霞(他的女儿)因为小时候发高烧,导致又聋又哑,但是好歹保住了性命。

到了土地革命时期,龙二因为是地主,被杀死,也算是一报还一报。

他们的好日子并没有到来,后来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人们大炼钢铁,吃大锅饭,严重制约了人们的发展。家里也是穷得叮当响,甚至都不能吃饱饭。后来大锅饭都没有了,人们又回到了小家庭时代。

在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庄稼都欠收,人们甚至都不能填饱自己的肚子。见到野菜都是好东西,当时的人们真的是饿疯了。

在这期间,家珍生病了,得了很奇怪的病,就是全身没有力气,然后诊断出来是软骨病,没有办法干重活,于是家里边的压力更大了,更加困难。

到了后来,富贵的儿子因为为了就县长的妻子,在献血过程中抽取了过多鲜血,于是就去世了。

人们都岌岌可危,各种反动的人,县长春生也因为是被说成走资派,于是自杀了。

再到后边,凤霞娶亲了,嫁给了二喜。是一个搬运工,很能赚钱。富贵和家珍也是了去了一块心病。二喜很疼凤霞,对她很好。过了一年,凤霞怀孕了,他们一家人都很高兴。本来以为日子能好好过了,但是凤霞在生苦根(凤霞的儿子)的时候,因为大出血,去世了。二喜消沉了很长时间,但是还是艰难的养着苦根。一边工作,一边照顾苦根。有一天,二喜在搬运的过程中,由于发生了事故,二喜被水泥板夹死了。苦根从此没有爹了,真是苦命的孩子!

于是苦根就和他的爷爷也就是富贵回到了乡下,继续生活。

有一天,苦根生病了,爷爷很心疼他,就让他休息。临下地前还给他煮了一锅豆子放在他旁边,等到富贵回了家,苦根的身体都硬了,这苦命的孩子,没有吃过啥好东西,竟然是因为吃豆子太多给撑死了;

富贵又回归了一个人的生活,和他的老黄牛做伴,他就是黄牛,黄牛就是他。

读《活着》有感800字2

这几天没事的时候看了一部余华写的作品《活着》。作者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里面的主人公福贵一生中曲曲折折经历了很多事情,从一个地主的大少爷到一个贫穷的农民,他出生在一个地主家庭,要什么有什么,但由于好赌全输给了龙二,导致家里破产。后面他的所有亲人都先于他过逝。最后剩下他跟一头牛。

他破产后遇到很多困难,亲人也一个一个的去逝,但是,他没有一句抱怨的话。后面解放了,龙二是当地地主,被枪毙了。福贵听说龙二被枪毙,对自己说,"龙二是他的替死鬼,要不是输给龙二,死的就是他,虽然破了产,但他还能活着。"如今还活着,村里的人都说,他跟那头牛是两个"老不死"

人活在这世界上不容易啊,能活着就最好,要好好的活着!我觉得人来到这个世界上是要感受这个人生的快乐而不是来抱怨老天的不公平。有些人出生在富裕家庭,有些人出生在贫困的家庭,但富人有富人的快乐和烦恼,穷人有穷人的快乐和烦恼,富不富裕这不重要,而是要感受到人生的乐趣,这才是重要的。

我觉得人只要是好好的活着就是富裕的,因为我们还有希望,而那些死去的他就什么都没有了,你现在能吃饱能穿好的话,那你更富裕了,因为如今还有地区吃不饱的穿不好的人很多。不要抱怨不公平,只要好好活着就好。而且对我们身边的每个人都好一点,因为迟早有一天他会离开你的。

读《活着》有感800字3

捧读《活着》的机缘说来惭愧,竟是从网上浏览到“中国作家余华是2018年诺贝尔文学奖最大热门之一”而慕名买的。

《活着》是一本“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态度”的书,我利用一个周末读完了它。那是一次艰难、痛苦的阅读过程,除了一早起来读到凌晨那种伤神耗力外,更紧要的是置身书中描述的境遇,感觉自己快被那一连串的灾难压得喘不过气来,甚至在读完后,情不自禁地感叹“活着真好”。既是对当下的宽慰,也是对此书的由衷评价。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这本是非常简浅的道理和非常实用的宽慰剂。任何一个人都是赤裸裸地来,然后赤裸裸地去,期间的唯一的标志就是活着。此书用重复的死亡将故事推向高潮:儿子因与县长夫人血型相同,为救县长夫人抽血过多而亡;女儿凤霞与队长介绍的城里的偏头二喜喜结良缘,产下一男婴后,因大出血死在手术台上;而凤霞死后三个月家珍也相继去世;二喜是搬运工,因吊车出了差错,被两排水泥板夹死;外孙苦根便随福贵回到乡下,生活十分艰难,就连豆子都很难吃上,福贵心疼便给苦根煮豆吃,不料苦根却因吃豆子撑死……只剩得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一个人只有经历磨难,才会变得强大和成熟。当然,阅读磨难也能令人增益。这是一部沉重的现实主义作品。我们时常听老人讲起那个年代的故事,物质特别匮乏,以菜根、树皮裹腹,甚至生了孩子养不起,不得不考虑将自己的骨肉送人。通读此书,能让人对苦难有更深的理解。书中那一个个灾难读来让人窒息,仿佛梦中被人束住手脚或掉进深渊般痛苦无助,放下书本那一刻就像梦醒时分,一切变得庆幸而释然。

没什么比活着更好,在一切灾难面前唯有活着最为真实,当人对生活有了这等感悟,一切就变得淡定多了。书中用大量的笔墨描述了人对世间的留恋,正如作者在日文版自序中所说,“时间无须通知我们就可以改变一切。”通读此书,能让人对活着有更坚韧的力量——我们任何人都没必要患得患失。

读《活着》有感800字4

《活着》是余华的代表作之一。据说作者听到了一首美国的民歌《老黑奴》,这位老黑奴命运多舛,亲人相继离去,而他却仍然能够乐观对待这个世界。作者受其启发,写下了《活着》。这部作品讲述了在中国近现代的社会背景下,在解放战争、三反五反,大跃进等接连发生的社会变革里,福贵的人生在时代的波涛中摆动着。亲人相继离去,自己日渐老迈,最终,只剩一人一牛而已。

从《活着》这部作品里,我们既能听到艺术层面上来自那个时代遥远的哭声,又能听到近处有关生命和遭遇那无奈的悲泣。这样多重维度的悲剧感,也因此使其成为真正伟大的作品。

死亡的重复,苦难的连续,作者用这样戏剧性的手法,仿佛是让记忆里的痛感不被时间所麻醉。同时,也透过福贵的人生,折射出更为深刻的时代内涵和生命的意义。

从时代层面上来说,这部小说架构在中国近现代的宏观格局上,以小见大,以福贵个人的不幸,反映出时代的不幸。作者并不避讳谈及国家建设过程中的错误,比如生产力领域上,大跃进忽视了客观的经济发展规律,过度夸大了主观的作用,这样的主观主义错误,使得生产与实践脱节,为国民经济带来了巨大的灾难。再比如生产关系领域中的人民公社化运动,忽视了生产关系要与生产力相适应的原则,急于向共产主义过渡,绝对的平均主义,挫伤了广大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作者通过小人物在狂热冒进潮流里的挣扎,映射了社会风气的严重左倾与随之人们精神世界的扭曲。

从生命意义上来说,在我眼中,《活着》是一曲现实主义的悲歌,而活着本身,却是最具浪漫主义色彩的字眼,它最主观也最理想化。也许,向死是生命的本能和归宿,而活着则需要足够的挣扎和最大的勇气。作者用象征性的笔法,将生死从绝对化的分隔,转化为融成一体的有关生命的哲学。

我们并不敢妄谈生死,只希望,在似乎无穷无尽的苦难过后,每一个坚持走过来的人都能够形成这种只为活着而活着的心境,这也不失为一种释然和旷达,更是一种精神意志的胜利。

千百年来,人类追求永恒的意义在于什么?我想,其实,就是活着而已。

读《活着》有感800字5

也许每个人都想像泰戈尔笔下的夏花与秋叶一般,优雅地“生活”,优雅地生存并活下去。但事实上却不能如此,比如《活着》中的富贵。

《活着》这部小说的情节十分悲惨,阅读的时候犹如从山峰跌入无底深渊,心不由得跟随着主人公富贵从奢靡到绝望,再从绝望的泥潭中艰难爬出,望着一生狼狈的自己,却觉着似乎明白了什么。

富贵本就腰缠万贯,却因嗜赌,最后捞得家徒四壁,他似乎不仅仅跟人在做赌注,还跟老天和自己在做赌,赌掉一屋钱财,赌掉百亩良田,甚至赌掉一家的性命,妻子,女儿,儿子,孙子一个接一个离开人世,看上去与富贵没有直接关系,但好像是老天真的在一步步收回与富贵下注时所赢得的战利品,也正是富贵在为自己的命运一步步付出代价,而诸多赌注中,富贵唯一赢得一次,也是在最后一次,他救下了一头老牛。

小说的开头有这样一个场景,富贵在田野中望着眼前的老牛并轻喊着。

“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

“这牛有多少名字。“

“这牛叫富贵,就一个名字。“

有的人说富贵疯了,但这不正是我们该去思考的吗,富贵在历经命运与生活的双重打击后,仍选择保留一颗善良的心,坚强地活下去,作者这样写道,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任何事物所活着,富贵喜欢回想过去,讲述自己,似乎这样一来,他就可以一次一次地重度此生了。我也一样,喜欢回忆往事,尽管在别人看来是那么地枯燥,无味,但就如同富贵一样,每一次回忆就可以“重活“一次。高中毕业后,一次在坐公交回家的路上,脑子空荡荡的,眼中也是失了神,望着车窗外的如梭的车流与行人,每一个他或者她似乎都有着自己的故事,都有着自己未续写完的故事,而我,显得一无所有。从那时也想着去写自传,写一些回忆录,我曾对一位看完我第一篇自传的他自嘲:”可能这就是我来这世上的唯一证据吧,你看完了,就要帮我证明啊。“其实,我们每个人都与这世界存在着一根羁绊,是记忆与感情让我们本就索然无味的生活富有灵魂,让生命更加有意义,又或者为我们早已编下一个合适的理由,一个简简单单活下去的理由,而最后斩断这根羁绊的刀刃,是自己。

第一次翻完《活着》这本书时,实话实说,只是看了一篇故事而已,可能是“活着“的意蕴太深奥,包括后来师长的讲解,我却始终无法正真解读作者的心境;又或者我没有相同经历,没有经历过所谓的生与死,就无法感同身受。在前段时间,一次深夜与姐姐看电影回到小区时,公交站旁冷冰冰地躺着一躯尸体,血泊即使早已变黑,但在嗖嗖的冷风和冰冷的月光下格外醒目。

“十六楼的陶婆婆因为长期煎熬于癌症,但不想连累家人,昨晚就跳了。”

“啊,这样的吗,哎……”

其实她不是第一个从这跳下去的老人,但也许更不是最后一个。我的奶奶,就在前段时间收到病危通知,当在我与我母亲通话时,一顿沉默后,电话这头是阵阵抽泣。

“你周末有时间就回来一趟吧,也许,是最后一面了。”

记得那天老家下着细雨,整座城市被压抑得灰色笼罩着,显得格外死寂,下火车后几乎是冲向了医院,那一刻,我是那样畏惧时间,是的,我怕。那一刻,我是那样畏惧死亡,是的,我怕。来到床前,奶奶如同襁褓中的婴儿般蜷缩着身躯,我用冰冷的手像儿时她用那双糙手摸着我一样轻抚着她的额头,凌乱的头发被汗水浸湿,一定很痛吧。

“一定很痛吧,但只要你认真学,我就天天接你。“

我永远记得儿时学跆拳道,下课时已是黄昏,那条回家的的马路正对着太阳下落的方向,我永远记得,她牵着我的手,一次次带我向着夕阳的方向走去。但如今她走不动了。我母亲总说,她最敬佩的就是奶奶,苦了一辈子,到老时还要受尽疾病的折磨,但每一次都是那样坚强,从没有选择过放弃,我也看过很多次她从血液透析仪艰难地爬下来地场景,一定很痛吧。奶奶成功度过危险期,我再一次去看她时,已经能坐起来,她看我一脸严肃,突然笑着说:“你看你爸,把我两颗牙齿弄断了,真是害人。““我帮你说他,叫他赔你两颗,金的!”我爸在一旁偷着笑,我也笑了。

最初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来;最终我们离开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走。陶婆婆,奶奶,不同的选择下是不同的命运,也许都坚持了很久很久,以笑得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我似乎能感受到作者在写到这句话时对生的意义的肯定,但从来没有否认死亡的错误,一个人命再大,要是自己想死,那就怎么也活不了。今年年初,我接连收到三位好友丧父或丧母的悲闻,其中一位是我的发小,母亲身为医生因为常年劳累,突发脑溢血去世。一次聚餐时,我问了他同样的问题,“你怕吗。”“我怕,但我依然要活下去。”

我看到老人的脊背和牛的脊背一样黝黑,两个进入垂暮的生命将那块古板的田地耕得哗哗翻动,犹如水面上荡起的波浪。

读《活着》有感800字6

这本书看完了,这确实是一本不需要书签的书,对于想养成读书习惯的人来说,十分推荐这本书,读起来很流畅。

一本书一共有五篇自序,这还是第一次见。在日本自序中,余华谈到了时间创造了一切,创造了生离死别,创造了酸甜苦辣,并引用了贺知章的一首诗: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未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

对于某些事情的认识,确实只有亲身经历过才懂。就像对于读完上面这首诗的感受,初中和现在相差深远。而现在当我读完《活着》的这本书时,感触并不是很深,并没有觉得这本书写的有多么好,这可能就是我们这一代人对于上一两代人所遭受的苦难没有切身体会的原因吧。

读完之后大概有以下几点感触:富贵最大的幸运就是取了家珍这么好的妻子,这一点甚至改变了自己之前的择偶观;凤霞因为生病变成哑巴真的是太可惜了,但是她第一次就相亲成功我感觉还是比较意外的;有庆一定是一个超级可爱的孩子,如果当时能给他一只狗狗陪他玩,简直就是天堂般的生活了,毕竟绵羊和人类的互动还是很少的,感触最深的就是富贵夸他跑步得第一名的时候,仅有的一次表扬,内心真得比有庆本人还要激动,这可能和自己的生活经历有关系吧;凤霞因为难产而去世,二喜因为工地事故而去世,苦根因为吃豆子而去世,这样类似的事情回老家时也听长辈提起过,那个年代这样的事情确实。

只有回老家时,才能听到长辈讲述他们年轻时的苦难,表情状态大都相似,脸上的皱纹快乐的游动着,和富贵一样,精彩的讲述着自己。

读《活着》有感800字7

喜欢《活着》,始于封面,陷于作者,终于内容。读《活着》,不过三余月,但初读时便被余华的笔调所吸引,于《活着》他以近乎苍凉的笔调述说着这样一个悲伤的故事,但在苍凉中又不乏一丝温暖,我深陷于此,深陷于福贵。尤喜欢福贵在战场上,于春生所说:“如果能回去,一定要好好活着。”至今无法忘怀那一句话。

在余华笔下,福贵的一生是条酒满了盐的路,都说”上帝关上了一扇门,定会为你开扇窗”,可福贵是倒例外,他的一生跌宕起伏,大起大落,千帆过尽是苍凉,唯有一老牛相伴,一起走过那尘土飞扬的小道。

但福贵从未放弃过,也许于他人眼中,福贵是那场苦难中的幸存者,但于他自身,他应该是幸运者,因为他学会了承受苦难。这也是我热衷于此书的最大原因,读福贵让我获得新生。

五年级那年冬天,舅舅不幸因车祸离世,全家都悲痛万分。由于家庭原因,我自小便跟舅舅长大。2016年是我人生中最黑暗的一年。那年我失去了生命的光。他的离世,使我的世界一瞬间崩塌,接下来的那段日子成绩直线下降,经常在午夜梦中惊醒,醒时才发已是泪流满面。我与世界脱节,想逃离却又走不了,无处可逃,无处可走。看着别人春节一家其乐融融,又是止不住的悲伤。尽管后来有所释怀,但心里是还有些伤痛。

直至遇见余华,遇见福贵,他教会了我如何承受苦难。于浩瀚的宇宙,我们不过一点微光,但我们的力量无比强大,这就如同成语“千钓一发”,让一根发丝去承担千金之重却仍然不断。我们要学会的使是如何承受苦难,即不反抗,不放弃,任凭时光淡化伤痕,这便是所谓佛教的释然,即福贵予我之财富。

感谢余华,感谢《活着》,让我明白:舅舅并未离去,他只是先到宇宙替我探路了罢。

读《活着》有感800字8

平凡,但不平庸。

——题记

活着或死亡都是年轻生命难以驾驭的题目,这薄薄的一本书却花费了我好长时间,这让我更加切身体会的读懂了这本书的含义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导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但又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有特殊的时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幸福到衰落,身边的人陆续的死去。在他们的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头瘦骨嶙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

最让人心痛的莫过于福贵的儿子抽血过多死了,那么天真的一个孩子,遇上了一个“医术高明”的医生,为了救县长的老婆,没想到那县长还是跟他一起饱受战难的春生。人生最大的痛苦莫过于此了吧,你总会面对到一些不想接受的现实。

这个世界确实不公平,有人可以享尽荣华富贵,而有的人却只能像福贵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挥洒着汗血过完一生,面对这样的不公,憎恨逃避都是徒劳,甚至我也不知道到底该怎么做,我只能面对现实,或者依靠努力打破现实,但不管怎样,我始终希望自己能对世界友好,因为你很难改变世界,但世界改变你却易如反掌。

回到书本,福贵做到了不被世界改变,就算经历什么大起大落,他总是能无动于衷,依照着自己的意愿进行下一步的打算。

世人总说“人生之意不如事,十之八,九”,可是真正有那十之八,九的却极少,当你开始埋怨世界,有没有想过是自己哪里做错了呢?

活着容易,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不容易。

读《活着》有感800字9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拿到这本书,我的内心是欣喜的,毕竟这本书足足让我等了一月有余。之前没有了解过这本书,也不知道是散文、小说,还是什么,买它只是因为听说过它,知道它是余华写的,它是让我在疫情期间消磨时间的一本书。所以,迫不及待地看完了。读完之后,让我长叹口气,虽为活着,但却让我看到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紧凑的故事中一个个死去。因为福贵的吃喝嫖赌败坏家业,气死了老爹,老母随之病死、儿子因救县长夫人抽血而死、女儿难产而死、妻子也随之而去、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最后唯一的.外孙竟在那个饥饿的噎死了。真不知道是怀着怎样的心情看完的,本来所有的事情因他而起,他如果不吃喝嫖赌,结局是不是又不一样。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个离他而去,他用不满老茧、粗擦的、黝黑的手掩埋了所有的亲人和内心的伤痛,却还得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大概就应了中国那句老话,好死不如赖活着。看完之后我在想,世界上真的存在这样悲惨的人和事儿吗?

福贵到最后只剩下人生存的唯一理由——活着。我不知道他到底是如何活着的,只是再想起这本书时,也许刚好在疫情期间,每天能看到很多生死别离的新闻,内心有了些许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远比我们想象的宽广,而活着,就要担当更多难以承受的苦痛,这是对生命最后的敬畏,也是一个人最柔软、最纯净的秉性——活着。我读《活着》。

读《活着》有感800字10

如果我们有更多选择,就不会有这么多咄咄逼人的欲望。可是我们只能沿着这条狭窄的小道,麻木地走过去。不得不说,这也是一种可悲。

我也懂得做人应当进取乐观的处世至理,读余华的小说《活着》,我的人生观却没有异常大的改变。要说收获,则无非是在感叹之余,再一次被提醒:人应当知足。

我认为之所以有一部分人像我一样没事胡思乱想,无非是因为人的软弱,因为人的不懂得知足,总是想要得更多。

《圣经》中提到:天然人的生命是十分软弱的,人的体内人的成分使人易怒,冲动,不能自制。这一点我是相信的。人的软弱,使人应对困境时往往无力支撑自我走向新生,使自我陷于泥潭而不能自拔,使自我明知善恶却无胆反抗。人若敢地在黑暗的旷野独自唱着歌走路,在烈日炙烤的峭壁无声地攀爬,在无桥无船甚至无人的野渡泅过冰冷的河面,充分显示自我的勇气与智慧,那么在现实的世界里,人的日子会有更合理的安排。

但同时,人又不懂知足。追求太多总是难以得到满足的。未经沧桑的人总是容易在现实的捆绑中藉着心灵的不满足幻想着换个环境,一味认为物质的困境使自我忙于无意义的奔波,无暇顾及精神享受。于是,在不如意的现实边缘,痛苦地理解一袭又袭虚无的冲击。却不曾想到,若真有一天,你活在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中,过着看人脸色甚至随时可能遭人毒打,随时可能朝不夕保的日子,你还会为以往的生活尽不如意吗或许那时,更多的便只剩下懊恼和追悔了吧。

生活从来都不容易。读了《活着》,我想,理解现实,努力成长,好好活着,活着,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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