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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国家监察》第四集《护航民生》心得体会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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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确保民生工程公开透明,从源头上杜绝暗箱操作的潜规则,把实事项目做实做细,让人民感受民生温度。那你知道.都有那些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2020《国家监察》第四集《护航民生》心得体会5篇。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国家监察》第四集《护航民生》心得体会1

  所谓民生,就是人民的生计,其中最基本的就是人民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社会的公正公平、权益诉求、社会安全、生态环境、精神满足、幸福指数等等,同样也是民生的重要内容。民生问题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影响整个国家改革发展大局。

  服务民生就需要做好民生监督工作,结合现阶段开展的脱贫攻坚工作,就需要从制度建设等各方面进行强化和完善。一是以体制建设为统领,结合实际,合理建立民生公开监督体系,精心编制民生政策宣传、民生监督活动方案,各级民生监督员考核办法及标准等方案。 二是夯实基层监督,强化能力建设。进一步规范基层民生监督制度,加强对村级民生监督员的教育培训和从严管理,切实发挥其在“护民生、促脱贫”中的“宣传政策、化解纠纷、发现问题、保障民生”作用,做深做实民生监督工作。三是以专项行动为载体,强化常态监督。围绕群众关注热点和难点,持续推进民生监督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发现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斩断伸向民生领域的黑手。四是以专项监察为抓手,扎实推进城乡低保、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农村饮水安全、易地扶贫搬迁、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等专项监察,回应社会关切。五是以警示教育为重点,增强廉政意识。充分发挥典型问题教育警示作用。对各类民生领域违纪违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开展民生监督警示教育活动。六是抓实基层一线,公开监督内容,最大化方便群众查询,接受群众监督。七是采取多种形式,扎实开展民生政策宣传活动,让民生政策宣传无盲区,大幅度提高群众对惠民政策的知晓率。

  按照民生监督员的主要职责,即监督检查村民生资金项目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两议一公开两监督”落实情况;报告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等重大问题,并协助调查核实;接受群众的举报、反映、投诉;指导村监委开展监督工作。主要权限为掌握村级民生资金项目管理及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查阅、复制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会议记录、财务账目等资料;对村支两委及其成员、村监委及其成员存在的不当行为提出处理意见或工作建议;在年终考核中,对村支两委廉洁自律情况作出鉴定。民生监督员如何做好民生监督工作,一是要深入开展走访,走访民生工程实施单位及走访受益群众,监督检查实施单位及村支两委在落实惠民政策和扶贫民生项目资金过程中,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截留私分等问题。二是看党务、村务公开情况,监督村支两委成员在执行党务、村务、惠民政策和项目资金的公示公开工作中,是否做到严格规范、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监督。三是参加村级民主评议会及 “三重一大”重要会议,监督村支两委成员在村务管理、大额资金指标分配使用、村级“三资”开发管理处置、村级基础设施建设、重要产业发展等工作中,是否做到廉洁自律,规范权力行使。四是看惠民政策宣传、惠民资金算账是否到户,通过深入群众,宣传惠民政策,了解惠民资金兑现,了解寨情民意,引导群众主动参与监督、维护自身权益,着力发现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国家监察》第四集《护航民生》心得体会2

  “微腐败”是一种公权乱用的行为,其典型特点有三:一是小。指乱用公权的行为很小,如接待群众态度冷漠、在下基层时会接受一点土特产、一盒香烟等,小到人们容易忽视它的存在。二是多。这种乱用公权行为比较普遍,如接受服务单位私人宴请在为其办事时打“擦边球”,或在帮人办事时接受不贵重物品,群众司空见惯、习以为常。三是社会公众对其态度暧昧。大家认为这些行为很小,生活在一起,低头不见抬头见,处理起来未免“上纲上线”,不近人情,对这种行为放之任之,也会效仿这种行为“方便”行事。

  “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微腐败”并非微问题。蝇贪之害不啻于虎,“微腐败”虽小却伤根基。对于腐败来说,“巨贪”和“微腐”只是程度的不同,但在性质上是一样的。“苍蝇”和“老虎”虽然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走得远近不同,但都是踩踏红线之人。“微腐败”者官职不大、贪腐金额不多,但他们却离群众最近,经办各种民生事务最多,他们的“小心机”和“小动作”也相应地侵害群众的利益最重,蚕实群众的的改革“获得感”最直接,消解群众对改革的支持和共识最显著。

  为何“微腐败”现象会如此严重?其根本原因在于基层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不强,认为鼠窃狗偷问题不大,久而久之“吃拿卡要”成为习惯,不知不觉深陷贪腐的漩涡不能自拔。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要我们管党治党不放松、正风肃纪不停步、反腐惩恶不手软,就一定能赢得这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斗争!”针对“微腐败”,要防微杜渐,惩治“微腐败”要坚持全覆盖、零容忍、常抓不懈,方能正本清源。

  首先,基层党员干部要树立“纪律意识”“底线意识”,时刻以“纪律之尺来丈量自己,以纪律思维来指导行动”,切不可有“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是大事”这样的思维惯性。把纪律挺在前面,防止把“小病”拖成“绝症”。

  其次,要完善制度、加强监督。要完善各项监督机制、管控机制,形成对权利的长效管理制度;要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加强对基层干部和工作者的监督,严查基层“微腐败”。另外,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党内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密不透风的监督网,让“微腐败”无处藏身、无所遁形。

  第三,要加强检查、落实责任。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纪委应当实施“一竿子插到底”的工作检查制度,直接掌握各市县和乡镇街道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倒逼各基层党委、纪委责任落实。

  第四,要严肃问责、严惩不贷。“微腐”虽“微”,但依然是腐败,要加大对“微腐败”现象的打击力度。纪检监察检察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责,对腐败现象严厉打击,使腐败行为付出的成本要远远高于腐败行为产生的收益,这样,在考虑到腐败要付出的代价后才能望而却步。

  治理“微腐败”,要让基层党员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这样才能有效治理基层“微腐败”,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国家监察》第四集《护航民生》心得体会3

  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各级纪检机关以民生监督为抓手,紧盯基层贪腐何不正之风,持续加大查处整治和到查追责力度,不断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实。加强监管,对涉农资金等开展专项监察重拳出击民生领域,对民生领域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出重拳打击,绝不姑息,坚决杜绝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发生。党员干部要从制度上、思想上、行动上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落实职能职责,加强对相关纪律条例的学习,加强自身纪律修养、道德素质。

  在民生资金和项目上,出现腐败,对群众造成的损害不可估量,强力摧毁政府形象和公信力,不利于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在全面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为了如期实现脱贫目标,实现国家“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开启多彩中国新未来,营造多彩政治新生态,基层组织要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监督活动,一手抓民生监督的宣传,一手抓民生监督的责任,两手抓民生监督,两手都要硬抓,号召群众做好监督,抓实民生。

  一手抓实民生监督宣传工作,使民生监督内容深入人心。让群众和民生监督组成员明白“监督什么”、“怎么监督”的问题。抓住时机,开展宣传活动,结合其他部门,利用基层“赶场天赛起来”“党组织联起来”等活动的气氛和热情,结合群众利益,宣传民生监督的重要内容,让群众知悉监督的方向、监督的内容,提高群众民生监督的主人翁意识,提高群众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一手抓实民生监督对象责任,使民生监督工作有的放矢。在扶贫领域,村支两委在民生项目(资金)的落实上,起着关键作用,加强基层民生监督,使民生监督日常化、生活化。村支两委班子成员共同做出承诺“自觉自愿接受民生监督组和群众的监督,自觉遵守监督”。做出承诺,一是让民生监督组和群众掌握的监督对象,明白“监督谁”的问题;二是敲响村支两委班子的警钟,明确责任,抓好责任落实。

  《国家监察》第四集《护航民生》心得体会4

  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事关党群关系和民心向背。近年来,发生在基层干部的腐败案例呈现多发之势,一些地方的“小官大贪”现象层出不穷。如少数村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利,在拆迁安置补偿款、三农资金、惠民物资、社会抚养费等等方面,贪污挪用、债务侵占、收受贿赂,直接侵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破坏社会稳定,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

  “苍蝇”虽小,但危害并不小。如果不把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解决,任由民怨积累,就会丧失民心,甚至动摇党的执政基础。因此,严查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至关重要,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第一,加大党纪党风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出现腐败问题,是因为他们的思想出了问题。对基层干部来说,系统接受法制教育的时间不多,特别是农村基层干部,普遍知识层次不高,在处理农村大量复杂事务时,常漠视法律,以权代法,以势压人。因此,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增强道德操守和拒腐防变的能力,是有效遏制农村党员干部发生腐败行为的一条根本措施。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以案说纪、以案说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和法治意识,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第二,建立健全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针对损害群众利益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要岗位,从制度上严格把关,用制度来约束和规范权力运行,努力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制度就建立到哪里、约束到哪里。坚持运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人,落实党委反腐倡廉的主体责任,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消除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制度诱因,规范基层党员干部的用权行为。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标本兼治的目标,推进制度建设不断上台阶,实现制度建设的“长治久安”。

  第三,建立预警机制,加大案查力度。从十八大以来所查处的案件中可以看到,任何一起案件的发生都不是突然的、偶发的。某些案件在案发前可以发现苗头性的倾向,因此我们要建立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预警机制,提高预防腐败行为的前瞻性,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敲响警钟。同时加大惩处力度。坚决惩治“小官大贪”,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给群众交出一张满意的“答卷”。

  第四,拓宽畅通渠道,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开通电话举报、来信举报、接待日举报等方式,规范工作流程,吸引群众监督,进一步突出办理实效,确保群众满意。深化政务公开,做到凡是涉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或容易出现的以权谋私、引发不公等事项,只要不涉及秘密都全部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让群众有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避免暗箱操作,更好地树立形象,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国家监察》第四集《护航民生》心得体会5

  众所周知,村级“微权力”虽小,但直面群众、关系民生,群众最关切、感受也最深切。但这种家族式的任职,真的能做好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吗?确定可以不为一己私欲,把村级管理变成“家天下”,显然是不能,真是令人汗颜。

  如果为民办事的基层人员如此利用“微权力”。无疑不引人深思、发人深省,但笔者认为:若非监管缺失,家风不正,他们怎能如此妄为,损害党员干部在人民心中的形象。

  一旦“微权力”产生了腐败,尤其是这种垄断式管理。往往是贪腐父子兵、受贿夫妻档,“一家子腐败”。可谓是,家风不正必出问题。透过新闻我们不难发现,村干部如若其利用手中的权利,但因为基层监管的缺位。监管部门不能及早发现端倪,做出反应,也会“造就”出今天这则抹黑公职人员形象,有损政府颜面的“丑闻”。

  言及于此,笔者认为,要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还需“多管齐下”。首先明确规范的权力运行流程图,有效减少了权力暗箱操作的空间。加大监管力度,从严处理,拒不姑息。其次,家风带着作风,连着官风。加强家风教育,让家风这个源头清澈了,才能滋养好的作风、政风与民风,促进形成“气正山河壮,政廉日月春”的政治生态。

  以服务群众为落脚点,以加强监督为重点,扎紧制度的笼子,加强家风建设,清除“垄断式腐败”滋生的土壤,让村级“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促进基层规范、公开、透明行使权力。堂堂正正做人,必能清清白白为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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