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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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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西游记里有许多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三打白骨精。

三打白骨精中,白骨精变成了:老奶奶、女人、老爷爷,可是,再历害,也没孙悟空的火眼金晴历害,那又有什么用呢?

唐僧很傻,白骨精变成那么多的花样,他?还不知道呢!孙悟空很聪明,一眼就看出白骨精的变化。我要向他学习。

白骨精很可恶,一心想吃唐僧肉,多亏孙悟空眼睛捧!第一次,不小心让白骨精跑了,第二次和上次一样给她跑了,第三次,终于打死了白骨精。哇,孙悟空你真捧!

我们现实生活中,也有像白骨精这样的人,书上,有一个叫《骗人的乡下亲戚》的故事。那个骗人的乡下亲戚,他老是骗钱,所以人们非常讨厌他。

白骨精比那个乡下亲戚还可恶!因为她的坏名声可是“远近闻名”的。所以人们给她起了一个外号:白骨夫人。而白骨夫人想:“亨!这些人给我起的外号难听死啦!”

我喜欢西游记,因为里面有个孙悟空!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我看了一本书叫《鼹鼠的月亮河》,这本书主要讲的是,鼹鼠米加一家住在美丽的月亮河畔。与众不同的米加不喜欢爸爸为他选择的人生道路,怀揣着一块月亮石离开了家乡。在月亮河畔只有米加一个离开了月亮河畔,连米加的爸爸也从来没有离开过。米先生常常说:“对于鼹鼠来说,乡下是一个最好的地方。”可是自信满满的米加他就是不信爸爸说的,鼹鼠就一定要学好挖洞。

从此以后,米加就开始了他的流浪生活,白天他顶着火辣辣的太阳走路。夜里,他常常睡在树底下过夜。他用自己的双手和智慧换取了鞋子,热水澡。他走到什么地方就会给别人带来欢乐和惊喜。他会为了给尼里发明出洗衣机,尽然放弃了当明星的机会,他这种时时刻刻都想着好朋友,时时刻刻都为好朋友的精神实在让人感到可贵。

当我读到“等米加眼前明亮起来的时候,他的身体已经在天空中了。这是一种奇怪的经历,米加无数次的从地面看向天空,每次都觉得是那么遥远。现在,他好像就在云里,对,他真的在云里。等他身体徐徐降落的时候,他看见的是和原来完全不同的景象。”的时候让我米加捏了一把汗。生怕米加不小心从天空摔下来。这时的他肯定就像一只不会掌握飞行的幼鸟一样。面对飞行是那么的恐惧。可是米加就是与众不同。他非常聪明他想我既然已经是一只乌鸦了,一定是可以飞的。他抖动着翅膀,就飞起来了。要是换成我,我一定是不敢自己试着飞的。

我看了这本书的感受是只要你努力做任何事都会得到很圆满的结果。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作文里的奇案》一书是法国作家伊夫格勒韦的作品。在今年的暑假里,我用s三天的时间认真热情的读完啦这本书,因为我很喜欢这本书,所以感觉很轻松,印象很深刻。

这是一部独特的推理小说,故事情节紧凑,推理慎密,环环相扣。能激发我们这些小读者的思考和阅读激情,的确是一本好书。

故事起于法语老师达莱纳布置的一堂观察作文课,要求班上二十五位同学,用上午一个半小时的时间分别到小镇里,把自己仔细观察的内容和各自的体会写成一篇作文。主人公埃尔万、卡桑德拉和同学们根据老师的要求分散在小镇的各个角落,把自己所见所思记录下来,没有想到就在同时,平静的小镇上发生啦一起谋杀案,同学们在观察的过程中,好像都变成啦一个个小侦探,最后在他们的作文里分别看到啦案件的蛛丝马迹,他们作文里的一些细节,成啦警方重要的破案线索,最后终于找到啦凶手。

小说的人物大多是小学、中学生,天性活泼,充满啦很强的好奇心,他们留心观察善于思考值得我学习。

读完这本书,给我留下啦深刻的印象,那就是仔细观察,认真思考,找出每个事物表面之下隐藏的相互联系,从而得出事物的真相。这就是推理的秘密。我以后要多看书,扩大视野,提高自己辨别能力。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有一本书,让人读着读着就不由地暗自落泪,一个个感人故事就像一块块烙印般深深地印在了我们的心里,它就是法国著名作家雨果所写的《悲惨世界》。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我也读了这本书,读完之后,我心里思绪万千。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讲的是主人公冉阿让在25岁的时候,因为饥饿贫穷打破一家面包店的玻璃窗,偷了一块面包,而被逮捕,又因服役期间曾有越狱的举动,被关了整整19年。当他一无所有地走上社会而又陷入衣食无着的困境时,受到了主教的关怀和点化,并在上帝面前虔诚的祈祷,发誓要做好人。然而,由于冉阿让犯有前科,尽管他有着强健的身体,但他的社会之路还是很坎坷,就连他的好意也会被人误解。后来,他化名马德兰,当了市长,认识了芳汀。可就在这时,一位老人仅仅在果园里拿了一个苹果,却因为长得太像冉阿让而被逮捕。出于良心,冉阿让去自首了。可为了实现芳汀最后的愿望,冉阿让不惜再次越狱,把芳汀的女儿——珂赛特接了回来,并把她当做亲身女儿来看待。后来,在法国大革命的战场上,冉阿让的身影又一次出现了,他英勇无畏,在枪林弹雨中战斗、救助了沙威与马吕斯。为了珂赛特的幸福,他从此又过上了东躲西藏的痛苦生活,最终珂赛特得到了自己的幸福,他也在平静与安详中死去……

在读文章时,我一直在想:冉阿让为什么要救出那个被大车车轴压在下面的受害老人呢?为什么要解救那个年过半载、头发花白的无辜项马迪呢?为什么要去完成了可怜芳汀临终前最后的心愿呢?为什么为了那个一舍弃了自己的腐败祖国而战斗呢?为什么要放走那个一直要将他逮捕的遵法沙威呢?为什么在战场上拼命救出那个多情的爱恋狂马吕斯呢?又为什么帮助伤心女子珂赛特拥有以终生的幸福呢?既然这个社会没有把他容纳下,他又为何要如此地拼尽力气去做好事呢?直到读到文章最后,我才明白:他是要用自己的那一颗真挚美好的心灵,通过自己的博爱、宽容及其高尚的灵魂,重新唤回生活在那个悲惨世界里的人们内心深处的良知!!

其实,在当今的社会中也有许多为了眼前利益而不折手段,甚至于去危及别人的生命的卑鄙小人。我想,作者大概是想告诉世界上所有的人:要做一个真正的自己,不要刻意的伪装,任何伪装与虚构都是会被识破的。

无论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方,即使是像书中所描写的那样一个黑暗冷酷的国度,光明与温暖也时刻都存在着。尽管那只是一个世界,一个悲惨世界,一个充满恩怨与幸福的悲惨世界!愿我们身边多一些像主教般的光明使者,愿他们能够如圣洁天使般永远守护人们那以慈悲为怀、博爱为本的心灵。也希望能有更多的人参与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队伍中来。社会需要他们,世界需要他们。有了他们,世界将会变得更加和谐,社会生活更加美好!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今天,我们学了《世界上最响的声音》这篇课文,这一课讲的是从前有一座砰砰城的国家,里面有一个喧闹王子,很喜欢响的声音,他想在十八岁生日的时候,听到世界上最响的声音。结果,在生日那天,他却听见了他从来也没有听过的声音:小鸟、春风、小溪发出的声音,他觉得这才是世界上最好听的声音。从此,砰砰城不再吵闹了。

读了这篇文章,我懂得了最好听的声音不是最响的,大自然的声音才是最好听的。在生活中,我们不能制造噪音,比如:开车时要少按喇叭,在公共场所不能大声喧哗,在家时也尽量不要大喊大叫,共同创造一个安静、祥和的生活环境。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每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每一个扣人心弦的动作······让我们对“狼”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狼:哺乳纲·食肉目·犬科。狼属于中型食肉兽,虽然体态中等,却也是牛、羊、鹿、猪等食肉兽最可怕的天敌。这是因为当数只或数十只狼形成狼群后,威力大增,连老虎见了都要退避三舍,因此狼处于大自然把这根食物链的上端。

在人们心中,狼是邪恶的化身,狼是恶的代名词,在汉字中“狠”与“狼”只相差一点,意思就是再狠一点就成狼了。

在这之前我和大家一样憎恶狼,但是读完《狼王梦》之后,彻底改变了我的看法:“主人公”母狼紫岚为了完成丈夫临死前最大的愿望;为了把自己的狼儿子培养成狼王,付出了自己的全部心血,她把自己所有的爱都注入到了他挚爱的孩子们心上,她完全不顾自己的安危,放弃了自己的婚姻,不再与其它公狼配偶。她承受着心灵上的创伤,几颗门牙在营救二儿子蓝魄儿的时候被捕兽夹断了,;为了培育小儿子双毛,摔断了腿,胸前留下了一道永远的伤疤。曾经很美的她,为了孩子变成了一只丑狼。那时她的内心从未快乐过,她承受了太多太多生活的艰辛;失子的痛苦;老年的孤独。即使在她生命的最后一刻,她也奋不顾身的为自己从未谋面的狼孙扫除一个隐患······她默默的为儿女奉献着自己的一切,没有一刻不是为儿女们着想的。

狼与人一样都有情感,它们都可以为了子女而付出一切,但从不求回报,母爱是多么的伟大!

而母亲就像狼妈妈一样,她们为了我们的成长,日夜操劳,:白天早起上班,晚上做晚饭,洗衣服······这世上有多少像“紫岚”一样的母亲,时时刻刻想着自己的孩子,默默付出而不求回报。

其实母爱是这个世界上最值得珍惜的情感,母亲的爱犹如流水一般奔流不息!

读后感的作文 篇7

妈妈出差回来,给我带回一本很精美的书,上面有大大的两个字《论语》。

在书的首页上还有一排小字图说天下,我打开书,有前言、目录。我翻阅着,我在看里面精美的图片,古人穿着长袍,站在有两个轮子的马车上,边上有很多很多学者摸样的人跟随着,我问妈妈,这个人是谁?为什么有这么多人跟着?妈妈告诉我:“他是孔子,边上跟随着的是他的学生。”“他们要去干什么?”“他们是随孔子去周游列国讲学的。”“妈妈,我知道孔子,你经常告诉我学习要温故而知新,就是出自孔子。”妈妈笑着说:“妈妈想听你读书,你读给妈妈听听里面都写了什么,好吗?”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这是论语的开篇,说的是:“学习而经常实践,不是很愉快吗?有朋友从远方来相聚,不是很快乐吗?没有人了解自己,并不烦恼怨怒,这不才是君子吗?” 我仿佛明白了很多,虽然古文是那样难懂,但是反复读,就能够读出意思,就如课文里写的:读书百遍,其义自现。

我读完《论语》中的《学而》篇,明白了孔子在学习中,他很注重温习,也就是把学习到的东西要巩固起来。他说:“学习会了的东西,时常温习一下,不也很有乐趣吗?”温习就能熟练,熟练就会有创造,所以他又说:“温习旧的,能产生新的心得。”

我明白了妈妈让我读这本书的真正意义了,妈妈是让明白在学习中要学会掌握学习的方法和让我改掉在学习中懒惰、不去思考的坏毛病,我在以后的日子会坚持读书,读好书!

读后感的作文 篇8

我记得小时候我是很讨厌昆虫的,因为总觉得它们的样子很让我害怕。尤其是蜂,蜂的刺使我不敢接近它,因为我被刺过。但读了《昆虫记》后,我不再昆虫们那么反感了,反而觉得它们变得可爱了。

这本《昆虫记》的作者是法国的亨利.法布尔。他写的《昆虫记》里面,有好多昆虫的名字,有很多是我连听都没听过的,尤其是蜂的名字,我以前只知道两种蜂的名字:竹蜂、马蜂,但没听说过什么采棉蜂、采脂蜂……

竹蜂和采脂蜂的居住之处颇为有趣,它们是住在遗弃的蜗牛壳里。那些爱捉弄蜗牛的朋友们可就要小心了,如果你倒霉的正好拿到的是已经居住了采脂蜂的蜗牛壳,那就只能怪自己了。采脂蜂往往选蜗牛壳中大小适宜的一节做它的巢,它们常常用细砂嵌在树胶上做成有图案的膜。在用树脂和沙粒做成的盖子下,还有第二道防线,用沙拉、细枝等做的壁垒。在第二道防线后面就有两间房间,一间大的给雄峰住,一间小的给雌蜂住,因为采脂蜂的雄峰比雌蜂大。

有时候,采脂蜂筑巢的时候,会因一个小疏忽而造成下一代的悲剧。如果采脂蜂在一个蜗牛壳中筑巢,但它却不知道蜗牛壳已经有主人了,等巢里的蜂长大了,它们咬破了胶膜,冲破了防线,想解放自己。但是,它们的通路被一个陌生的家堵住了,因为这壳原本的主人的幼竹蜂还在孕育。就这样,可怜的幼采脂蜂就因母亲的一个小疏忽就结束了生命。

这一个小故事,可以让我们明白,一个小小的错误是不可忽视的,它可能会酿成一个让自己终生后悔的结果。

读后感的作文 篇9

大家都知道大熊猫是我国所独有的国宝级动物。它们的天然栖息地主要在我国的四川、陕西和甘肃。大熊猫的姿态憨态可掬、惹人喜爱。前不久,我读了一本《动物大百科》,从中了到了更多有关大熊猫的知识。

大熊猫经过训练以后,还会做很多高难度的动作和事情。比如说大熊猫会坐木马摇摇椅,坐在木桌边吃美味的西餐,在自己的小窝里整理东西;有时,还会拿着扫帚把脏东西从自己的窝里扫出去,大熊猫还会骑自行车,拾积木…… 下面我再给大家介绍大熊猫的生命周期和习性吧!野生的大熊猫一般来说能活20年左右,大熊猫出生时,身体是肉色的,体重大约在100~200克;大约20天左右长出毛来;在3个月左右毛就能长齐全了;熊猫宝宝在半岁时就可以开始觅食了;长到6、7岁时就有生育能力了。大熊猫的耳朵很大,它的听力比视力要好很多。大熊猫的毛又长又粗,非常保暖;脚上有5个趾,脚板上长着浓密的粗毛,在潮湿和光滑的岩壁陡坡间行走时,也不会滑到。大熊猫前面长有3对门牙,吃竹子是靠后面的大牙,吃食时用前爪抓握住竹叶。野生大熊猫生活在山高竹子生长密集的地方,活动范围很小,会游泳、上树,它们以竹子为主要食物,最喜欢吃的就是竹子和竹笋,偶尔也吃些肉。除了求偶季节,它们都独自生活。

以前,我看见大熊猫长的胖胖的、笨重的样子,心里想过大熊猫那麽胖,能像我们人类一样做些动作和事情吗?直到我看了《动物大百科》这本书才知道,大熊猫并不是我看到和想象的那样,它们可以在马戏团表演高难度的节目,做很多我们想象不到的事情,它们很可爱很逗人喜欢,我以前可真是小看它了。

我读到这些关于大熊猫的知识时,觉得大熊猫非常可爱。我还在其他的书上看到,大熊猫先后到过日本、美国、法国定居生活呢!在这同时,大熊猫也担当了中国人民的友好大使,带去了我国人民的友好情谊。

我真喜欢大熊猫,如果有机会,我一定要亲眼去看一看可爱的国宝大熊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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