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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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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优秀作文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优秀作文 篇1

在娱乐精神大行其道的当下,文化哗众取宠低俗化,甘当金钱的奴才,这令我们深思再三。巴金有言:“人不只靠吃米活着。” 我们需厚重文化的智慧传承,精神支撑。

神曲《江南style》全民热捧,它的流行不能说没有隐忧。神曲听不到未经雕凿的心灵纯粹,看不到生活磨砺后的思想沉潜,感受不到真实质朴的生命厚重,相反的是内容被掏空的虚无。当这浅显遇上深刻,当这随意遇上严谨,当这矫情遇上真诚,当这低幼遇上睿智,前者竟可以轻松将后者掩盖!快餐文化窜红速度之快、范围之广、程度之深,简直是超乎想象,传统经典文化进一步丧失领地。原本浮躁的社会风气必将更加浮躁。为能吸引眼球,为能带来气场,大行其道的低俗文化骨子里是对人的一种贬低。

圣洁的音乐如此,文学和影视等也在失却着灵魂。据调查,青少年宝贵的青春多在浅阅读中度过,轻松愉快的阅读能使未来行走的方向明晓、精神的标杆竖起吗?商业化阴影下的文学,用娱乐界包装影视明星的手法来打造学术明星,实是一种媚俗,带来明星风光的同时也失去了尊严。新版电视剧《红楼梦》大家闺秀林黛玉“裸死”令人目瞪口呆,《西游记》遭“恶搞”、《赤壁》“无厘头”,“娱乐至死”是影视圈的不良风气,更是文化艺术的悲哀!波兹曼在《娱乐至死》中强调,这个时代“人们感到痛苦的不是他们用笑声代替了思考,而是他们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笑以及为什么不再思考”。

无论音乐,还是文学,心灵与精神都是其源头与终宿。红柯有言:“一个软弱的民族,一个血气不足的民族,你不能光指望它长个子。什么时候, 我们的经典才能“任凭风云变幻,我自岿然不动”?

莫言,20xx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这位“乡亲乡土般的朴实”的作家,在三十多年的写作坚守中,一直只服从内心的声音,植根大地而博大精深,亲近人性而富长久生命力。诺贝尔奖,才终于砸在中国的土地上,于是一片红高粱的土地上,激起“哇”声一片。莫言问鼎诺奖,或能改变中国不乐观的阅读现状?提升文化软实力?

愿繁华声浪中的文化危机不再;愿更多文化仍以独立与自由姿态勇武的存在;愿更多的人不再满足于碎片似的浅阅读;愿周围的书店不再一间间消失;愿更多“朝圣”的人群被吸引。

愿心中的隐痛消逝,愿干涸的心灵丰盈;愿中国的文化走向世界成为主流。

现实不再魔幻。

优秀作文 篇2

“孩子,该去练舞了!”妈妈的声音传来。

“妈妈,我脚都受伤了。可不可以不去。”我撒娇道。

妈妈温柔地说:“去吧,老师说你很有天赋,你不用做太大的动作,只有记住要领,以后在家练习好就行。”

我知道,妈妈温和的言语中有着不可抗拒的威严。我满脸不高兴地穿好衣服,提着舞鞋出了门。做乖乖女太烦了!我决定要做叛逆的小孩,我要逃课。我逃到常去的公园里,却发现冬季的公园比练舞还要无聊。湖水在冬眠,一动不动,毫无生机。芦苇只剩枯枝涌向天空,树木也脱尽繁华,经历劫难。突然,这萧条的景色里,一片火红的生命吸引了我的注意。 那是一片红梅。梅花的花瓣重重叠叠,呈浓艳的朱红色,一瓣瓣艳红慢慢分散开来,好似少女正在舞蹈的巨大的裙摆。微风拂过,那艳丽的裙摆更是随着少女舞动,仿佛要飞扬起来。裙摆中间舞蹈的“少女们”浓妆艳抹,涂上了鹅黄的眼影,在迷人的裙摆的衬托下更动人、更美丽。仔细观察,你还会发现少女露出的小脚。小脚上穿着碧绿青翠的水晶舞鞋,小巧可爱,就像是为她量身定做的。花枝笔直,好似用自然搭建成的有些不平的舞台,为少女们提供了一个最朴质的环境,任她们在这尽情地翩翩起舞。

在红裙纷飞中,花骨朵沉静优雅,粉妆玉琢,仿佛在静静地欣赏着花朵的舞技,露出的艳羡让她羞红了脸,在绿裙的衬托下,她为自己走上舞台的那一刻蓄势。 梅花不需要花红柳绿的陪伴,它们以自己的家族排遣着冬季的寒冷与寂寞。一个裙摆在旋转,两个裙摆在飞扬,千万个红色的裙摆,演绎着一场盛大的舞会。无数个少女

桃花开在春天,她那粉红的花瓣在微风中轻轻摇摆,仿佛一片片耀眼的云霞,星星点点的粉,又好似为天空抹上了一层娇艳的腮红,引得蜜蜂、蝴蝶争先恐后地光顾于此,不忍离去。梨花也不例外,洁白的花瓣,随风轻轻摇曳,像是冬天飘落的纯白的雪花,旋转、舞蹈,俨然一位优雅的舞者,引来无数昆虫驻足,流连。

而梅花与他们不同,她是“不要人夸好颜色,只留清气满乾坤”的代言人。她不屑于风的洗礼,不屑于雪的装点,甚至不需要蝴蝶、蜜蜂的光顾。但她依然开得那么坦然,那么放肆。她不在乎无人陪伴,她只需要松和竹的陪伴,一起抵抗严寒,无畏寒风的侵袭,无畏霜雪的压迫,不管经历多少磨难,受到怎样的欺凌,从来不低头折节,傲立于天地之间,孤独优雅,卓尔不群。

孟子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是啊,卓尔不群者,必是能经受艰难困苦之人,志成大业者,必是能承担责任压力之人。只有抵御外在压力,内修自身技艺,才能跳出生命最为炫丽的舞姿。想到这里,我赶快向车站跑去。

优秀作文 篇3

原来我都是准初三了。

尽管这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可是我好像到现在还没有反应过来。依旧在自己新买的精致本子上写上初二十二班,在别人问我读初几的时候脱口而出的是初二。一切的一切都那么不适应,就如同升初一的时候,无法很快接受自己已经不再是六年级的小孩了。

可是现在,我都初三了。

从小学到现在的我已是日新月异。一步步的成长让我蜕下了一层层老化而又坚硬的皮囊,它们被我留在了原地。于是在我行走的过程中,我又长出了新的模样。

小学一到五年级的我喜欢用自动笔,因为使用很简便,并且小学的我是万分爱护课本。所以单纯的觉得写错字了可以擦掉不用把书弄的很脏。六年级到初一的我喜欢用0.38的水笔,因为写出的字清秀好看并且细细的,看起来很是舒服。初二的我写日记却喜欢用铅笔,大概是逐渐明白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一切都会像铅笔印一样随着无情的时光老人的离去渐渐淡化消失。现在的我却在上过一次书法课之后不知不觉的喜欢上了用钢笔,它虽然握在手心时感到沉重,但是笔尖蹭过纸张的感觉那么好,而且从来不需要换芯,只需要吸点墨水,像是一种坚忍的性格。

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一直以来我都是在老师面前塑造的都是一个温顺如小猫的乖乖女形象,知道我很懒并且叛逆的老师寥寥无几。记得有一次放学的时候被老师撞见我和朋友疯疯癫癫的打闹时,那表情惊讶的像是要戳瞎自己的双眼,当时自己一愣,立马吓得一动不动。挂上平常惯用对老师的微笑轻声说一句:“老师好~”然后拉着朋友落荒而逃。

第二天撞见我的老师一脸奸诈的表情对着我说:“原来你出了校门就变得这么调皮了啊。嗯?”一个以问号结尾的加重语气让我身体不自然的颤抖了一下。我始终低着头,脸必定是已经涨得通红,然而一句话都没有说。

因为到了初三,生物地理都没有新课了。所以只能复习初一初二的课程,于是我为了到时候不至于听得云里雾里去买了一本生地合订的复习资料。打算暑假的时候写写看,整本书的第一道题就把我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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