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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Q正传》读后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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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Q正传》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之作。这篇小说十分的短,但从几个方面写出了当时我们国人的灵魂,阿Q他有些卑怯,善于投机取巧,自高自大,狡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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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Q正传》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之作。这篇小说十分的短,但从几个方面写出了当时我们国人的灵魂,阿Q他有些卑怯,善于投机取巧,自高自大,狡猾。

  阿Q是一个落后的雇农。作为一个落后的流浪的雇农。他的个性是十分突出的。他的生活方式,个性、心理活动和精神面貌不仅仅与赵太爷迥然不一样,就是与王胡、小D等也显然有别。正想鲁迅先生所说的,阿Q有着“农民式的质朴,但也沾染了游手之徒的某些油滑”。如阿Q的日常生活就是“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摇船便摇船”。这不仅仅正面说明了阿Q作为一个流浪雇农的贫困生活,而且从侧面表现了阿Q从本质上说来那种勤劳、老实、淳朴的农民性格。当然,阿Q也有一些流气,但这除了社会的影响以外,就应说主要是受了压迫的结果。这些地方都很简单,也很明显,一般人也都承认的。一个难于解决的问题是:阿Q是一个农民,但阿Q精神却是一个消极的可耻的现象,就应如何理解呢?这确实是一个矛盾。要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我认为要从当时的现实社会和阿Q本身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关系上去找答案。这就是我对〈〈阿Q正传〉〉的一些理解,期望大家能批评!!《阿Q正传》读完了,《阿Q正传》的形象便印在我的心中。《阿Q正传》是一个被那个时代所抛弃的人,他一无所有,只靠打工度日。尽管他“真能做”,但社会的沉重压迫和剥削,使他时时处于生命危机,受尽欺凌。他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欺欺人,浑浑噩噩,苟且偷

  生。被别人打时,他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他的“精神胜利法”可谓天下第一。登录作文网,你也可投稿。

  阿Q是悲哀的。他并不懒惰,他是靠自我的劳动获得食物的;阿Q也有梦想,他想有一个家,享有名声、有地位——但他在别人的心中永远是卑贱、微不足道的。登录作文网,你也可投稿。

  此刻,我们已经远离阿Q那个时代了,但他那种“精神胜利法”似乎依然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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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回说了阿Q既可气还可恨又可笑,这天我读了《阿Q正传》的第六章,“从中兴到末路”。

  这章讲了:阿Q刚从城里回到未庄,却一言不发。天快黑了。他穿着新棉袄,走进柜台,从腰间抓了一大把铜的和银的,说,打酒来!阿Q给掌柜说,他去城里了。然后,全村人都明白了。他给白老爷帮忙。他似乎对城里人不太满意。阿Q开始表演杀革命党,吓得王胡和别人好几天都不敢走近他身边。阿Q从城里带回许多旧东西,邹七嫂、赵太爷都想要,阿Q却说“没有、没有,只剩门幕了”,他只好把门幕卖给了有权有势的赵太爷。阿Q的态度让秀才、邹七嫂十分气愤,然而,邹七嫂将阿Q的可疑之点传了出去,从此,村人对他的敬畏忽而变相了。

  我最喜欢文中描述阿Q吹嘘、炫耀,不知羞耻地表演杀革命党那一段了:“‘你们可看见过杀头么?’阿Q说‘咳,好看。杀革命党。唉,好看,好看。。。。。。’他摇了摇头,将唾沫飞在正对面的赵司晨脸上。这一节,听的人都凛然了。但阿Q又四面一看,忽然扬起右手,照着伸长脖子听的出神的王胡的后项窝上直劈下去道:‘嚓!’王胡吓了一跳,同时电光石火似地赶快缩回了头,而听的人悚然而且欣然了。从此,王胡和其他的人再也不敢走近阿Q身边了。”因为作者用不一样的手法把这一段写的淋漓精致,让人读了还想再读一遍,还把阿Q的炫耀、自作聪明写了出来,所以我喜欢这一段。我想:阿Q不明白革命党是帮穷人解除困难,是让受压迫的农民能够解放出来,能有更好的生存环境而惨遭杀害的吧!我真为阿Q的无知而感到气愤、也深深为当时民众的愚昧而感到难过!这一段也充分说明了当时的革命者脱离了人民群众,革命思想不能为民众真正所理解,生活在最低层的、受压迫的、没有进过城的农民以能看到杀害革命党为荣,并深深理解了鲁迅先生当时的哀痛与唤醒民众的强烈心声!

  我真想看到最后,最后的情节肯定很精彩,如果还想之后看的话,请期盼下一篇《阿Q正传》第七章读后感(五)《革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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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Q正传》它是以辛亥革命前后的农村为背景,塑造了一个深受封建主义压迫和毒害的不觉悟的农民形象。阿Q是一个农村的流浪者,没有家,没有固定的职业,只有给别人作短工,他除了能够出卖劳动力之外,一无所有,甚至连自我的姓名籍贯都不在意。在人们的侮辱、打骂中的他渐渐变得麻木不仁,游手好闲。

  虽然阿Q到处受到压迫、排挤、侮辱,但是他总是“乐观”。在受到侮辱时,他不是奋力反抗,正视事实,而是愚昧地用所谓的“精神胜利法”来为自我奴隶地位和底下、屈辱处境辩护,用我看似可笑的瞒和编造出退路,自我安慰,取得精神上的胜利,在“苦中求乐”。

  他十分贫穷,还自欺欺人地说:“我们先前——比你阔多啦!你算什么东西!”他充分表现了辛亥革命时人们的心理——自欺欺人,妄自尊大但又自轻自贱,麻木轻信的半殖民地人民。看了《阿Q正传》我感到了一种愤慨,但是却无从得知那感觉的来源,在我们这个年代,我们身处的环境,对于鲁迅的这中篇小说真是有些不知所措,但是我仍从中理解到一些东西,并从父母那儿得到了一些证实。他受了委屈,反而要透过自我打自我来排解,转而还很得意。觉得自我是世界第一自轻自贱的人。被人用棍子打,常用“儿子打老子”就心满意足地得胜了来辩解,然后竟然就像忘了刚才的一切,去喝酒去了。阿Q就用这种“精神胜利法”来反败为胜,反辱为荣。

  阿Q是喜欢与人吵嘴打架,但必先估量对手。不会说话的他便骂,力气力小的他便打。与王胡打架输了时,便说君子动口不动手,假洋鬼子哭丧棒才举起来,他已伸出头颅以待了。对抵抗力稍为薄弱的小D,则扬起拳头摆出挑战的态度,对毫无抵抗力的小尼姑则动手动脚,大肆轻保这些都是他卑怯天性的表现。鲁迅先生说中国人的大毛病是听天任命与中庸,这毛病是由于卑怯性而来的。。“遇见强者不敢反抗,便以中庸这些话来以自-慰,倘他有了权力别人奈何他不得时,则凶残横恣,宛然如一暴君,做事并不中庸。”我认为其实这一点和后面的精神胜利法有异曲同工之处。所不一样是精神胜利法只是对自我,而这种卑怯性却使很多弱小者受到欺负。

  鲁迅正是以阿Q这个不朽的典型暴露出国民的弱点,写出国人的灵魂。从作品的字里行间中,我能体会到作者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同时作者也集中描述和痛彻批判了阿Q的精神胜利法,也透过在辛亥革命中阿Q的表现和杯具命运,深刻地总结了辛亥革命失败的教训。作品在故事情节的展开和人物性格的刻画,深广的背景和人物的命运杯具因素和喜剧因素等糅合在一齐,组合得十分成功。同时也反映出了当时社会的封建,就应铲除封建思想的毒瘤,才能获取真正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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