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18岁的美文欣赏:那一年,我18岁
学习啦:所有的日子,都留不住,偶尔回头看看,是为了更好地朝前走。下面我们一起看看这篇《那一年,我18岁》。
1991年6月底,我师范毕业了。经过两个月安静的等待,我接到了区教办喊去梨树垭小学报到的通知。那一年那一天,我18岁零一个月。
我的家在鸣龙镇河脉桥村冯家沟上。梨树垭在我们村的地盘上。我家在河脉桥村新作坊山的山脚,梨树垭小学在山的顶端。坐在我家门槛上,可以看见学校迎风招展的五星红旗。站在学校门口,可以看见家里灶房飘出的袅袅炊烟。
1991年9月1日,我额前留着整齐的刘海,头顶一束又长又粗的马尾,穿着读师范时学校里发的由红白黑三种颜色搭配的校服,怀揣着为教育事业奋斗终身的理想来到了梨树垭。
梨树垭不是我们镇的中心小学,但是它又不是单纯的村小,它在那个时候被称为基点校,集中了我们镇一村到六村四、五、六年级的全部学生。学校里有十个教师,五百多学生。还有两个工人,一个负责给老师做饭,一个负责给学生做饭。我是当年学校里唯一的女老师。
也许是刚踏上讲台,也许是物以稀为贵,我被学校委以重任,上一个班的语文,当这个班的班主任,教全校的音乐,兼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
在我强压住砰砰心跳假装镇静自若站上三尺讲台的第一年,许多人与事至今记忆犹新。
上第一堂课,讲《火烧赤壁》。年轻人尽管经验不足,可是都是有激情的,讲课时我自觉安静的课堂深处风起云涌、风生水起。突然教室里一片喧哗,不知道班里发生了什么意外,班里的孩子突然抛下自顾自在讲台慷慨激昂的我,眼光全部集中到了最后一排最后一个男生身上。我不得已停下来,捏着语文书来到这个男孩子面前。男孩子迅速站起来,直视着我,眼里并没有慌张。我明显地感觉到他的挑衅,心里非常生气。“你叫什么名字?”“冯晓辉。”天!我差点晕过去。问他名字不仅不回答,居然还在众目睽睽之下面对我直呼我的名字!我真的有点气急败坏!正在我不知所措的时候,一个女孩子站起来高声且急切地说:“老师,他和你同名同姓!”我转过头去看这个女孩子,又环视全班学生,半信半疑。“真的,不骗你,老师。”班里叽叽喳喳表达这种意思的学生一下多起来。“你真叫这个名字?”“是。”面前的男孩子点头,有点掩饰不住的得意之色。“你回去和你父母商量一下,必须改名字!”我脱口而出这句话!一下忘记去过问发生突发事件的原因了!我的脑袋里一片空白,想的只有一个问题:这名字必须得改,否则课上课后有学生装小怪有意借喊他来把我的名字喊起好耍怎么办?那我的师道尊严不是就消失殆尽?!不知道那男孩子那时是怎么回答我的:同意还好,如果他不同意,当场就表达他的反驳或者反感,我怎么下得了这个台阶?!还好,救命的下课铃声识时务地响起了,我大汗淋漓地出了教室!
第二天这个孩子的名字被叫作了“冯光辉”。他爹妈很尊重我这个比他们的孩子大不了几岁的小老师的意见,改了中间的那个字。
这么多年过去了,当年那个和我同名同姓的男孩子如今也近四十岁了吧?不知道我没教他之后他是否又改成了原来那个名字?
这次让我手忙脚乱的课堂突发事件之后,凭着一份新鲜与一份热情,以及由此产生的热爱,工作基本得以顺风顺水地进行。
可是,意外又来了。
我在学校里又教语文又教音乐。教语文,我自己感觉还比较得心应手。教音乐,对我来说,虽然纯粹是赶鸭子上架,但是如果只是随意地只用嗓子教唱,不顾音调的高低,也不讲究音准,我尚能蒙混过关。
可是这样滥竽充数的好日子没能过多久,检验我音乐水平的可怕时刻到了——有一天,学校居然用车拖回来一架崭新的手风琴!
手风琴被送到学校的那一晚,没有人知道我度过了怎样的一个不眠之夜!书到用时方恨少,况且我是一个没有多少音乐细胞的人!我迅速找到以前读书时学的音乐教材,把风琴搬到寝室,对照琴键重新学习五线谱的知识并在键盘上用僵硬的十指反复练习力求熟能生巧。
这手风琴进教室的第一堂音乐课,整个校园与往常一样的秩序井然。只有我心里才明白,表面的云淡风轻里有多少审视甚至挑剔的目光在注视着我,有多少老师和学生的耳朵都在想听我从教室里飘出来的歌声和琴声!
学生们的教室和老师们的寝室分列校园左右两边,中间间隔不足四米。这堂课结束,我合上琴盖在学生们的簇拥下惴惴不安地走出教室。读师范时比我高两级那时与我都在这里教书的师兄轻轻说了一句:“镇初中缺音乐老师,你可以去考。”那一刻,我轻轻地嘘了一口气,如释重负。
我是一个有自知之明的人,镇初中的音乐老师我是不敢去考的,在梨树垭教了一年音乐之后我从此再没有敢出现在学生们的音乐课堂上。那一年里,我用适宜于我的音高弹奏和教唱,还是教会了学生们音乐教材上的很多首歌。现在去卡拉OK,每次必唱的歌,就是那年教过的《让我们荡起双桨》。唱那首歌,不仅仅是因为拿手,更重要的是它让我常常回忆起搬风琴进教室上第一堂音乐课时内心的诚惶诚恐甚至是惊心动魄。只是不知道那架风琴现在去了何方。
那一年,校园很生动活泼。那生动活泼里包含的却是质朴和安静。至今想起,觉得那里有如今的学校无法相比的纯净和美好。学校在我们那里最高的观斗山脚下。观斗山上有许多柏树和青冈树。每天上完课,学生们离校回家后,我们几个年轻一点的老师,吃过晚饭,在操场上打几场乒乓球,然后去爬学校背后的观斗山。走在山上干净坚硬的青石板路上,低头看脚下躺在地上的树叶,细听树上的叶子在风里轻轻飘动的温柔的声音,遥望山下纯朴的父老乡亲们房顶上飘出的温暖的炊烟,心境是那样安宁,从来都不曾喧嚣和浮躁过。从山上下来,没有电视可看,坐在床上读在邮局订的各种杂志和文学刊物:《十月》、《散文选刊》、《星星诗刊》……再翻翻许多不舍得丢的信件,想一想自己曾经的校园生活,然后一觉就能睡到天亮。
在那一年,一个大男孩走进了我的生活。他无意翻看到我读师范时发表在校报上的文章,昏头昏脑里把巴金的《日出》当做是我的杰作,于是五体投地地拜倒在我的石榴裙下。而在那一年,在繁忙工作的空隙我第一次给一个男人用手织了一件细密且有着美丽图案的毛衣。
在那一年,我和全校老师一起组织了学校里的“六一”庆祝活动。在那一年的期末,我领回了全镇语文年级第一的奖状并领取了十块钱的奖金。那奖状至今还贴在老家那发黄的沧桑的墙壁上,每次回家,总是忘不了去对着它默默凝视很久。每次凝视,心里总是免不了又一次的激动和幸福。
那一年,我每个月工资91块半,九个月共领了八百块钱。除了每月拿十块钱来解决一日三餐,我用这钱买了一件95块钱的红色长呢子大衣,第二年暑假买了一台360块钱的山东牌风扇。穿着那件大衣,我和后来穿我织的毛衣的人见了第一次面。那大衣鲜艳的红色映衬着我因为年轻羞涩而显得绯红的脸。那红色为我第一次的有着真实内容的恋爱立下了汗马功劳。那台风扇,是我见过的质量最好的风扇,陪伴着我们一家人走过了二十多年,成了家里搬了五次家都没被丢掉的唯一一件古董。直到去年,儿子在家里把它当作哑铃横举才使它从中间断开而无法使用。如今,那红色的大衣早就不知道去向,那风扇也最终被丢掉。只有那一年相识的两个人磕磕绊绊一直走到今天,走过了二十多年柴米油盐的生活,并有了一个比我那时的年龄还大的儿子。
博友江南无水在他的一篇叫《过客》的文章结尾写到:日子一过就成历史。留给你锥心的想念,像穿堂风,像雷,像火闪。之所以珍贵,由于留它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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