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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课堂教育心得:语文课需要文学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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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啦:用文学的思维上语文课,把文学思维的思考方式带给每个学生,下面我们一起看看这篇《语文课需要文学思维》。

  前一个月复习文言文,进行到八年级的大篇目欧阳修的《醉翁亭记》时,遇到一件小事。下课回办公室的路上,一个学生拦住了我的去路,说自己在做课外资料时遇到了问题。我低头看题,是关于“泉香而酒洌”的释义。孩子答的是:“泉水透着芳香而酒色清澈。”补课班老师在“芳香”和“清澈”上各打了一个叉。我不解,孩子告诉说:正确答案是“泉水清澈而酒味芬芳”,并转述老师的解释,说这是文言中常用的词序颠倒法。

  我立刻疑惑了。欧阳修明明是说“泉香而酒洌”,为什么偏要解释成“泉洌而酒香”?或者我们相信别一种说法,欧阳修原来写的不过是“泉清而酒洌”,是苏轼大笔一挥改成了“泉香而酒洌”。那么,苏轼为什么这样改,而我们既然接受这改动,认为它比“泉清而酒洌”、“泉洌而酒香”好,在解释的时候,为什么又认定“泉水清澈而酒味芬芳”才是对的呢?

  认为“泉水清澈而酒味芬芳”为正确,理由大概是泉没有香味。然而泉真的不能有香吗?以科学思维的观点看,大概确是如此的。然而以文学思维的眼光,则泉有香味并不是什么特例。不但泉可以有香,花还能闹——所谓“红杏枝头春意闹”,山、月也会冷——所谓“淮南皓月冷千山”,太阳也可听得声音——所谓“羲和敲日玻璃声”,声音也可有形而圆——所谓“呖呖莺歌溜的圆”。这就通感吧:感觉之间的混而相通,在一种感觉印象中交错着别一种感觉印象。通感的心理基础在于人的感觉本来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也就是说,在感觉的世界里,它们其实是一个浑然的整体,统摄于一个统一的、全体的人。因此,通感其实是一种很普遍的心理经验,所以颜色有冷暖之分,声音也有明暗之别。

  只是可能在文学中,通感的表现更精微、新奇、独特。只有在科学的、分析的态度中,人的各种感觉才分裂为彼此隔绝、互不相关的领地。正是因为科学的“分而治之”的态度,破坏、瓦解了人之为人的统一感,把一个统一的、整体的人分析为许多彼此隔绝、排斥、分裂的人的碎片。

  文学的目的之一,就是通过感性的解放、重整、醒觉,重新恢复人之为人的统一感。欧阳修所说的“酿泉人”,地处“野芳发而幽香,佳木秀而繁阴”的地方,那么野芳的幽香不就是泉水的幽香吗?怎么能说泉无香?“酿泉为酒”,酒既有香,泉又怎可无香?这是感觉的、感性的思维方式,也是全体、整体的思维方式,也是文学的思维方式。

  《醉翁亭记》是抒情的文学,不是科学的说明。所以,我们读它,首先以感觉、感性的方法领悟它、感受它、喜爱它,而不应该仅仅以科学的、逻辑的方法说明它、分析它、解剖它。

  我在语文路上走的时间并不长,拿不准是否真的有文言翻译中的“词序颠倒法”,如果真有,我浅白的以为语法的这种设置在这里是不适用的。事实上,如果真要从语法上为之解,能不能说“泉香而酒洌”也应该是互文——“泉香而酒洌”者,泉又清又香,酒也又清又香也——所以,仍然不能回避泉是不是香的问题。

  教语文第八年,我才开始尝试以教育叙事的方式思考和整理这些错位的问题,可能确实比其他许多老师晚了许多也浅了许多,但我也确实略略想了如下问题:

  1.语文课缺少魅力,效果不佳是初高中孩子,尤其是毕业班的孩子的共识,视语文为一门尴尬的学科,是为了什么?

  2.语文课,理应有人文教育乃至伦理教育的功能,但是这里的人文功能、伦理功能是不是都应该作最广泛意义的理解?我以为,语文课的人文性,其着眼点在通过开发学生的感受力,特别是对于语言的感受力,养成正确的趣味,从而激发出学生身上美好的人性。

  3.科学思维在语文课堂上的大行其道,是不是最直接的后果就是文学趣味的普遍堕落?每年到颁发诺贝尔文学奖的时候,中国人总少不了抱怨一回,疑心人家歧视我们。然而,回头检视一下我们自己的语文课堂,语文思维的缺失,是不是让我们错过了许多文学感悟力很好的孩子?

  前些年,许多语文人在一起研究“在希望的田野上”这个歌名是不是正确,我们的语文课堂,某种程度来说,一直在延续这个问题的讲解。我还是希望,自己作为老师,能够在语文课堂为学生保留那美好的一刻,那作为一个整体的人充溢着丰盈而统一的感受力的一刻,哪怕它短暂、哪怕它转瞬即逝——因为,除了在语文课堂,这样的一刻已经毫无容身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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