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严歌苓《芳华》
学习啦:严歌苓的《芳华》道尽了一个个人生故事,一个个感动人心泪满眶的故事,下面我们一起看看这篇《读严歌苓《芳华》》。
曾经有人把严歌苓和张爱玲做对比。张爱玲笔下的女人,是美中带着疲倦的,疲倦缘于逃不出人生苍凉的底色。
相较而言,我更喜欢严歌苓,喜欢她的作品,更喜欢她作品中塑造的栩栩如生的人物。因为在她的作品中,总能捕捉到一种女性的柔美,柔美中又带着坚韧的那种味道,是的,柔软却有力量!不论是少女小渔、小姨多鹤,还是《一个女人的史诗》中的苏菲,无论遭遇了什么,都要爱下去,活下去,她们骨子里的那种韧劲儿让人感佩。
这骨子韧劲儿又被她带进了《芳华》。
小说原本叫《你触摸了我》,冯小刚导演看完小说后建议重起名字,严歌苓想了几个名字:《好儿好女》《青春作伴》《芳华》,最后用了《芳华》。
小说写的是上世纪七十年代,一些有文艺才能的少年男女从大江南北挑选出来,进入部队文工团,担负军队文艺宣传的特殊使命。在充满理想和激情的文工团,一群正值芳华的青春少年,经历着成长中的爱情萌芽。质朴、谦卑、平凡、善良的“好人”刘峰,因不良习气被集体歧视的何小曼以及林丁丁、郝淑雯、萧穗子等情感的缠绕、交集,小说用四十多年的跨度,追踪着她们命运的变迁,他们最后的人生归宿大相径庭又出人意料。
著名作家刘震云这样评价严歌苓,“她是个独特的作家,她是一位擦亮过去的作家。她专注于那些被遗忘的世界和人物,被遗忘的生活片段,被遗忘的精神,她不断打捞被遗忘的碎片,这一点和很多作家非常不同。”
小说中的两次“触摸”事件是人物命运的分水岭。面对异性的触碰,一个视之为毒药,一个视之为蜜糖。你不珍惜的爱,也许是别人求而不得的礼物呢。
“林丁丁突然挣扎得猛烈,并哇地哭出声……刘峰抱着这个哇哇哭的女子,完全乱了,不知正发生的是什么事,事情的性质是什么。他连掏出那一团糟的手帕都想不起来了,展开巴掌就去给丁丁抹泪。那该是多滑稽的场面!刘峰一只手紧搂着林丁丁,生怕她跑了,另一只手那么眉毛胡子一把抓地给他心爱的小林抹泪……刘峰继续说错话,我对你是真心的,爱你……林丁丁突然破口大喊——救命啊!”
“他怎么敢?!他怎么敢?!……他怎么敢爱我!”面对刘峰情不自禁的告白和触碰,对林丁丁来说是惊吓的、恶心的,甚至是配不上她的。而这次“触摸”让刘峰的人生急转直下,因为好事者,因为是那个年代,刘峰背上了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下放伐木连当兵,后奔赴战场,用一只手臂换回了一条命。
“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互相借胆来体味我们的高,我们那群可怜虫,只有在融为集体、相互借胆迫害一个人的时候,才觉得个人强大一点。”
多少年以后,当“我们”明白了这些道理,刘峰却已经因病告别了这个世界。其实,在那种社会大背景下,人性的扭曲是必然的,只是这种扭曲改变了很多刘峰这样善良的小人物的一生。
“朱克站起身,脸上的痛苦更深刻,‘您老的嗅觉没事吧,闻不出来呀?让我托举她?多不卫生啊!您自个闻闻,她整个是馊的。’”
“太不像话了!怎么能这样说自己的同志呢?还是个女同志!那你告诉我,朱克,是不是换个人你就愿意举了?”
就在这时,何小曼的新搭档出现了,从男舞者队伍的尾巴尖上走出一个人来,走到何小曼身边,说:“杨老师,我跟朱克换位置吧。”
刘峰,我们的好刘峰。每次缺德家伙们偷吃了包子馅,刘峰都会把空空的包子皮夹到自己碗里。他两手轻轻搭在何小曼的腰上,等着杨老师下达“开始”的命令。从排练厅的窗口,能看见刘峰把何小曼高举起来。
小说写到刘峰为何小曼解围做她的舞蹈搭档,双手放在少女腰间的托举,这也是触碰。对于小曼来说,刘峰的碰触却成了照亮她心底的阳光。让她甘愿在上百号尸体袋里挨个翻找刘峰的名牌,只为确认他安好。让她甘愿以朋友的身份陪他经历病痛,送他走完人生最后一程。
也许小曼是这群人中唯一一个真正识得刘峰善良的人。
严歌苓把这个特殊的群体,把每个人都写得活灵活现,人性的弱点就那样赤裸裸地晾晒在大众面前。我很难说喜欢谁,不喜欢谁,但我很心疼何小曼,从小在那样的家庭环境中长大,连亲妈都不善待她,好不容易走出那个“牢笼”,新的环境里,因为她的“另类”,更是处处遭受嘲讽和打击。走过那段扭曲的岁月,唯有小曼,是最有韧劲儿,最懂得珍惜,最温暖的那个人。因为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
严歌苓说,《芳华》是她最诚实的一本书。以前她的故事里总在写别人,这一次,她“触摸”自己。透过萧穗子的视角,我们看到了很多她对那个时代的自责、反思。
唉!
这是我读完小说后的感受——因为那个特殊的年代,那群少男少女,面对他们命运的流转变迁,我唯有一声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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