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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观后感:真正的芳华不会再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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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真正的芳华不会再重现,就让我们从书中缅怀那段芳华岁月吧!

  刘峰是七八十年代带有“英雄情结”的平凡人,他是个好人。说到刘峰,让我想起了雷锋,刘峰是那个时代所赋予的精神人物。说来也觉得好笑,我们每每都会听到类似于这样的段子:以后找个老实的人嫁了、我知道你是好人,对不起......

  可就是这样一个“文工团里大大小小需要帮忙的事都找他,猪跑了他去帮忙追、他吃没人吃的煮烂的饺子、灯坏了也是他修。他无私到熬夜帮快结婚的马班长打沙发,把唯一进修的机会让给别人……所有脏的累的“臭的”活儿都做了”的一个老好人,最终却因为“触摸事件”下放连队,参加战争,落得残疾,生活潦倒。他被许多女兵拥戴,被许多战友称赞。但这样一个人,却没人去爱他。当“触摸事件”发生的时候,也就预示着他的结局是“万劫不复”。原谅我只能用“站的越高,摔得越惨”这句不太恰当的话来形容。

  作者严歌苓曾在接受采访时说:“人类女性对于雄性中的强者(也就是经典意义上的英雄)的追求的集体潜意识,人类女性对于雄性中的强者(也就是经典意义上的英雄)的追求的集体潜意识——这是关乎与通过自身生育而永远延续自己物种的生与灭的本能意识。《芳华》中的女兵们尽管对刘峰这个老好人都是在品行上赞赏和拥戴的,但作为择偶,她们只会屈从雌性集体潜意识;刘峰在群体里无论再“伟大”,但这平凡的伟大,反过来说是伟大的平凡,在女性本能认识中仍然是个弱者。”

  许多人评判这个人物“善良过剩”,评判“善良过剩”的人,大概是觉得越善良就越没有底线,没有原则吧。这就是为什么我会觉得那些找个老实人嫁了的段子好笑了。善良总是被人误解,可善良真的是必须有的啊,我怎能就这样抛弃了它。就最近发生的太多社会事件,想必大家多少也有了解。我无法揣测这个社会的城府有多深,或者评判它有多么现实,因为我必须依靠这社会。城府深的,世道乱的不是社会,而是人心。

  我可以被当做老好人,可能在你眼里,好人是你最后将就的选择;我可以接受所谓的“善良过剩”,可能在你眼里,好人是你贴上去懦弱的标签。但我想借原书中的一句话说:一个始终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别善良,也最珍惜善良。

  有人感叹《芳华》里刘峰这么好的一个人,却最终不得善终。我是觉得就算这个世道再怎么乱,再怎么现实。也一定要保留心中最初的那份善良。最后借《马男波杰克》中的句子对刘峰这个人物说:敬他妈这一场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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