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球心灵自由的作文:诗意与法则、本是双生花
主球心灵自由的作文:诗意与法则、本是双生花
昔日身为竹林七贤之一的阮籍仰天大笑,口出狂言:礼岂为我辈设也!这一言论常常被一些执意追求心灵自由、生活诗意与个性解放的文青们引用,作为他们时不时逾越社会或人心中直陈的或潜在的规则时的借口。其实不然,诗意与法则,本是双生花。
诗意的栽种与培育可以医治人心的庸俗,除去心中的芜杂与纷繁。电视节目《中国诗词大会》上有以诗词修心者,在台上一站,玉树临风,让人不由地感叹“腹有诗书气自华”;有以诗词舒心者,虽患有绝症却仍笑语盈盈,朱唇半启,毫无憔悴之色,正是诗意的萦绕让她从自己可能将不久于人世的颓废念想中走出。
与诗意类似,法则可医治“乱”,只不过不是心乱,而是由心而发,在乱心驱使下而导致的行为“乱”。几千年前,孔子一直都希望君主能够以道义治理天下,而非各种责罚甚至是严酷的刑法,但其实他的想法未免有些太过于理想主义化。试想,倘若当今社会,没有交通法的束缚,有多少人会真正以心中对维护交通秩序的责任去行动?没有财产分配与保护的法律,又有多少人不会因一己之私而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将他人的财务据为己有?如今法律的制定已可算较为完善,却仍有很多心怀歹意的不法分子钻了法律的空子,若没有法律,那天下岂不会大乱。
由此知,诗意是要有的,以治心乱;而法律也是不可无的,以治社会混乱,以防小人之乱。没有诗意而徒有冰冷的法度,则人心也会逐渐硬化成钢铁;而没有法则的规范作用只凭诗意,一味地在心中修篱种菊也是不可取的,因为冷不丁便会有“一枝红杏出墙来”。只有诗意与法则,一刚一柔,刚柔并济,双管齐下,社会方可安定,人心才不至恍惚与迷航。
诗意与法则,本是双生花。
本文作者: 蒋雨霏 (公众号:十二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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