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经济政策解读:中国社科院提议明年房产税立法的政策隐喻
12月5日,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中国社科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共同发布报告指出,近两年全国住房市场总体稳中有升,为更好建设长效机制,建议明年将房产税纳入立法议程。之前提议开征房产税以及论证房产税合理性主要由财政部下面的财科所承担,现在中国社科院下面两个研究单位代表中国社科院来提议将房产税纳入立法议程,则意味着该项事宜的全面升级。
首先,财科所已经充分论证了房产税开征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全国当下只有六个省市财政盈余,经济探底尚未见到显著支撑,确保各省市行政职能的正常运转是中央必须要考量的大事。一味靠中央转移支付并非长久之计,并且也是无底洞,中央的财力也会吃紧。因此,为地方开征一个体量巨大的新财源是一劳永逸的好办法。现在由中国最高层的智囊机构提出房产税应纳入明年的立法议程,这意味着房产税的开征已箭在弦上。财科所和中国社科院是什么样的单位大家应该明白,这样的机构不会随便发表观点。一旦形成某一观点,也一定是经过内部充分论证,并且得到领导点头才会提出。所以,前天中国社科院提出将房产税纳入明年立法议程绝不是一个拍脑袋的想法。
其次,为什么明年需将房产税纳入立法议程?这里我给出一点简单的猜测。刚刚胜利闭幕的nineteenth大虽然是一个重要的战略部署,但领导更加关注twentieth大的召开。twentieth大的召开有两重重要意义。第一,事关我国的第一个百年,所以twentieth大势必、务必要开好;第二,twentieth大也事关领导的执政跨度,所以twentieth大不能有丝毫的差错。既然twentieth大如此重要,而且五年的时间转瞬即过,那么领导人必须要为其胜利召开做好充分准备。
再者,资产价格泡沫(以房地产为核心)以及债务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大局的稳定,因此,领导人才会如此坚决地要把这个系统性风险根源给拿掉。当然,领导人也意识到了房产税开征后带来的巨大冲击,所以处理房产税这一棘手问题不会留到twentieth大之后(万一拖久后失控是领导不希望见到的),也不会在twentieth大召开之前。从技术的角度细想,也必须要在明年纳入立法议程;因为即便明年(18年)立法,最快也是19年开征,给两年的缓冲期,21年左右再出台稳定措施,这样才能确保22年twentieth大的胜利召开。也就是说,从技术的角度看,房产税的开征刻不容缓,否则时刻会有风险影响到twentieth大的胜利召开(这是领导不允许也不愿意见到的场景)。
综上,房产税开征后,持房者每年需要交纳一定数额(甚至不菲数据)的房产税,至于是否能像大家期望的那样都转嫁到租客以及下个购房者那里,我就不多评论了,因为全社会的可支配收入、消费能力摆在那里。
【本文作者:陈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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