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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语文课堂作者的想法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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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语文课堂作者的想法问答

  答青年语文教师十问(5)

  不要证明“作者的想法”

  问:

  梁老师,我在听课时常常遇到这样一个情形。教者抛出“作者为什么要这样写”,“作者是怎么想的”,“作者想表达什么主题”之类的问题,然后好像教学就是在证明“作者的想法”。可是我总觉得有些不对劲。请问您遇到过吗,又是怎样处理的?

  答:

  理解揣摩作者的写作目的,大概就是传统上我们所熟悉的知人论世的解读文本方法。毋庸置疑,这是解读文本的方法之一。

  可是,每当我想到类似的问题时,跟你的感觉一样,心里总是不踏实。别人怎么想,我怎么知道?哪怕是背景资料的呈现,抑或是辅之以同一作者其他作品的互证,抑或是其他评论者的言论。即使这样,也不能认为,我所证明的就是作者自己的想法。更何况,有些作家当初创作作品时,压根就没有我们现在所牵强附会的那么高大上的理由。有的作家坦言,自己的创作无非就是为了赚取稿费养家糊口而已。据说巴尔扎克之前跟人做生意失败欠了很多债,只好不停的写小说赚稿费还债,那些债务到他去世了还没还清。这对我们总想给作者创作缘由一个令人景仰理由的人而言,可能是一个冷笑话。

  优秀作品创作的动机,未必都是伟大而崇高的;伟大作品也不能完全折射出创作者本身的伟大而崇高。

  作者的真实想法,只有他自己知道,别人无从得知。这是常识。我们所能知道的,无非是借助语言文字来从旁了解一些而已,但这些从旁了解的未必就符合作者的本意。

  有的作品,作者直抒胸臆,读者理解与作者的意图大致可以叠合。像茅盾的《白杨礼赞》,郭沫若的《石榴》等直抒胸臆的文字。这些似乎问题不大。

  有的作品,作者的确给读者留下了“写作意图”,但这也不妨碍读者有自己的见解。如,莫怀戚先生的《散步》,就有“尊老爱幼”说、“责任担当”说、“珍爱生命”说等等,尽管莫怀戚先生自己曾陈述写作的缘由,但实际教学中,我们发现,很多老师和学生都会有与作者不相同的解读结果,至今争讼不断。又如,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尽管作者在谈及这篇文章时说是关于儿时记忆的,“我有一时,曾经屡次忆起儿时在故乡所吃的蔬果:菱角、罗汉豆、茭白、香瓜。凡这些,都是极其鲜美可口的;都曾是使我思乡的蛊惑。后来,我在久别之后尝到了,也不过如此;惟独在记忆上,还有旧来的意味留存。他们也许要哄骗我一生,使我时时反顾。”(《朝花夕拾》小引)但后来读者从寿镜吾先生私塾空气里读到“对旧式教育”的抨击,这就恐怕是作者始料未及的吧,我猜想。

  不排除一种情形,作者自己说的话,写出的文章也未必就是真实“完美”的表达。有的是故意为之。古代的一些善用春秋笔法的作者所著述的文字,如《曹刿论战》中有“齐师伐我”之句,并有“公将鼓之”“一鼓作气”“齐人三鼓”的叙述,可谓微言大义。没有一定的积淀,估计连皮毛都算不上,甚至会误读。有的则是言在此意在彼,如高尔基的《海燕》等,需要结合创作背景,才能理解,此所谓“知人论世”的解读方法。这些比较含蓄隐晦的内容,还受制于读者的阅历、历史的原因等,是否能准确读懂也未可知。还有一种情形,不是所有作者都能把自己最想表达的意思表达出来,最准确真实的想法也未必就在文中能清晰的表达出来。这就是文学理论上所说的“作者未必然,读者未必不然”。即使作者没有想到写到,但是读者有可能在读的时候却能主动建构出新的意义。这就像每年高考题中,出现一些作者“自己不会解答”的题目一样,很多人都觉得不可思议,其实,在文学领域,乃是司空见惯的事情而已。作品一旦离开了作者,就不再由作者自己决定,而是由作品与读者一起建构了。

  有的作品主题本身就多元,可以见仁见智。李商隐的《锦瑟》的主题,历来众说纷纭,影响比较大的有悼亡说,自伤说,音乐说,诗序说等。即使同持一说的,对具体诗句的理解也不尽相同。一千多年来《锦瑟》始终像迷一样吸引着无数的读者去研究,其中不乏苏轼、朱彝尊、何焯、钱钟书、周汝昌等这些大学者。有人说一千个观众眼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句话拿来形容李商隐的《锦瑟》《再别康桥》等诗歌也可以说是毫不夸张。很多诗句,在历史的变迁中,早已不再是当初的意思,如“风马牛不相及”、“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早就转移到其他义项,至于原本的意思,只能算其中的一种了。鲁迅先生说《红楼梦》:“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请问,你能说哪一种说法是曹雪芹自己的“想法”?

  因而,语文课上,不要自作多情地去证明作者的想法。你无法知道的答案,却要自以为是地去论证,不是很滑稽吗?在这样的课堂上得出的所谓“作者意图”,恐怕也是教者强加在作者的头上。

  总而言之,文学作品一旦形成,便于作者分离而成为一种客观存在。作家不是父亲,不是权威,作品的意义存在于文本特殊的语言组织形式,即文本的结构中。对作家提供的这个可解释的客体,只有通过文本与读者的交流,才能重现最终的意义。正如伊瑟尔所说:“文学文本只有当其被阅读时才能起反应。”(伊瑟尔:《阅读行为》,金惠敏等译,长沙:湖南文艺出版社,1991.第142页)

  在我看来,阅读教学让学生依据作品语言文字读到一些什么,并且有理有据,自圆其说,这就是作品存在的价值。至于是不是作者原初的想法,其实已经不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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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作者:梁增红

  公众号:梁增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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