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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孤独的文章散文:一个人的孤独

时间: 晓晴1082 分享

关于孤独的文章散文:一个人的孤独

  风依然是那样美丽,坐在阳台上,望着远处江边风光带上来来往往散步的人们,抽着一根细长的纸烟,就这样什么也不想,一个人静静地坐着。这是风搬进这个房子里以来,每天黄昏都习惯做的事。她觉得坐在自己的房子里,想着自己的事,过着自己的生活,这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没有比这更让人向往,没有比这更让人幸福的事了。

  房子是宇送的, 房产证上写的是风的名字。是一幢豪华别墅,总共三百多个平方,包装修、家具共用了两百多万元。宇是风现在的男友,是市里一家建筑公司的董事长。宇其实是有妻子的,这个风也知道。宇的妻子比宇大两岁,宇分配到这个市来工作的时候,一无所有,靠妻子家的帮助,他在建筑行业趟出了名头,现在拥有了价值上亿的一家建筑公司。

  认识宇是个偶然。那一年学校建一幢实验大楼,正好被宇的公司中标。宇请学校的领导吃了晚饭,又请他们到歌厅唱歌。宇要学校的领导叫几个女老师来活跃气氛。风是她们学校里长的最漂亮的老师,学校校长给风打了电话,风本不想去的。因为那晚她心情很不好,刚和自己的丈夫雷吵了一架。

  雷是风的大学同学,当时在学校里就是才子,长得高高大大,帅帅气气,除了纯农家子弟之外,可以说是大多女孩心仪的对象。风当时也是学校里校花榜上有名的美女。追求她的人很多,有几个不仅相貌、家势都非常好,可她偏偏接受了雷。她当时觉得雷诚实、可靠,是一个可以托付终身的人选,至于雷的家庭条件她并不在意,她想两个人只要真心相爱,一定能够创造出美好的生活。他们毕业后分配到了同一个城市,雷凭着自己过硬的写作能力进了政府机关,风也在这个城市里的一家中学当了英语老师。两个人都是工薪阶层,结婚后一切还算好,唯一的遗憾是没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可是要在这个城市里买一套房子又谈何容易,两个人一个月下来总收入不超过6000元,房租费,公交费、水电费、伙食费,同事朋友婚丧喜庆的份子钱等等杂七杂八的开支,常常是一月下来所剩无几。可城市里的一套房子,不包装修也得七八十万元。风有时想,如果靠两个人这样干下去,恐怕永远只能过着租房住的日子。

  风其实也不想和雷吵架的,可是每次都总是控制不住自己。她一想到自己的同学现在个个都混得风生水起,住有房,行有车,穿的是名牌,进的是高档场所。手机微信群里,风是不大说话的,因为她总觉得自己说不起话,特别是同学们今天晒别墅,明天晒名车,后天又是晒名包,让她心里常常感到失衡。从小到大,无论是长相还是读书的成绩,她从来就是别人眼中的姣姣者、羡慕者,可现在自己倒成了可怜虫。一想起这些风就有一种莫名的烦燥。她真怀疑当时选择和雷结婚就是一个错误。特别是雷一个小公务员,好象是国家总理一样忙,成天在单位上班还不够,家里的家务活一点也没有时间做,孩子的事又没时间管,常常还要加班到深夜才回。这样忙死累活的干,工资不见长,官也不见升,干了这么多年还是原地踏步。

  今天风在心连心超市看中了一只红外套,同事们都说是为她量身定做的,穿在她的身上就象是一个大牌的明星,要多么漂亮就有多漂亮。她也非常喜欢,可是价格有点贵要5000多元,这将近是他俩一个月的工资。她实在有点舍不得,但是在同事们怂恿下,女人的虚荣心占了上风,她觉得不买下来面子上过不去,在同事面前说不起话。所以回来和雷商量,希望得到雷的支持。其实她清楚得很,雷的父亲刚刚得了一场病,为了治父亲的病已经用了不少钱,远远超过了他俩生活的承受限度。她想雷哪怕说句安慰的话,让她心里好受一些,至于能不能买确实又不是那么重要。可是她跟雷说了,雷没作声,她感觉到雷不关心她,心里憋屈,所以与雷吵了几句。

  雷吃晚饭时说好了要去加班的,通常这种情况风是要在家里看管孩子的,毕竟孩子作业要人辅导,一直以来这种事就成了风理所当然的事,但今晚风心里有气,明知雷要去加班,但她还是接应了校长去唱歌,也不管雷同不同意,自己拍屁股就出来了。

  风的歌声和她的美貌一样,都是一流的,她的出场成了整个歌厅里的焦点,气氛一下子活跃起来,跳舞的,敬酒的玩的不亦乐乎。宇那晚表现得特别绅士,对风也是百般的关照。风说不会喝酒,他就替风喝。风要喝歌她就替风去点。全然放下了一个亿万身家的老总派头,俨然就是歌厅里的一个服务员,忙上忙上,忙前忙后。风对宇的印象特别好,并与他合唱了一首《东方之珠》,两人都很投入,歌声惊艳,将整个气氛推向了高潮。散场之后,宇主动开着他的宝马车送风回家,在车上宇要去了风的电话号码。

  第二天上班,宇给风发了一条信息,邀她吃午饭。风其实是犹豫的,她和宇并不熟,作为人妻是不应该随便接受别人邀请的。但昨晚之后,她觉得其实这个世界真的很精彩,但是对于象她这样的工薪阶层又有太多的无奈。特别是雷,在她回家后就急着往办公室赶,加了一个通宵的班没有回来,她觉得这种生活实在过得太没意思。同时,她对宇这个身价过亿又彬彬有礼的男人,又有一种说不出的好感,考虑再三还是答应了宇的邀请。

  宇是个很懂情趣的男人,早早的就在校门口等风下班,开车带她来到市里的一家很温馨的高档餐厅,这个餐厅的消费水平风是知道的,过去同学朋友请客吃饭,没有谁来过,大家都掏不起这个钱。宇选了一个很浪漫的包间,吃的什么风现在已经记不清楚了,总之是非常贵重的一些食品。更让她感动的是,宇变魔法一样的送给了风一件礼物,让风感到无比的开心和幸福。这件礼物,就是风看中的那只红外套,不知宇是听谁说的,居然让他买来了。风感激宇的细心,更感谢他的用心。

  这顿饭后,风开始与宇交往。经常应宇的邀请出去吃饭、喝茶、唱歌,有时宇还安排她去做美容、养生等项目。风觉得和宇在一起,她又回到了少女时代,生活里有的是浪漫与开心,她非常享受这种感觉,她觉得象她这样的女人,就应该过上这种生活。她不想放手,也不愿放手。做宇的情人是很自然的事,虽然风也害怕世俗的眼光,但她更害怕那拮据与平庸的生活,虽然她常常骂自己下贱,但她还是在宇的温柔里一天天陷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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