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保工作会议讲话稿(4)
关于社保工作会议讲话稿
我县社会保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工作中还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少数单位对社会保险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高。个别单位负责人不是把缴纳社会保险费视为一种社会责任,而是当作一种社会负担,导致社会保险工作发展很不平衡。上半年养老保险有22家单位缴费在60%以下,有34家单位分文未缴,失业保险有121家未缴纳。如花明楼镇政府,由于单位设立金库,社会保险费不能由财政代缴,参加养老保险统筹以来,对原欠缴的养老保险费不但没有清欠,就连今年1至6月份的养老保险费也未缴纳一分。县环卫局自1999年进入社会统筹以来,仅缴纳了8.4万元养老保险费,2000年以来未向社保局缴费。县二医院进入社会统筹后,仅把拨付的19万多元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上缴了社保局,累计欠费已达80余万元。
二是有的单位目光短浅,只顾眼前,不顾长远。对缴纳社会保险问题缺乏全局观念,能欠则欠,能拖就拖,严重侵害干职工的切身利益。如银海集团有限公司,自去年4月改制以来,应缴纳养老保险240余万元,仅缴纳了30余万元,欠费达200余万元。社保局多次上门催缴,单位领导只是一味强调企业效益不好,资金运转困难,没有把养老保险费列入单位的议事日程,成为欠费大户。
三是有的单位措施不力,在经费预算中没有安排这部分资金,更有甚者连扣缴的职工个人部分也被挪作他用。有的单位领导只讲不做,浮在面上,没有真正深入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
四是基金欠缴数额不断增大。到今年7月份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共欠养老保险费1100多万元,企业单位欠费3600多万元;事业单位欠缴失业保险金597万元,企业单位欠缴失业保险金1250万元。
由于以上问题的存在,导致基金收缴困难,收支矛盾日益突出。如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这些矛盾,必将严重地影响社会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严重影响社会大局的稳定。
二、充分认识社会保险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社会保险工作关系到改革、发展和大局稳定,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如果这项工作做不好,一万四千多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就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全县二千五百多名失业人员就不能及时领到失业救济金,势必引发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严重影响来之不易的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严重影响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因此,社会保险工作不单是一项经济工作,更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不仅是当前的问题,更是关系到未来长远的问题;不只是一项福利工程,更是一项德政工程。各单位必须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维护改革、发展和大局稳定出发,进一步认识社保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社保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1、巩固和发展社会保险是优化人才配置、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的需要。目前,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集体企业存在大量的富余人员。由于我县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相对滞后,已成为制约人事制度改革的“瓶颈”,导致很多身怀一技之长的劳动者或更适应其他岗位的人才,迟迟不敢迈出走向市场竞争的第一步。宁愿呆在单位求一个踏实,逐渐放松了自身素质的提高,这实际上是对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资源的极大浪费,也使大量真正需要人才的单位处于人才饥荒状态,形成人才配置严重不合理的局面。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唯一办法就是大力推进社会保障体制改革,解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
2、巩固和发展社会保险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让劳动者老有所养,失有所保,病有所医,不仅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更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突出,如何让退休职工过上舒心的晚年生活,如何让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时得到社会保障,这是一个极为重要的社会问题。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就可以从根本上解决这一社会问题。因此,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既是促进企业改制顺利推进的保障工程,也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民心工程,是事关改革、稳定和发展的一项战略性决策。
3、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做好两个确保、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力措施。中央对国有企业改革提出了“规范破产,鼓励兼并,减员增效,下岗分流,实施再就业”的方针。无论是兼并还是改制,都涉及到在职职工的安置分流,涉及到离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如果没有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与之配套,那么企业改制就无法实施。广大离退休人员过去对党和人民的事业付出了辛勤的劳动,作出了较大的贡献,妥善安排好他们的晚年生活,落实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基本权益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随着改革的深入,一些深层次的矛盾逐步暴露出来,特别是我县企业大多数已经改制或正在改制,导致不少职工下岗失业,生活出现暂时困难,影响社会稳定。因此,我们必须从制度上保障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失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才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三、加大工作力度,采取铁的措施,确保我县社会保险工作平衡推进
下半年社会保障工作的重点是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以清缴社保基金、扩大社保覆盖面为重点,推进社保工作平衡发展,确保社会保险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一是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各单位必须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吃透政策精神。坚持社保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继续强化单位领导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责任。县委、县政府将对社会保险的缴纳情况与财税收入完成情况同等对待,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和工作奖惩制。对缴费不积极、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将在新闻媒体曝光;对由此引发不稳定事件,造成群体性上访的,坚决追究单位一把手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同时将社会保险工作纳入目标责任管理,作为考核各单位政绩的一项重要指标,对完不成任务的单位和责任人不得评先评优。
二是加强领导,各方配合,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社会保险制度涉及国家、单位、职工三者利益关系的调整,涉及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敏感性强,问题复杂,历来是全社会普遍关注和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的一件大事。各级各部门都要以实际行动积极支持,协调配合做好本单位本部门工作。为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了xx县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由刘秋成同志任组长,贺明兰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负责处理扩面征缴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协调相关工作。乡镇和部门都要明确一名主要领导分管社保工作,切实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地配合劳动保障部门,把这项利国利民的好事办好。
三是强化基金征缴,提高基金收缴率。强化基金征缴工作是社会保险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实现“两个确保”最基本的环节。只有强化基金收缴,不断提高基金收缴率,才能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和失业下岗人员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各欠费单位必须认真研究,制定清欠计划,逐月落实清欠计划的完成情况。改制企业要把社会保险费清欠摆在优先位置,做到先清欠,后预缴,再置换职工身份,改制一家,清欠一家。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拿出过硬措施,压缩一切非生产性开支,逐步偿还原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并按时足额缴纳当月应缴的社会保险费,决不允许再发生新的拖欠。对有能力缴纳而不按时缴费的单位,要依法追究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依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二款,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必须在今年10月份之前到社保局和失业保险所缴清所欠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今后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必须按月缴清,绝不允许再发生新的欠费。劳动保障部门要集中1-2个月时间,组建专门清欠队伍,主动上门做好工作,确保欠缴保险费尽快到位,力争收支矛盾得到尽快缓解。
四是以养老保险为重点,全面拓宽社保工作覆盖范围。在做好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保工作的同时,要逐步把社保工作的重点转移到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采取先易后难、先重点后一般的工作方法,运用行政的、法律的手段,使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社会保险工作取得重大突破。今年下半年力争使年产值200万元以上民营企业、各类民办学校的职工以及个体工商户实现应保尽保,努力开辟社保基金征缴的源头活水。
同志们,社会保险工作是一项长治久安的战略任务,是一项关乎国运、惠及民生的政治任务,我们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以与时俱进、锲而不舍的精神风貌,扎实工作,攻坚克难,推进社保工作再上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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