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演讲稿3篇(2)
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演讲稿3篇
首都北京是全国政治、文化和国际交往中心,奥运的任务交给了北京,全国人民的厚望寄托在了每一个首都市民身上,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北京的道路交通环境作为奥运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着首都的城市形象,体现着首都市民的文明素质,是成功举办奥运会的重要保证,并受到了全世界的关注。良好的奥运交通秩序,对提升北京乃至中华民族的国际形象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真诚希望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都能进一步增强奥运交通意识、首都形象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规意识,为创建首都和谐交通秩序环境,从我做起;为维护首都文明城市形象,从我做起;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从我做起;为建立首善之都,从我做起。从每一次出行做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规范交通行为,和谐社会,从而尽情享受我们快捷便利的美好生活。
有关交通安全的演讲稿篇2
最近,区区交警大队来我校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我看了道路安全警示片《关爱生命,安全出行》非常震惊,感受颇深。
片中向人们讲述了一个个真实的交通事故。我认为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个是肇事驾驶员的责任,他们有的超载,有的酒后驾车,有的疲劳驾车,还有的超速行驶;另一个就是一些行人和骑自行车人的责任了,他们交通安全意识淡漠,无视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不按规定行走或骑车。
片子一开头,就出现了这么两组骇人的镜头:
一名中年男子横过车水马龙的机动车道时,不走人行道,被快速行驶的汽车撞得飞起来,整个人在空中旋转两圈后跌落地面,当场死亡。
一位骑自行车的青年男子穿过繁忙的十字路口时,既不下车推行,也不走斑马线,让飞驰而来的货车当场碾成肉酱,鲜血顷刻间染红了街头路面,车祸现场惨不忍睹……
这些都是安装在马路和十字路口的电子监控仪拍摄记录的真实场面。
透过上述血淋淋的镜头,不由得使人联想起在我们的显示生活中,在我们丹徒城乡道路上,不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不遵循各行其道的规则,乱穿马路者不乏其人。他们常常不是大摇大摆地穿过马路,就是在车辆临近时突然猛跑或猛拐,俨然一副“我是行人我怕谁”的架势,往往令驾驶员措手不及。更有甚者,他们中有的人还振振有词地说:“新道路交通安全法不是提倡保护弱者吗?机动车敢撞我,等着赔偿吧!”这些人的所言所为确实令人担忧,他们虽然比机动车驾驶员违法肇事所造成的后果轻微得多,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弱者”多了,也就直接影响了道路的通行能力,严重干扰了道路交通的正常秩序。从长远来看,交通堵塞和交通事故多了,将是社会和谐的重大隐患。
遗憾的是我们有的同学交通安全意识比较淡薄,他们不懂得遵守交通法规,往往成为一起起车祸的受害者,这是很可悲的。通过观看这部警示片,我希望所有的行人和骑车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倡导文明交通行为,尽量减少一幕幕悲剧的发生,让我们的生命之旅畅通无阻。
同学们,为了你自身的安全和佳人的幸福,请你珍惜生命,一路走好。愿安全与你同行,幸福与你相随!
有关交通安全的演讲稿篇3
许多国家都十分重视交通安全教育,孩子们从小就接受交通知识的教育,每个人也严格按照交规出行。例如,在德国,交通管理部门经常组织学龄前儿童举行交通知识大奖赛。德国的街道上,最引人注目的是大街小巷的红绿灯,大的十字路口的红绿灯都是自动装置,中小路口有指示先行或后行的交通牌。在学校、幼儿园或孩子集中的地区,路牌上会印有小孩的图案,提醒司机注意。在日本,无论是大小城镇,还是乡村僻野,公路路口都安装着交通信号灯。在繁华的街区,当路口的红灯亮时,即便马路上没有车辆行驶,路边的行人也没有闯红灯过马路的。瑞典的交通规则也是以人为先,行人第一。马路上的信号灯在离地面两米处,与行人的目光高度持平,且周围不准立广告牌或栽树,以避免遮盖信号灯。
我国虽然也十分重视交通安全和交通文明,但相比较其他国家做得还远远不够。每天,在马路上,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人、自行车、车辆比比皆是。例如,非机动车遇红灯时越线、在车道上逆行、违法载人载物,行人不走人行道、任意跨越护栏、乱穿机动车道等等。有的时候我过马路,经常会看见红灯时行人无视信号灯闯红灯,或者绿灯时汽车利用交叉路口时间差不顾过马路的行人加速冲过去等情况。没有信号灯的时候更甚。我国交通法规明确规定:“车辆行经人行横道,遇有交通信号放行行人通过时,必须停车或减速让行;通过没有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时,须注意避让来往行人。”在现实生活中,有交通信号的路口还好一些,没有交通信号的路口根本就是一片混乱的景象,车水马龙,互不相让。在我们这个现代社会中,车辆依法行车,行人依法行路,是交通文明的一部分。另外,交通警察依法管理、文明执法,也是交通文明的另一部分。这两部分同时“展现”在马路上,才能构成完整的交通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