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生育津贴报销材料
现阶段很多网友对2017年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标准范围及指南的相关信息非常关注,你知道办理生育津贴需要具备的报销材料是有什么的。小编整理了2017生育津贴报销材料,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2017年北京生育津贴报销材料
1、《结婚证》;
2、《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
3、《婴儿出生证明》;
4、《医学诊断证明》;
5、男女双方二代身份证;
6、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2017年北京生育津贴报销条件
1、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2、职工在分娩前连续缴纳满9个月即可报销生育津贴。
2017年北京生育津贴报销流程
1、北京市参保居民
北京户籍女职工,生育期间申领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携带《结婚证》、《医学诊断证明》、男女双方二代身份证即可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生育津贴。
2、北京外埠户籍
北京外埠户籍参保女职工申领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携带《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婴儿出生证明》、《医学诊断证明》、男女双方二代身份证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办理生育津贴报销。
3、引流产
参保女职工引流申领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携带《医学诊断证明》、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婴儿出生证明》人员信息登记表、男女双方二代身份证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办理生育津贴报销。
4、外籍或港澳台
外籍或港澳台参保职工因分娩申领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携带《医学诊断证明》、男女双方二代身份证、《婴儿出生证明》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办理生育津贴报销。
2017年北京生育津贴报销标准
一、生育假期
1、2012年的新劳动法规定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较之前90天产假增加了8天;
2、晚育假增加30天(新劳动法中未曾出现晚育假,地方出台的生育办法可能会增加此假期);
3、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产假15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4、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5、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二、生育医疗费报销
1、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产科并发症按核定的数额报销。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按定额标准报销。
三、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报销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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