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放开二胎最新消息
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全面放开二胎最新消息有哪些的呢?全面开放二胎适合的人群有那种。本文是学习啦小编整理的全面放开二胎最新消息资料,仅供参考。
全面放开二胎最新消息
10月29日,为期四天的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闭幕。
据新华社报道,会议决定: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
这意味着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将允许普遍二孩。
这是继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之后的又一次人口政策调整。之前,从十年前十六届五中全会公告中“稳定人口低生育水平”,到五年前十七届五中全会公告中“全面做好人口工作”,措辞表述的细微变化,也表明计生的色彩在慢慢褪去,对计划生育政策的重视逐渐上升到人口发展的高度上来。
【此前报道】此前关于核实全面放开二胎政策何时实施,官方的都给了闪躲的回应。
2014年11月,国家卫计委发言人宋树立曾回应,卫计委将做好出生人口的监测预警,同时将跟踪调研分析生育水平的发展变化,为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打下基础。
2015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国家卫计委主任李斌在记者发布会上被问及全面放开二孩政策时说,“政策可以调整,国策不能动摇,时间表没有”。
2015年3月15日,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培安在接受采访时被问到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时间表, 他回应,国家卫计委早在2013年就组织了专家团队对中国的人口情况进行认真测算、调研和分析研究,“会在适当的时候上报中央进行决策”。
2015年4月举行的例行记者会上,宋树立再次被问及这一问题时说,“单独二孩’不是句号”,往下走的目的就是要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地发展。
2015年5月举行的发布会上,媒体再次问及全面放开二孩政策是否有新进展时,宋树立曾直接回应,“没有最新态度”。
2015年7月10日,国家卫计委首次正式回复“全面放开二孩政策”,表示“正在抓紧制定相关规定。”
2015年7月20日,卫计委新闻发言人宋树立,表示以7月份卫计委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的说法为准。
女性生二胎的最佳年龄
最好不要超过35岁
国内外医学家认为,女人最佳生育年龄为24-29岁,这是从女性的生理特点、母婴健康、优生优育等多方面因素来考虑的。这个时期女子的生殖器官、骨胳及高级神经系统已完全发育成熟,生殖功能处于最旺盛时期,卵子的质量较高,怀孕后胎儿的生长发育良好,流产、早产、畸形儿和痴呆儿的发生率都比较低,生下的孩子大多聪明健康。这个时期女性的软产道伸展性好,子宫收缩力强,难产机会少,故危险性也小。
怀孕时超过35岁以上的妇女称为高龄产妇。高龄产妇卵巢机能渐渐退化,卵子发生异常的可能性增加,因而使先天性畸形和痴呆儿的发生率增多。而且在怀孕时候产生的一些内科并发症,也会比年轻的产妇要多。此外高龄产妇也比较容易产生早产、胎盘早期剥离等的现象,怀孕时会发生的问题也会比一般人多。
因此,生二胎的最佳年龄也应该在这个年龄范围内,最好的年龄是在24-29岁之间,即使可能因为工作或者其他原因耽误了最佳生育年龄,那么尽可能不要超过35岁生育,否则会对宝宝健康以及自身身体恢复带来一定影响。
中共二胎政策
二胎新政策2016全面放开:1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公布,提出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和家庭发展支持体系较为完善,政府依法履行职责、社会广泛参与、群众诚信自律的多元共治格局基本形成,计划生育治理能力全面提高;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实现人人享有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推动。中金网1月6日
1、生育两个以内孩子无需审批
中金网1月6日,《决定》提出,改革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改进再婚等情形再生育管理。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全面推行网上办事,进一步简政便民。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
这被认为是在“准生证”制度实施多年后,我国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重大变革。
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陈友华介绍,目前在全国多个地方,准生证已经废除,取而代之的是生育服务证,如江苏生一孩已经不再需要审批。陈友华认为,与以前生孩子需“审批”不同,今后生孩子采取的是“备案制”,生下孩子后去户口登记机关登记。随着政策的调整,准生证将被取消。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湛中乐认为,在各地的计生法修改之前,生育服务证还不会取消。不过,这一改变意味着政府职能的转变,计划生育的主体也从国家变为家庭。
据了解,为保持与上位法规定一致,目前全国多地都在加快修订地方计生条例。率先完成地方计生条例修订的广东省已明确取消二孩审批,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办理生育登记。
离异后再婚夫妻生育二胎新政策
有关离异后再婚夫妻生育政策的问题,各地的规定有所不同。
举例:
一、山东省再婚夫妻生育政策
根据2016年《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二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
(三)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五)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安徽省再婚夫妻生育政策
根据2016年《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
(一)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依法各生育不超过两个子女,再婚后未生育的;
(三)已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四)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孩母亲能休多长时间产假
昨日,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通过,并于2016年1月1日实施。该法取消了晚婚晚育假期奖励的规定。此外,该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该法没有对生育假进行具体的细化规定,从字面上讲,无论是一胎还是二胎,都是可以享受延长生育假的待遇。至于具体延长多久,这需要各个地方人大常委会对该地区的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修订,并对延长时间作细化规定,而在未修订前,大家可以根据旧法享受应有的待遇。
生育二孩产假(生育假)规定:与生育一胎的规定一致
据了解,现行的孕妇产假主要由基础性产假和奖励性产假两部分组成。基础性产假为国务院2012年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明确的“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一胎增加产假15天”,奖励性产假是指符合计划生育条例生育条件的妇女,根据地方计划生育条例增加的产假。
特别提示:
新法生效前对于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不少地区将晚育范围确定为已婚妇女二十三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因此生育二孩不属于晚育范畴,相应晚育奖励的产假将无法享受。一般二孩产假就只有国务院相关规定中明确的98天。
新法生效后的实施规定,建议大家咨询当地的计划生育主管部门。
猜你感兴趣:
全面放开二胎最新消息
上一篇:最佳生育年龄是什么
下一篇:女人生育能力差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