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性耳聋的原因
耳聋的原因有很多种,其中药物性耳聋的占很大一部分,可是很多人却不知道药物性耳聋的原因是什么。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药物性耳聋的原因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用!
药物性耳聋的原因
我国目前有听力语言障碍的残疾人2057万,占全国人口的1.6%,其中药物致聋的占30%~40%,人数多达100多万。目前已发现耳毒性药物达100多种,因此,对药物性耳聋应引起高度重视。
能诱发药物性耳聋的药物称之为耳毒性药物。包括抗生素和非抗生素两类。其中又以
耳毒性抗生素最为常见。
氨基糖苷类抗生素:链霉素对内耳前庭部分损伤比耳蜗部分更容易。接受1克/天超过1周链霉素治疗的4%~15%的患者,可发生可检测到的耳聋,通常在短暂的潜伏期后(7~10天)出现,如果治疗继续,则逐渐加重,直至变成永久性耳聋。新霉素在所有抗生素中具有最大的耳蜗毒性。当大剂量口服和作为肠道消毒的结肠灌注,特别是在有肠道溃疡或其他黏膜病变存在时,易使有足够量的药物被吸收而损伤听力。卡那霉素和丁胺卡那霉素耳蜗毒性与新霉素近似。紫霉素对前庭和耳蜗均有毒性。万古霉素可引起耳聋,尤其是在有肾功能不良时。庆大霉素和妥布霉素对耳蜗及前庭也有毒性。有人认为这类药物耳毒性的顺序为:新霉素>庆大霉素>妥布霉素>卡那霉素>链霉素>丁胺卡那霉素>小诺霉素。
这类抗生素性耳聋有3个特点应引起注意。如庆大霉素、链霉素等引起的听力损害,首先发生在内耳高频率区,使高音听力下降,一般不易被人察觉,待用药数周、数月或停药半年、一年后,毒性扩展至低频率区,病人听话发生困难,这叫“迟发性耳毒反应”,尤以婴幼儿、老年人最为多见。又如新霉素、卡那霉素等,即使停用,它们在体内也已完全分解、排泄,但由药物引起的内耳毛细胞的退化及听神经细胞的变性萎缩却仍在继续进行,直至听力完全丧失,变为全聋,此称“渐进性耳毒反应”。再如有人只注射了半支链霉素,就立即发生了剧烈的眩晕、耳鸣,继而听力迅速下降、恶心,出现耳聋等症,此谓“过敏性耳毒反应”。这类患者多有家族性对这类药物敏感史。
药物性耳聋一旦形成,很难治疗,尤其是病情较重、病程较长的病人更难治疗。但对药物性耳聋也并非束手无策,毫无办法。采取一些积极的治疗措施,可望使部分患者恢复部分听力。
治疗药物性耳聋的关键是要早发现、早治疗。在听力下降、耳聋发生以前,一般会有头痛、头晕、耳鸣等症状。在不得不用耳毒性药物的过程中,一旦发现这类症状,要及时停用这些药物,尽早给以适当的治疗。
药物性耳聋的预防
首先,要做好新生儿、婴幼儿的听力普查。在正常情况下,刚出生的婴儿就可以听到较大的声音;3~6个月能辨别声音的方向;6个月左右能听到较小的声音;6~9个月能发出较简单的声音;1岁能模仿学语;2岁能用语言表达自己的意思;3~4岁能讲简单的故事。作为家长,应及时观察,发现孩子对声音无反应或反应迟钝,应立即就医。
其次,在治疗疾病时,不要滥用药物,特别是氨基糖甙类抗生素,在使用药物以前,应向医生咨询,尤其是有耳聋家族史者,更应注意。在使用氨基糖甙类抗生素时,要严格掌握药物的适应证,如非绝对必要则不能使用,更不应作为预防性用药。如果非用不可,应采用最小的有效剂量,不要一次性大剂量给药。一旦发现有不良反应(如耳鸣、恶心、头晕等),应及时停药并就医。
当发现有中毒现象时,不能再用另外一种具有耳毒性的药物替代原来的药物进行治疗,更不能交替使用两种以上的有耳毒性的药物。同时还要禁用具有耳毒性的滴耳剂。严格掌握用药适应症,婴幼儿禁用耳毒性药物;母系亲属中有对某种药物致聋者,其后代均绝对禁用该类药物;儿童避免随便使用抗生素,必须用时,需选择无耳毒性抗生素。剂量宜小,疗程宜短,尽量不要静脉给药,避免联合用药;用可疑耳毒性药物时,要密切观察,并进行听力监测,有条件时应定期进行血药监测,发现异常及时停药。
用抗生素期间,同时服用维生素B、维生素C、维生素A及硫酸软骨素等,促使感觉细胞利用多种营养物质进行新陈代谢,以起到保护内耳、预防药物中毒的作用。一旦发现药毒耳聋迹象,应及时就医治疗,可选择维生素、神经营养药和血管扩张剂等,必要时可加用激素,治疗可持续2~3个月。同时要进行积极的听力和语言训练,力争使轻中度耳聋患儿的听力恢复或好转,将危害降至最低程度。如果已发展为重度,可在必要的药物治疗基础上,早期选配助听器,加强听力、语言的康复训练,以使患儿生活质量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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