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过期药的危害
相信很多人遇到过这样的难题,你生病了,在家找药吃,但是发现药过期了,你就不知道是吃还是不吃了。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吃过期药物的危害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用!
吃过期药物的危害
1、药品成分改变:药品存放时间过长或存放药品的环境不符合要求,会导致药品的化学成分改变,甚至会使药品分解出一些有害物质,对人体产生损害。例如,维生素C在空气中放置时间过长,就会被氧化,氧化后的维生素C对人体有害。
2、药效损失:药品过期后,其有效成分含量降低,发挥不出原来的药效。药品长期存放在干燥的地方会脱水,存放在潮湿的地方则会吸潮。而吸潮或脱水后的药品,进入人体后不会分解,使人体难以吸收到有效的药物成分,造成药效降低甚至全无。
3、发生霉变:中成药类尤其是冲剂、蜜丸等剂型,存放时间过长,在一定温度下会发生霉变,成为细菌滋生的温床。通常,这种霉变是难以用肉眼看出来的。
4、对人体或环境造成严重危害:一些特殊性质的药品,如磺胺类、青霉素类药品过期后,容易引发人体过敏和休克。过期失效的药品被随意丢弃,药品中某些成分在自然环境中会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害物质,对环境造成污染。
几种期药品的具体危害详解↓↓↓
1、被氧化的维生素C易引起过敏和休克;
2、药品存放的温度不能达标,甚至分解出有害物质;
3、药品长期存放在干燥的地方会脱水,存放在潮湿的地方则会吸潮。吸潮或脱水后,造成药效降低甚至全无,导致“吃了等于白吃”,延误疾病的治疗时机;
4、中成药类尤其是颗粒剂、蜜丸等剂型,如存放时间过长,在一定温度下会发生霉变,成为细菌滋生的温床,而这种霉变可能是用肉眼难以识辨的;
5、过期的四环素片会造成肾脏损害;
6、超量服用过期药品,可增加其毒副作用。
服用过期或因储存不当而变质失效的药品,不但贻误疾病的治疗,还可能会引起严重的不良反应。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云海建议,消费者要到正规的药店、医疗机构购买药品,处方药一定要凭医生的处方购买。
如何理解药物有限期
1、药品效期的表示方法
我国在2006发布的《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中第23条中明确指出:药品标签中的有效期应当按照年、月、日 的顺序标注,年份用四位数字表示,月、日用两位数表示。
其具体标注格式为“有效期至XXXX年XX月”或者“有效期至XXXX年XX月XX日”;也可以用 数字和其他符号表示为“有效期至XXXX.XX”或者“有效期至XXXX/XX/XX”等。
2、注意有效期的表述方法
按照上述要求,依据药品的生产日期与有效期,以有效期至2011年6月/2011年6月30日为例,其表述方法可有:有效期至2011年06月、有 效期至2011年06月30日、有效期至2011.06、有效期至2011/06/30。以上均说明如超过2011年6月30日,如为2011年7月1日 及以后,即为过期了。
需注意的是,如有效期若标注到日,应当为起算日期对应年月日的前一天,若标注到月,应当为起算月份对应年月的前一月。
3、注意包装上的3个数据
应注意药品包装上3个数据的不同,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批号是对同一生产周期中生产出来药品的标注,“批”反映的是质量的均匀性,相当于药品的身份证号码;生产日期,是指药品的出厂日期。二者均与药品的有效期不同,不要混淆。
4、进口药截止日期应咨询药师加以中文标注
进口药外包装上的药品效期截止日多是用英文缩写,常见有:“EXp.date”、“Expiring”、“Usebefore”表示,或者“Storagelife”、“Validity”、“Duration”表示,后面即是药品只能使用到标明日期之前的最后一天。
专家提醒:为防止了解不明或误解,注意应在买进口药前或整理药箱后咨询医师或药师,并用中文标注。
吃过期药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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