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腹泻用药禁忌是什么
小儿腹泻是儿科常见病、多发病,很多父母又擅自给宝宝用药,那么小儿腹泻用药要注意什么?下面就随小编来学习一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小儿腹泻用药禁忌
复方地芬诺酯(复方苯乙哌啶):
适用于急慢性功能性腹泻及慢性肠炎的治疗。该药每片含盐酸地芬诺酯2。5mg、硫酸阿托品0。025mg,其中地芬诺酯对肠道作用类似吗啡,可直接作用于肠平滑肌,作用亦很强烈。由于国内外不断有应用该药致小儿中毒甚至致死的报道(死亡病例集中于小于两岁的婴幼儿),又因该药小儿用药剂量至今尚无统一标准,因此两岁以下婴幼儿禁用,两岁以上小儿应慎重使用(严格控制用药剂量)。
四环素:
具有广谱抗菌作用,治疗感染性腹泻具有一定疗效。但8岁以下小儿应用四环素及同类药物如土霉素、多西环素(强力霉素)、米诺环素(美满霉素)等可致恒齿黄染、牙釉质发育不良和骨生长抑制,因此8岁以下的小儿应避免应用此类药物。
药用炭:
能吸附导致腹泻及腹部不适的多种有毒与无毒刺激物,减轻对肠壁的刺激,减少蠕动,从而起到止泻作用。但由于该药吸附作用强且无选择性,对消化酶如胃蛋白酶、胰酶的生物活性均有影响,长期应用可致小儿营养不良,故3岁以下小儿腹泻或腹胀,禁止长期应用。
氟哌酸(诺氟沙星):
对致病性和产毒性大肠杆菌、沙门菌属等所致的胃肠炎、菌痢有良好疗效,临床应用广泛,为人们熟知。但因该药及其同类(喹诺酮类)药物有引起骨病变的可能,因此,12岁以下小儿不宜选用。
易蒙停(洛哌丁胺):
适用于各种病因引起的急慢性腹泻的治疗。但其作用强烈,用于低龄儿童易致药物不良反应,如影响中枢神经系统等,加之曾有新生儿用药致死的报道,故国内外均限制用于低龄儿,如我国易蒙停使用说明书中就规定:5岁以下儿童禁用。
婴儿生理性腹泻是怎么回事
有些婴儿自出生后,或经过不长的一段时间,出现大便次数增加,而且持续时间较久。每天大便少则3-4次,多则6-7次。大便外观稀稠,消化尚可,水分不多,色发黄绿,无脓和血。多见于6个月内的婴儿,体型较胖,常有湿疹。在整个腹泻阶段从没有发热,虽然腹泻已久,精神食欲却一直很好,体重和身高及其他方面了的发育均正常。说明腹泻并没有影响正常的生长发育,所以不属于病态,故称生理性腹泻。这种腹泻无须任何治疗,一般在逐步添加辅食后,大便次数和性质就会变好了。
婴儿腹泻有哪些表现
轻型病儿,大便次数约在每天10次左右,偶有呕吐,病儿精神、面色都出常,尿的次数及量均不少。
重型病儿,每天大便10—20次,大便呈稀“蛋花汤”样,病儿阵阵哭闹,尿少或无尿,出现脱水症状,病儿精神萎缩,昏睡或昏迷不醒,病精继续发展将出现血压下降而休克。
迁延型腹泻病程达1个月以上,病情时轻时重,重时吐、泻频繁似重型腹泻。但往往因病程拖延,病儿以慢性营养不良表现为主,伴有各部位继发感染等。
腹泻为婴幼儿的常见病、多发病,不论病情轻重,均需及时治疗。轻型病儿如果久不治疗,就会发展成迁延型腹泻。重型病儿伴有水和电解质紊乱,必须及时送医院救治,延误就会发生生命危险。
护理婴儿腹泻的方法
小儿腹泻时不仅排出水及电解质,而且也失去不少营养物质,理应及时加以补充。但进食后易呕吐,无法达到目的,应根据病儿的病情调整喂养的方法。不论原来用什么方法喂养,腹泻后饮食的质与量均应减少。原为母乳喂养的,每次哺乳的时间应缩短。原为混合喂养者,可停喂牛奶或其他代乳品,单喂母奶。原为人工喂养者,牛奶量应减少,再加水或米汤冲稀些,也可单喂米汤,因米汤较牛奶容易消化吸收。原来已加喂的辅食,也应减量或暂时不喂。病儿腹泻经过治疗,病情渐好以后,也不能短时间恢复到原来的饮食,要慢慢添加,以免再次引起腹泻。这里所说的“慢加”,包括饮食质量的添加要从少量开始,不要加得太快、太多,加量不能天天加,顿顿加,不能指望在1—2天内恢复到原来饮食。如再次发生腹泻,治疗就更困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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