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过期有什么副作用
药品有效期是指该药品被批准的使用期限,表示该药品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能够保证质量的期限,那么你知道药物过期有什么副作用吗?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药物过期有什么副作用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用!
药物过期有的副作用
1、基本没变。现在很多片剂的化学药品都比较稳定,而且药品失效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很可能过了有效期,但药效并未减。只不过,这需要由专业人员来判断,普通百姓最好放弃使用。
2、可能减效。青霉素、头孢菌素等抗生素稳定性较差,很容易减效或失效,过期后服用可能造成病情的延误。还有用于心绞痛急救的硝酸甘油,挥发性强,一旦过了有效期或因保存不当导致失效,可能付出的就是生命的代价。
3、毒性增加。疫苗、血清如放过期,毒性会增加;如四环素过期后产生的毒性,轻则导致呕吐,重则影响肝肾。此外,处置不当还会诱发疾病,比如青霉素如果散发到空气中,可能诱发青霉素过敏;一些粉剂若不慎沾到皮肤上,会引起皮肤红肿、溃烂等。
4、有些药物因为保存不当,该冷藏的没冷藏,该密封的不密封,很可能还没过期,就已经变质。如糖浆或许会因此发霉,中药蜜丸也可能因此生虫、变干。若不小心服用了这样的药,会对身体产生伤害。
5、过期药处理不当的危害同样不小。如果大量的过期药扔到生活垃圾站里,并随土填埋,就会对土壤以及水源造成巨大危害。一些过期药中含有的化学元素,甚至有毒物质,如果它们产生的毒性物质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就会长久沉淀下来。另外一些黑心商人以低价收购包装完整的过期药品,然后将假药装进真药的包装里,最终再流向市场,成为了假药猖獗的一大原因。
药物过期的处理方法
过期药品的处理方法过期药成“害人药”,还表现在不经任何处理就连同生活垃圾一同扔进垃圾箱,不仅会诱发疾病危害人体健康,污染环境,一旦落入不法分子之手,流向农村市场或重新回到药店,其不良后果更是可想而知。
由此可见,清理过期药品并不意味着只是将这些药品随意丢弃。
1、对于家庭过期药品,应该像回收废旧电池一样,纳入专门的收集销毁系统。
2、片剂、丸剂、胶囊剂型的药品,应先用纸包好,再投入密闭的纸筒内丢弃;
3、滴眼液、外用药水、口服液等液体制剂的药品,应在彼此不混杂的情况下,分别倒入下水道冲走;
4、软膏制剂药品,应将药膏从容器中挤出,收集在信封内,封好后丢弃;
5、喷雾剂类药品应在户外空气流通较好的地方,在避免接触明火的条件下,彻底排空;
6、针剂、水剂类注射药品切勿擅自开启,应连同其完整外包装一起,投入密闭的纸筒内丢弃。
药物过期的处理建议
1.国家立法国家要通过立法规范药品生产和经营单位建立和完善过期药品回收和处理制度,通过技术手段使过期药品得到及时、无毒、无害处理。
2.厂家回收各药品生产厂家要对本厂生产的过期失效药品进行及时回收和处理。
3.增加药品说明书的内容药品说明书应增添以下内容:药品过期后禁止使用的标识;使用过期药品可能造成的危害;过期药品回收后的处理方法。
4.成立回收机构县级以上政府应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对过期药品进行回收。对于不能返回到药品生产企业的过期药品,由该机构定期组织处理。
5.增加国际贸易的相应条款在质量受权人的职责中增加国际贸易的相应条款,以适应国际贸易的需要。
6.明确质量受权人的法律责任应制定关于“受权人承担企业质量管理问题的法律责任”的规定,解决地方性法规与我国现行《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当企业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来承担除民事责任以外的法律责任”的冲突。要明确“依法追究受权人的法律责任”的具体规定,从法律上明确质量受权人的法律责任。
7.加强对质量受权人的考核每年至少对质量受权人履职情况进行一次综合性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8.制定全国性关于质量受权人制度的法规目前质量受权人制度在全国很多省市已开展试点工作,应在全国范围内对试点情况进行总结,尽快制定一个全国适用的管理办法,对质量受权人的资格、职责、法律责任等作详细规定。
9.要充分发挥药师用药指导作用引导合理用药应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充分认识药师在促进合理用药、维护群众健康权益中的重要地位和社会价值,发挥药师的用药指导作用,利用药师的专业优势,对处方进行审核,配发小剂量药品,及时约谈不合理开药的医师,杜绝“大处方”“大检查”,防止药品滥开滥用。药店在回收过期药品时,药店药师要主动对公众进行宣传教育,强调过期药品对环境、人体健康的危害,引导合理处置过期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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