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基础知识点古代文化常识
不读书的人,思想就会停止。人都向往知识,一旦知识的渴望在他身上熄灭,他就不再成为人。下面给大家带来一些关于语文基础知识点古代文化常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语文基础知识点古代文化1
官职
(1)中央官职:秦设丞相、太尉和御史大,成中枢机构。丞相管行政,太尉管军事,御史大夫管监察和秘书作。汉朝大体上沿袭秦制称为三公,下有九卿,分管各方面政,世又演变为三省六部制。三省为中书省(决策)、门下省(审议)、尚省(执行),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
宋代中书省职权扩大,同枢密分掌文武大权,门下省、尚书省遂废。
明代内阁为最高政务机,阁大臣称为辅臣,首席称首辅(即宰相)。清代有军机处,军机大臣掌握政府大权。
六部,是指吏部、户部、兵部、礼部、刑部、工部。吏部,管官吏任免、考核、升降等事;户部,土地户口、赋税、财政等事;礼部,管典礼、科举、学校等事;兵部,管军事;刑部,管司法刑狱;工部,管工程营造、屯田水利事。各部长官为尚书,副职为侍郎,下设郎中,副职称员外郎,属官员有主事等。此外,中央还设有专门机构和官员,负责管理书、编修历史、制定历法等工作。如司马迁、张衡曾任太史令,启为翰林院国史编修等。
(2)地方官职:秦汉主要行政区是郡。郡的官,秦称郡守,汉称太守。隋唐主要行政区是州,州官称刺史,官有长史、司马等。唐代在一些军事重镇设节度使,属官有行军马、参谋、掌书记等。宋代州官称知州,县官称知县。明清改州府,称知府。此外,汉代也设州,天下分十几个州,基本上是监区,中央派官员去刺探情况,称刺史。隋唐全国分十几个道,也监察区,中央派官员前往巡视,称黜陟使。宋代全国分二十左右,路中设若干司,分管各方面的事务。元代地方最高行政机构行中书省,明代改称承宣布政使司,习惯上仍称为“省”。
语文基础知识点古代文化2
科举常识
1.概念
科举制,即隋以后各封建王朝设科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由于分科取士而得名。明清形成了完备的科举考试制度。
2.发展历程
汉代已有考试取士之法,但系临时措施,并未形成定制。隋文帝废除世族垄断的九品中正制,于开皇七年(587)设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炀帝时始置进士科。唐代于进士外,复置秀才、明法、明书、明算诸科,又有一史、三史、开元礼、童子、道举等科。诸科之中,唯进士科为常设,最为重要。宋以后各朝科举制仅有进士科。唐宋进士科主要考诗赋。宋神宗熙宁时,王安石改用经义。元、明、清均用其法。明清两朝的经义以“四书”“五经”的文句为题,规定文章的格式为八股文,解释须依朱熹的《四书集注》等书。光绪二十四年(1898),一度改变科举办法,废止八股。变法失败后复旧。光绪三十一年(1905)推行学校教育,科举制度即被废除。
3.古代学校
(1)“庠”是殷商时代学校的名称,“序”是周代学校的名称。古人常以庠序称地方学校:
又嘱学使俾入邑庠。(《促织》)
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寡人之于国也》)
(2)“太学”是出现于汉代的全国最高学府:因入京师,观太学,遂通五经,贯六艺。(《后汉书·张衡传》)
(3)明清时最高学府称国子监,入监读书的人称监(jiàn)生。国子监掌管人员为祭酒、司业;教学人员为教授、博士、直进、助教等:有司业、博士为之师,未有问而不告,求而不得者也。(《送东阳马生序》)
4.明清科举
5.与科举相关的内容
(1)童生试:明、清两代时取得生员(秀才)资格的入学考试。简称“童试”,亦称“小考”“小试”。应考者称童生,未被录取者虽至白首,不改童生之称,童生试包括县试、府(或直隶州、厅)试与院试三个阶段。院试录取者为生员,送入府、县学宫,称“入学”。岁考、科考则为考核已入学的生员的考试。《促织》中“邑有成名者,操童子业”,“操童子业”是说正在准备参加童生试。
(2)进士及第:进士是科举考试的最高功名。及第指科举考试应试中选。科举殿试时录取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的称号,第一名称状元(鼎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的称号;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的称号。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统称进士。通俗地讲,考中一、二、三甲都可以叫进士及第。及第后称考官为座主、恩门,对座主自称门生。同科及第的人互称同年。例如:同年曰:“君赐不可违也。”(《训俭示康》)
(3)连中三元:科举制度称乡试、会试、殿试的第一名为解元、会元、状元,合称“三元”。接连在乡试、会试、殿试中考中了第一名,称“连中三元”。
(4)鼎甲:指殿试一甲三名即状元、榜眼、探花,如一鼎之三足,故称鼎甲。状元居鼎甲之首,因而别称鼎元。
(5)诸生:明清时期经考试录取而进入府、州、县各级学校学习的生员。有时也指进入国子监学习的监生。例如:今诸生学于太学。(《送东阳马生序》)
(6)八股文:也称“时文”“制艺”“制义”“八比文”,是明朝考试制度所规定的一种特殊文体。文体有固定格式,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部分组成。每个部分都有一定的字数限制,人们只是按照题目的字义敷衍成文。文章内容空洞,形式死板。
语文基础知识点古代文化3
刑罚常识
1.髡(kūn):又称髡首,剃去犯人头发的刑罚。
2.黥(qíng):是古代的一种刑罚,即墨刑,是古代五刑之一。即用刀刺刻犯人额颊等处,再涂上墨,作为惩罚的标记,用来惩治犯有轻罪的人。古书记载“臣不正君,服墨刑,凿其额,涅以墨”,指的就是墨刑,即黥刑。
3.劓(yì):也是古代五刑之一,是一种割鼻子的刑罚。这种刑罚大约起于商代。如《史记·商君列传》:“行之四年,公子虔复犯约,劓之。”
4.笞:也是古代的一种刑罚,是一种用小荆条或小竹板抽打臀、腿、背的刑罚。隋代把它定为五刑之一,一直沿用到清代。
5.杖:是一种用大荆条或大竹板打臀、腿、背的刑罚。隋代把它定为五刑之一,沿用到清代。
6.刖(yuè):是古代的一种酷刑,是一种砍掉脚的刑罚。如“昔卞和献宝,楚王刖之”一句中记载的就是这种刑罚。
7.膑(bìn):是古代的一种剔去膝盖骨的酷刑。如《汉书·司马迁传》中“孙子膑脚”即指膑刑。
8.宫:是破坏人的生殖机能的一种酷刑。司马迁曾受宫刑。(黥、劓、笞、杖、刖、膑、宫这几种刑罚比较起来,一个比一个残忍。黥刑最轻,宫刑最重)
9.大辟:是古代五刑之一,是一种砍头的刑罚。周、商、春秋、战国等时期,为死刑的通称。
10.炮烙:相传为商代纣王所用的一种酷刑。用炭烧铜柱使之热,令有罪者爬行其上。人堕入火炭中被烧死。
11.汤镬:也是古代的一种酷刑,是把人投入到滚汤中煮死。
12.车裂:也是古代的一种酷刑,即将人头、四肢分别拴在五辆马车上,同时分驰,撕裂肢体。也称“辕裂”,俗称“五马分尸”,“秦惠王车裂商君”,商鞅就是受车裂之刑而死的。
13.凌迟:是古代最残酷的一种死刑。五代时开始在刑法外另设立凌迟一条。宋代凡是犯所谓“大逆”及“逆伦”等罪的人多用此刑,元代将凌迟(俗称“剐刑”)正式列入刑法之内,明清两代沿用。
14.腰斩:也是古代的一种酷刑,即将罪人从腰部斩断。如《史记·商君列传》:“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
15.弃市:是古代在闹市执行死刑,并将尸体暴露在街头的一种刑罚。秦、汉、魏、晋各代,这种刑罚极为流行。隋唐两代以后,虽然没有列为刑罚种类,但是执行死刑,一般都用弃市。
16.枭首:将斩下的首级悬于高处示众。
17.菹醢(zū hǎi):一种酷刑,把犯人剁成肉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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