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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读书心得体会范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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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牛虻》是伏尼契的代表作,描写的是19世纪意大利爱国者为祖国的统一和独立而进行的英勇斗争。作品通过对牛虻一生的身世和遭遇,塑造了一个资产阶级青年革命家的形象。下面是小编向各位推荐的牛虻读书笔记,希望对各位能有所帮助!

  牛虻读后感1

  思绪混乱中,他猛地拿锤子砸向房间墙壁上的十字架泥像,随着轰隆的一声巨响,破碎的雕像落在他的脚边。他放下锤子,似乎突然清醒了,说:“这么简单,我真的是一个白痴。”

  这是《牛虻》中的一个片断,也是令我印象最深的一个片断。读完这本书,发现此书有鲜明的时代背景,很可惜我们的历史课只能一笔带过,我也一知半解,不过总算读懂了一些东西。当时,年少气盛的牛虻正受到一次强烈的打击,这甚至使他试图自杀。他的心里非常矛盾,甚至没有颜面也不想面对任何一个亲人和朋友,还有他的信仰,束缚了他、出卖了他……他似乎 就被宗教、被上帝这个无形的网网住,没有方向。在我看来,此举则是他的转折点,使他从一个脑子不拐弯的少年,成长为一个机智无畏的领袖人物。这是推翻过去的一锤。当时的状况,似乎是教皇为最高统治,也就是说,宗教是为最为权威的力量,只是那是个已经腐朽了的政体。牛虻此举,挑战权威,挑战落后,就像我泱泱大中国推翻无能的清政府统治的那一刻一样。这一锤,表现了一个年轻人对真理的执著追求,也表现了腐化的东西终被淘汰的规律。这是找回自我的一锤。在极度的混乱中,牛虻这狠命的一锤把自己震醒了。他终于明白上帝只是一个泥塑的雕像,只是自己的死脑筋才使得自己被框了起来。其实世上本没有这么些的规定,只是一个人的思维定式让自己动弹不得,钻进了牛角尖。也许有些看似困难的事,换一个角度去思考,可以轻而易举的得到答案。

  牛虻(亚瑟•勃尔顿)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在革命斗争中学回了坚强,并支撑了他的事业。

  《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大笔勾画和细致的描写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作者以出色的艺术手段,通过跌宕有致的情节(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少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鲜明生动地塑造了牛虻这个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难英勇牺牲的典型的人物形象,体现了意大利爱国志士的刚毅精神及他们对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

  亚瑟的成长是通过各种矛盾冲突来变现的。这种矛盾冲突主要包括父子关系、宗教信仰两个方面,集中体现在亚瑟同神甫蒙太尼里的关系上。开始时,亚瑟并知道蒙太尼里是自己的父亲,而只是把他当作慈爱可亲、堪与信任的神甫。当时的亚瑟受到了争取民族解放独立思想的影响,在跟神甫的讨论中坚持认为:做一个虔诚的徒与一个为意大利独立奋斗的人并不矛盾。他不知道两者在当时的意大利是水火不容的。神甫对这种天真的想法十分担心,他寄希望于将来能偷偷打消会导致亚瑟反教会统治的危险思想。然而亚瑟对神甫因父子私情而产生的宽容却做了错误的理解,人为宗教与革命是可以统一的,并且不恰当地把神甫看作教会统治的代表。由于这一错觉,与新神甫到来时,他立即遭受惩罚∶他和所有的革命党代表遭到逮捕。直到他儿女群玛给他一记耳光,人家告诉他新神甫告密,以及蒙太尼里就是他的父亲时,他那天真的幻觉才痛苦的消散。他开始认识到民族独立于教会统治是势不两立的。这次挫折对亚瑟来说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同时又是火中凤凰的新生。因此,亚瑟自杀这一情节安排有良好的艺术效果,是小说的精华所在。从此以后,亚瑟再也不是旧“亚瑟”了,他变成了“牛虻”

  牛虻在革命斗争中逐渐变得坚强起来。刚出场19岁的亚瑟有点像十六世纪肖像画里的意大利小伙子。“从他长长的睫毛,敏感的嘴角或娇小的手脚看,身体的各个部位都显得过分精致,轮廓格外分明。”而经过革命的锻炼之后的牛虻则是“空空寂寞中把他压垮的幽灵市的恐惧、虚幻世界里的幻象,都随着产生他们的夜消失了,而一旦太阳光芒四射,敌人出现在眼前,他便斗志昂扬,在也无恐惧可言。”牛虻所有的一切,在监狱执行死刑的士兵则是这样认为的:“他那直刺人心的雄辩,他那无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心肺的勇气,曾像太阳的光芒一样在他们死气沉沉的生活中闪耀。”牛虻变得成熟了、坚强了,成为了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

  坚强的牛虻在牺牲前一夜给他深爱的人琼玛的遗书这样写道:“我将怀着轻松的心情走到院子里去,好像一个小学生放假回家一样。我已经了我应该做的工作,这次死刑判决就是我忠于职守的证明。”

  与牛虻关系密切,给她巨大影响的人就是他的忏悔的神父主教蒙太尼里(其实是他父亲)。主教欺骗了牛虻,从而使牛虻对上帝产生了怀疑。从此,牛虻开始恨蒙太尼里,“上帝是一只泥巴做的东西,我只需要一锤就能够把它砸个粉碎;而你呢,却一直用谎言欺骗我。”出走前牛虻这样说道。蒙太尼里影响了牛虻的一生。应该说,牛虻的死,他要负很大部分的责任。

  要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当“牛虻”出现在我的面前时,我看到的是一个饱经忧患、意志坚强、机智勇敢的革命者的形象。牛虻对革命的无限忠诚激起我对他的崇敬之感。而作品结尾对牛虻慷慨就义的描写,则是特别精彩的一笔。

  牛虻读后感2

  亚瑟是个富家子弟,英俊年少,衣食无忧,大学期间受进步思潮的影响,他参与了意大利的革命组织。母亲病危,他细心照料直到去世。与此同时,他认真思考自己的人生,觉得生活在一个死气沉沉的家庭太压抑了,他决定开始新的生活。

  蒙太尼里是他的忏悔神父,母亲去世后,他跟神父的关系更亲了。因为他一向与自己异母兄长有隔膜。因为他的异母嫂子总是对他很苛责,母亲生前没少看她的脸色。没了母亲,他更恨这个刁钻的女人了。尽管两个兄长在物质是总是接济他,从来不让他为难,他仍觉得那个家如地狱般折磨。他搬出去住了,理由是离开母亲生前生的生活环境,他不想触目伤怀。神父正好外出布道,他们一起去了。外出的日子,他了解到,神父很有做父亲的资质。“我在想——我认为教会禁止教士结婚,那是件非常遗憾的事。我认为一个的事业、生活愈高洁,就愈具备为人父母的条件……”我曾把这个句子摘录下来,细细品味觉得很有道理。亚瑟说出这些话时,神父的反应有些异常。

  蒙太尼里神父十分关心亚瑟参加的组织,很为他的处境担心。他去罗马出任主教其间神学院来了一位主教,蒙太尼里介绍他们认识,亚瑟感到这位神父与众不同,他十份爱戴这位主教。主教破例担任他的忏悔神父,他简直受宠若惊。他把自己内心世界向他阐明,毫无保留。当然也包括他参与的那个组织中的一些秘密事,而那个组织在当时是被政府严格封杀的。于是,他暴露了,他被捕了。他的革命同事也被捕了,他很快又被释放了。

  他被污蔑——被判革命,出卖同志。对于一个正直的人而言最辛苦 绝不是生活的苦难,而是心灵的灾难。他似乎成了一个令人唾弃的小人,那沉重的十字架他背负不起,深深地误会让他有口难辩,琼玛的一记耳光更让她无颜苟活,异母嫂子又揭穿了他的身世之谜,他已心如枯槁。上吊自杀的计划未成,他制造了一个自杀的假象,偷渡美洲去了。

  13年后,他再回来时,已时过境迁。别人早已忘记那个跳河自杀的青年。他是以讽刺家的身份出现的。面目全非的他已经是这里的一个陌生人。琼玛曾经是他的恋人,后来是波拉的太太,此时已经是孤孀。她是组织里德高望重的角色。她绝不会想到,面前这个外号牛虻的中年男子,正是十三年前她因误会而深深伤害过的男友。只知他是一个出色的刺家,他舌如利剑,人们就叫他牛虻。从此他就用这绰号做笔名了。十几年的非人生活,他已经面目全非,也身染重疾,没有人认得出他。

  绮达是个神秘的女人,一直跟在牛虻身旁,深深地爱着牛虻却永远走不进他的世界。他说:“如果一个男人在世界上感到孤独,而需要一个女人在他身边,如果他能找到一个对他有吸引力的女人,而那个女人也不讨厌他,那么他有权利以感激而友善的心情去接受那个女人自愿给他的快乐,但并不一定与她结成更密切的关系。”再卑微的人也是有尊严的,绮达还是离开了,回归到她吉卜赛人的本族中去了。这让牛虻感到有些意外,并且也十分痛苦。毕竟一个有血有肉的人,她心总会被伤到。当爱不被认可时,那是爱的消损,总有一天会殆尽或突转。也许,牛虻也深爱教育吧!

  玛梯尼是个正人君子,他也是组织的重要成员。智慧勇敢又悉心照料同事,他与琼玛建立起深厚革命情谊,他满心希望能化友情为爱情,但琼玛似乎并不热衷于爱情,她仍未从爱人波拉去世伤心的阴影中走出来。她用革命的热情来忘记自己的痛苦,让自己忙碌于具体的革命事务。同时,眼前这个牛虻让她想到自已多年前的那次痛。她一直背负着一个沉重的十字架——十三年前,她亲手毁掉一个正直的青年。

  蒙太尼里神父是被派来破坏革命的,他或许是被利用,或许许是在顽固地维护宗教的绝对统治地位。于是,他们父子成了对立的双方。他们的父子关系仅限于他们两人心知肚明。蒙太尼里,还没认出这个绰号“牛虻”的讽刺家竟是亚瑟——他的私生子。

  父子连心,总有某些心灵的感应召唤着这个顽固的父亲。小说似乎对某些宗教的东西不太满意,因为它凌驾于亲情与人性之上。亚瑟,深受牢狱之苦,其父痛在心里,却没救助他的行动。亚瑟明确了自己的身份,肯求父亲与自己一起抗争,远离宗教走向热情澎湃的革命道路。蒙太尼里在痛苦中拒绝了儿子的请求,亚瑟被枪杀。琼玛接到亚瑟的一封信,那是他执行枪决决一天夜里写的,语调轻松愉快,他平静地叙述了他十三年的人生经历,没有抱怨,没有痛苦,信的结尾也没有签名,只有他们儿时读过的一首小诗:

  无论我活着,

  还是失去生命,

  都将是一只,

  快乐的牛虻!

  亚瑟的死,也许让蒙太尼里五脏俱焚。第二天,报道:我们敬爱的红衣主教,罗伦梭·蒙太尼里大人,由于心血管破裂,在拉文那突然病逝。

  琼玛泪满面了,十几年来她一直没掉过一滴泪。故事就这样在一片苍凉中结束了。

  牛虻读后感3

  牛虻是什么?很多人或许对它不甚了解,甚至一无所知,但是,牛虻是一种值得我们肃然起敬的生物:它有着顽强的生命力,它坚毅,它不向困难屈服。这些都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

  然而,我今天要讲的不是这些嗡嗡作响看似令人讨厌的生物,而是一个人,一个伟大的人,一个为了自己信仰为了赴死如散步的人,一个为争取国家独立统一的英雄——牛虻。

  牛虻,原名是亚瑟,他是英国富商博尔顿的养子,家庭的富足使得亚瑟没有被世俗的“污浊”所蒙蔽心灵,相反,他单纯朴实、心地善良,他不知生活的艰辛和社会的险恶,活得甚是无忧无虑。

  亚瑟最为尊敬的人是蒙泰尼里教士,在生活中遇到各种琐事,亚瑟都会去找教士忏悔祈祷,可是后来亚瑟却得知,自己一直最为尊敬的人竟然是自己的生父,是他和母亲私通生下的自己。

  这对于亚瑟来说,是一个毁灭性的打击,不仅这样,在亚瑟参与革命期间,由于对蒙泰尼里教士的信任以及自身的天真单纯,他在向教士忏悔祈祷自己的爱情时,一不小心泄露了革命党人的秘密而造成大错,这所有的一切,彻底摧毁了亚瑟的理想和信仰,因为这些不幸,他遭到了曾经一众革命党人的嗤笑,甚至自己的爱人,也因此看不起自己。

  亚瑟无法在在这种令人喘不气来的地方生存下去,于是他选择放逐自己于黑暗中,在此后的十三年中,亚瑟变成了“牛虻”,以他顽强的生命力与不屈不挠的精神,去揭露上帝的欺骗性以及会的黑暗以解放人民的思想,争取国家独立统一。

  后来却在一次起义中不幸身陷牢狱,他原本以为自己的生父红衣教父蒙泰尼里会出于对自己的愧疚把自己从牢狱之中救出去,但是教父的拒绝却令他心灰意冷,所以最后当他站在刑场上命令士兵给自己行刑的时候,这份为自己信仰为国家不顾生死的决绝令所有人胆战心惊。

  牛虻最后在遗书里写下的一段话,至今成为经典:我没想到他们这么快就重新动用审讯和处决的手段。我知道如果你们这些留下来的人团结起来,就会给他们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实现为之奋斗的宏伟大业。至于我,对待死亡将会怀着轻松的心情,走进院子,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已经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

  牛虻这种为了意大利的国家民族独立统一临危不惧宁死不屈的精神值得所有人的尊敬和学习,他成为了当时五十年代人所有人心中的民族英雄,他虽死却毅然永存我们的心中。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这句话是牛虻一生最好的写照,他作为一只“不断叮咬意大利会、令人民觉醒的”牛虻,为国家的独立统一献出了自己的一腔热血,成为意大利民族独立历史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牛虻读后感4

  从旧书堆里搜索到《牛虻》。记得在初中时代似乎读过,读却是走马观花,今天再看到此书,耐心读读,很有教益。牛虻身上很多哲理在,最起码坚强地生活,幽默地生活是我所追求的。以下是有关牛虻的文字。保存至此。

  “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他,算是经历了世上所有的灾难,拖着残损的躯体,却始终快活。因为他看到了希望,看到了他活下去的目标。他不是一个懦弱的人,他把精神上的巨大痛苦深深埋在心中,把他的爱与怨恨一并埋葬,直至末日降临。他对主教深沉的永远无法化解的爱与恨困扰了他一生,也成了他悲剧的根源。神父是他一生最敬重最信赖的人,他曾经奉为神明,直至最终忍不住向神父告别时,他还是满怀希望。可是神父辜负了他的爱,“杀死”了他。在他心中,这一切也是情有可原的,是预料中的事,他如同飞蛾赴火般“成功”地结束了自己的生命。牛虻》1897年在英国出版,在本国文学界一直默默无闻。但半个世纪后被译成中文时,深受中国广大青年的喜爱,先后发行一百多万册。造成这种比较文学中罕见的事例的原因之一,是当时中国青年所持的文学观念和思想倾向,他们乐于阅读革命志士传奇式的故事,学习并且仿效那些临危不惧、宁死不屈、为人民而战斗的英雄形象。六月里一个炎热的傍晚,所有的窗户都敞开着,大学生亚瑟•伯顿正在比萨神学院的图书馆里翻查一大叠讲道稿。院长蒙泰尼里神父关爱地注视着他。亚瑟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伯顿家中,名义上他是伯顿与后妻所生,但实则是后妻与蒙泰尼里的私生子。亚瑟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又看到母亲受他们的折磨和侮辱,精神上很不愉快,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亚瑟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

  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亚瑟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蒙泰尼里发现了亚瑟的活动后十分不安,想方设法加以劝阻;但亚瑟觉得作一个虔诚的教徒和一个为意大利独立而奋斗的人是不矛盾的。在一次秘密集会上,亚瑟遇见了少年时的女友琼玛,悄悄地爱上了她。

  蒙泰尼里调到罗马当了主教,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父。在他的诱骗下,亚瑟在忏悔中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起被捕入狱。他们的被捕,琼玛本是不相信亚瑟出卖了革命党人的,但亚瑟却在出狱时精神崩溃般的说出了是自己出卖的。并且没有发现琼玛一直在自己的身边。琼玛在愤怒之下打了他的耳光。亚瑟痛恨自己的幼稚无知,对神甫竟然会出卖自己而感到震惊,同时得知蒙泰尼里神父原来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痛苦之中,几乎要发狂。他想过要自杀,但为了一个该死的教士不值。他一铁锤打碎了曾经心爱的耶稣蒙雕像,对于现在的他来说,他们都只是昨日曾崇拜的偶像,泥塑的雕像!然后他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

  在南美洲,亚瑟度过了人间地狱般的13年。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他受命于玛志尼党揭露教会的骗局。他用辛辣的笔一针见血地指出,以红衣主教蒙太尼里为首的自由派实际上乃是教廷的忠实走狗。牛虻赢得了大家的喜爱。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

  牛虻和他的战友们积极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泰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

  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因曾经的旧伤发作,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泰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牛虻则动情地诉说了他的悲惨经历,企图打动蒙泰尼里—那个自己一直深爱的人。要他在上帝(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作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泰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因心脏动脉瘤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自己解决掉了自己的枪决,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

  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来飞去的牛虻。

  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曾经深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

  长篇小说《牛虻》的作者艾捷尔•伏尼契(1864-1960)是英国进步的资产阶级作家。出身在爱尔兰科克市。她早年丧父,从小就养成坚强的性格。1885年要柏林音乐学院学成归国后,她结识了一些流亡在伦敦的各国革命者,她的丈夫是一位波兰革命活动家。这些对她的思想和创作都产生了很大影响。

  牛虻读后感5

  第一次知道牛虻是在读奥斯特洛夫斯基著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书上的。书中主人公保尔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牛虻》。《牛虻》究竟有什么魔力能让保尔如此痴迷呢?带着好奇心,我翻开了《牛虻》。

  主人公牛虻原名叫亚瑟,成长在佛罗伦萨一个富裕的家庭,是当地神学院院长蒙泰尼里和他母亲的私生子。亚瑟在大学里参加了秘密革命组织青年意大利党,作为其老师的蒙泰尼里为此很忧心。恰逢此时,蒙泰尼里即将升任罗马主教一职,亚瑟在新任神甫的诱导下说出了组织的秘密。因此,他和党内一批同志被捕入狱。出狱后,他青梅竹马的女友琼玛给了他一记耳光后痛心离开,与此同时,亚瑟得知了自己的身世真相。在双重打击下,亚瑟精神失常,砸碎了十字架和神像,留下纸条伪称自尽。十九岁的亚瑟偷渡到南美洲,在那里他坠入了真正的人间地狱,度过了十三年非人的生活。十三年后,他回到意大利,此时的他不仅相貌大大地改变了,而且已经成长为一个令敌人闻风丧胆的资产阶级革命者——牛虻。牛虻用尽一切尖酸刻薄的词去攻击教会,尤其是蒙泰尼里。但在一次行动中,由于蒙泰尼里的突然出现,牛虻精神恍惚,因此被捕入狱。在狱中,牛虻与蒙泰尼里相认,当牛虻要求蒙泰尼里在他和上帝之间选择一个时,蒙泰尼里选择了上帝。最后,牛虻被枪决,蒙泰尼里也因“心脏动脉瘤破裂”而突然去世。

  (一)死亡

  读完这本书,牛虻的形象一直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他给我的震撼力太大了。要想了解牛虻,就要先了解亚瑟。关于亚瑟,书中有这么一段描写:“他身材瘦削,个子不高,与其说是三十年代的一位英国中产阶级少年,倒不如说更像一幅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从长长的眉毛和敏感的嘴唇,到纤巧的手脚,身上的每一部分都显得过于玲珑了,过于小巧了。静坐时可能被误认为是一位身着男装的美丽少女;然而行动起来,其动作之矫健迅疾,则令人联想到一只没有利爪的驯服的美洲豹。”这是一个温柔、善良、有着美好前程的青年人,一切虔诚徒的美好品格他都拥有。他对上帝是充分信任的,这表现在他对蒙泰尼里的尊重与依赖上。作为一名意大利青年,他自然会受到革命思想的影响,他参加意大利青年党是一件很自然的事。但亚瑟太过于天真,他从小养尊处优,他不能看清楚社会的各个方面,他天真地认为宗教与革命是可以统一的,作为一名虔诚的徒与参加革命是没有关系的。最后他被上帝出卖了,这把他以前所建构的精神与思想体系全部销毁了。他心目中的那个上帝随着他砸碎十字架的那一瞬间死去了,同时亚瑟也永远死去了。

  (二)重生

  十三年的地狱生活,书中没有提到,只在牛虻与琼玛的谈话中,我们可以知道十三年中,亚瑟做过打杂的,挖煤的矿工,甚至做过供人玩耍的小丑。如果说十字架的破碎意味着亚瑟的死亡,那么十三年的非人遭遇缔造了牛虻。书中也有一段关于牛虻的描写:“他皮肤微黑,像一个黑白种混血儿。尽管腿瘸,举动却像猫一样轻捷。奇怪的是,他的全部个性很容易使人联想到一只黑色的美洲豹。他的前额和左颊被马刀砍过而留下的那道长长的弯曲的刀痕,使那张脸破了相。当他期期艾艾说不上话来时,那半边脸便神经质地抽搐起来。”亚瑟是一只没有利爪的驯服的美洲豹,而牛虻是一只长满利爪的黑色的美洲豹,他用他的利爪狠狠地向教会势力抓去。他是千千万万个资产阶级革命者的典型,战斗不屈、坚强、勇敢、坚强,坚定地为革命事业奉献一生。这是他与当时众多革命者的共性。同时由于他个人的遭遇,以及他与蒙泰尼里特殊的关系,使得他又有自己的个性。他比其他革命者更为激进、神经质、刻薄、行为举止怪异。他的反对教会的文章尖锐、刻薄,尤其是针对蒙泰尼里。党内的一些同志认为牛虻太过于尖刻了,蒙泰尼里作为一名大主教,为人正直善良,他们认为正直的主教不多,不应该对蒙泰尼里如此猛烈得抨击。我们能说牛虻对蒙泰尼里的抨击不与他对蒙泰尼里的私人怨恨有关吗?十三年前,蒙泰尼里伙同上帝谋害了亚瑟,这一罪过让蒙泰尼里一生都为之自责。牛虻真的对蒙泰尼里有如此怨恨吗?其实不是的,牛虻对蒙泰尼里有很深的感情,他把这种感情深深地埋藏在心底,而外化为对他的恨。牛虻的被捕也是因为他看到蒙泰尼里而神情恍惚,垂下了枪。十三年的遭遇让他不敢有爱,不管是对蒙泰尼里的亲情。还是对琼玛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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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读书心得体会范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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