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修2政治第一课知识点
必修2政治是高中政治的重要学习内容,那么第一课的知识点你都会了吗?接下来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了必修2政治第一课知识点,一起来看看吧。
必修2第一课知识点:民主观
1.民主的含义
──指在一定阶级范围内,按照平等的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
2.民主的特点──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民主总是属于统治阶级的。
3.专政的含义──即主要依靠暴力实行的统治
4.我国的民主和专政的关系──辩证统一的
(1)民主与专政相互区别、相互对立。民主只适用于人民内部,专政则适用于敌对分子和敌对势力。
(2)民主与专政相辅相成、互为前提。民主是专政的基础,专政是民主的保障。
点拨:①民主的本质是一种国家制度,是同专制独裁制度相对立的。
②不能说任何国家都有民主(民主制国家才有),但任何国家都有专政的职能。
③民主是具体的、相对的,世界上不存在抽象的、绝对的、全民的、超阶级的民主。
必修2政治第一课知识点: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1.我国的国家性质(国体) ──人民民主专政
(1)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是国家根本大法对我国国家性质的明确规定。
点拨:①工人阶级的领导是我国国家性质的首要标志。
②工农联盟是我国国家政权的阶级基础。
(2)最大特点:在于它与剥削阶级掌握的国家政权不同,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人实行专政。即新型民主与新型专政的统一。
(3)本质:人民当家作主
2.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新型民主)
(1)广泛性
①表现:一是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二是民主主体的广泛性。
②人民的范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解放军指战员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2)真实性
①表现:一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法律和物质的保障;二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广大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
②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人民民主真实性的一个重要表现。
3.人民民主专政具有专政的职能——对极少数敌人实行专政(新型专政)
4.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必要性
(1)直接原因: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作为四项基本原则之一,是立国之本,已被写入宪法。
(2)现实意义: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
5.在新的历史时期,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新要求
必修2政治第一课知识点:公民的政治权利与义务
1.公民的全部政治生活,是以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性义务为基础和准则的
2.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公民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表达意愿的权利和自由,就是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它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等。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①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②内容:公民依法享有的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是公民的选举权;公民被选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是公民的被选举权。注意:选举或被选举的只是“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即人大代表”
③地位: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行使这个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和标志。
(2)政治自由
①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②内容:言论自由、出版自由、集会自由、结社自由、游行自由、示威自由。
③地位:人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这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体现。
(3)监督权
①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②内容:公民的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权利。它包括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和控告权等。
3.公民的政治性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国家统一、民族团结,是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也是公民实现政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重要保证。
(2)遵守宪法和法律: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是公民根本的行为准则。
(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这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保证,是公民爱国主义精神的具体表现。
(4)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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