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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语文必修2《故都的秋》课文解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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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方的果树,到秋来,也是一种奇景。第一①是枣子树;屋角,墙头,茅房边上,灶房门口,它都会一株株地长大起来。(①第一:这里是“最好的”之意。)像橄榄又象鸽蛋似的这枣子颗儿,在小椭圆形的细叶中间,显出淡绿微黄的颜色的时候,正是秋的全盛时期;等枣树叶落,枣子红完,西北风就要起来了,北方便是尘沙灰土的世界,只有这枣子,柿子,葡萄,成熟到八九分的七八月之交,是北国的清秋的佳日,是一年之中最好也没有的GoldenDays①。(①GoldenDays:黄金般的日子。)[这是作者向我们展示的第五幅故都秋景图:金秋红枣。枣子由淡绿到微黄再到红,以枣子颜色的变化,来写季节特征,来表现这“一年之中最好也没有的GoldenDays(黄金般的日子)”。读到这里,我们自然地会提出一个问题:作者在这篇文章里,对色彩的选配是颇具匠心的。我们读前面的文字,发现作者选用的大多是一些“冷色”,如青、蓝、灰、白等等,以此来显示秋的清、静和悲凉。但在这里,作者却突然改用暖色,用绿、黄、红等,这不是破坏了秋的色彩的协调和统一,冲淡了故都秋特有的清、静和悲凉的风味和神韵?其实,作者写金色之秋,正是为了更好地反衬悲凉之秋。如王国维所说:“乐景写哀,更见其哀。”秋天是枣子、柿子、葡萄成熟的季节;同样,对于人来说,生命的秋天也应该是收获的季节。但是,如果秋天来了,你却一无所有,面对硕果累累的金色之秋,难道不倍感落寞人生的悲凉?须知,秋天一过,“西北风就要起来了,北方便是尘沙灰土的世界”;人生不也如此?秋天一过,等待的便只有衰老和死亡!也许基于这个原因,人才有悲秋之叹,作者才有下面的一大段“秋士”之悲的议论。]

  第二部分叙秋,依次描写了秋晨破屋、秋槐落蕊、秋蝉残声、秋雨桥头、金秋红枣等五种景观,表现 “故都的秋”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

  有些批评家说,中国的文人学士,尤其是诗人,都带着很浓厚的颓废色彩,所以中国的诗文里,颂赞秋的文字特别的多。但外国的诗人,又何尝不然?我虽则外国诗文念得不多,也不想开出账来,做一篇秋的诗歌散文钞①,但你若去一翻英德法意等诗人的集子,或各国的诗文的Anthology②来,总能够看到许多关于秋的歌颂与悲啼。(①钞:同“抄”。②Anthology,英语中指“选集”。)各著名的大诗人的长篇田园诗或四季诗里,也总以关于秋的部分,写得最出色而最有味。足见有感觉的动物,有情趣的人类,对于秋,总是一样的能特别引起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来的。[说明悲秋是人类的共性,没有国别、没有人种之分。]不单是诗人,就是被关闭在牢狱里的囚犯,到了秋天,我想也一定会感到一种不能自已的深情;秋之于人,何尝有国别,更何尝有人种阶级的区别呢?[进一步说明悲秋没有阶级之分。由“阶级”二字可知,作者所说的“囚犯” 是政治囚犯,指那些力图革新而被囚禁的革命者。“一种不能自已的深情”是指身在囚室、心忧天下、壮志难酬的悲愤之情。]不过在中国,文字里有一个“秋士①”的成语,读本里又有着很普遍的欧阳子的《秋声》②与苏东坡的《赤壁赋》等,就觉得中国的文人,与秋的关系特别深了。(①秋士:古时指到了暮年仍不得志的知识分子。②《秋声》,指欧阳修的《秋声赋》。)[在封建的专制统治下,中国的文人被压抑、被摧残、失意潦倒的太多太多。所以,中国的文人到了人生的秋天,联想到自己事业不成,功名无望,就不免发出种种的哀叹。欧阳修的《秋声赋》、苏东坡的《赤壁赋》就是其中的代表。]可是这秋的深味,尤其是中国的秋的深味,非要在北方,才感受得到底。[“秋”“秋天”在课文中反复出现,但它的意义不是固定不变的。这里的秋已经不限于自然的秋天,而是指人生的秋天。“这秋的深味”,就是中国文人几千年品尝出来的,由欧阳修、苏东坡用笔墨抒发出来的落寞人生的况味。“北方”,就是指“故都”。为什么“中国的秋的深味,非要在北方,才感受得到底”呢?因为这里是“故都”,历代王朝京城所在之地,千秋万代多少文人在这里飞黄腾达,更有多少文人在这里铩羽折戟,败家丧身,所以说,只有置身故都,才能深刻体会到“秋的深味”。]

  南国之秋,当然是也有它的特异的地方的,譬如廿四桥的明月①,钱塘江的秋潮②,普陀山③的凉雾,荔枝湾④的残荷等等,可是色彩不浓,回味不永。(①廿四桥的明月:杜牧《寄扬州韩判官》中有“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的诗句。廿四桥,即二十四桥,位于江苏扬州瘦西湖。传说隋炀帝曾月夜令宫女24人吹箫于此,故名。廿,niàn。②钱塘江的秋潮:钱塘江位于浙江,出杭州湾,入东海,江口为喇叭状。每年中秋节前后涨潮时,受江口地形收缩和水深骤减影响,江面波涛汹涌,潮水以排山倒海之势奔腾向前,形成“钱塘怒潮”景观。③普陀山:位于浙江舟山群岛中的一座小岛,相传是观音菩萨显灵说法的道场。佛经有观音住南印度普陀洛伽之说,故该岛名普陀山。④荔枝湾:位于广州城西。)比起北国的秋来,正像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此段呼应开头,又以南国之秋与北国之秋对比,形象地说明为什么“中国的秋的深味,非要在北方,才感受得到底”。“正像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这是说理性的语句,但是以具体事物作比,生动形象,饶有趣味。黄酒温,白干烈;吃鲈鱼细巧,嚼大蟹豪迈;南方喝稀粥囫囵吞枣,北方啃硬馍慢嚼细尝;南方黄狗灵巧瘦小,北方骆驼大气大派。四个比喻多从饮食文化入手,让人从饮食中的“味”去领悟秋之“味”,让人从形象的“味”去品味抽象的“味”。北国之秋就像“白干、馍馍、大蟹、骆驼”,让人感到味烈、味深、味浓、味久;而南国之秋就像“黄酒、稀饭、鲈鱼、黄犬”,让人感到味润、味浅、味淡、味短。用如此丰富生动的意象令人读后回味悠长,明了于胸。]

  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意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这是文章的结尾句,也是一个含意极其深刻的点睛之句。“秋天,这北国的秋天”,指的是郁达夫在“皇城人海”中找到的“秋天”,它不在陶然亭、钩鱼台,不在西山、玉泉山,它在破屋里、槐树下、蝉鸣中、桥头上、果树上,一句话是在都市的“田园”里,在都市的闲人里。作者要留住这样的秋天,就是要留住这闲适的、无忧无虑的、超脱隐逸的都市“田园”生活。他无限地向往这样的生活,以至于说:“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意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这就是说,只要能有这样的生活,即使寿命缩短到只有它应有的三分之一,也是心甘情愿的。但是,生命是不会停止运动的,这秋天是留不住的,所以,这句话虽然表达了作者美好的愿望,却更多地是抒发了他无可奈何的悲叹。]

  第三部分议秋,抒写对自然之秋、北国之秋,也就是人生之秋的感受,表现文人对秋的深沉、深情、深味;进一步将南北之秋对比,结构上起到首尾呼应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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